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开混合 (009490): 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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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8:46: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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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开混合 : 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18日
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开混合 | 基金代码 | 009490 |
基金管理人 |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0年9月10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定期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年开放一次,开放期为
5-20个工作日 |
基金经理 | 金宏伟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 2020年9月10日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2年3月15日 |
其他 | 《基金合同》生效后:(1)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
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万元的,则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
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 | |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行业和企业,通过精选股票和严格的风险控制,力
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
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地
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在封闭期内,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比例为60%-100%(开放期前
一个月和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内不受该比例限制),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科技创新主题
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
| 50%。 |
主要投资策略 | (一)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
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2、个股选择: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自下而上地精选具有业绩支撑、估值合理、
符合科技创新主题的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3、科创板股票投资策略:(1)充分考虑科创板与主板规则的差异;(2)考虑企业核心
技术及创新的领先性及产权完整性、研发系统的效率和可持续性、对应的市场前景、商
业化的可实现性和相对的竞争优势等;(3)对科创板股票的定价采用绝对估值和相对估
值相结合的方法。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关注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股票市场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
资价值的影响;港股通每日额度应用情况;汇率变化。
(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根据基金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本基金债券投资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
略等。对资产支持证券评估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精选经
风险调整后收益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三)其他投资策略:本基金如参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投资时机、标的证券、期限以及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分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 TMT主题投资指数收益率*10%+中
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
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
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注:本基金成立于2020年9月10日,2020年度相关数据的计算期间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图示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备注 |
申购费
(前收费) | M<1,000,000 | 1.50% | 非养老金客户 |
| M<1,000,000 | 0.45% | 养老金客户 |
| 1,000,000≤M<5,000,000 | 0.30% | 养老金客户 |
| 1,000,000≤M<5,000,000 | 1% | 非养老金客户 |
| M≥5,000,000 | 1,000元/笔 | 养老金客户 |
| M≥5,000,000 | 1,000元/笔 | 非养老金客户 |
赎回费 | N<7日 | 1.50% | - |
| 7日≤N<30日 | 0.75% | - |
| 30日≤N<180日 | 0.50% | - |
| N≥180日 | 0% | -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 |
管理费 | 1.50% |
托管费 | 0.25% |
其他费用 | 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场风险即证券市场价格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波动,本基金将面临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上述资产的价格波动有可能导致本基金发生亏损。信用风险即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流动性风险即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
本基金还面临特有的投资风险,包括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参加股票申购、投资存托凭证、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等带来的风险。
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等风险。首先,科创板的投资者门槛较高,且流动性弱于A股其他板块,投资者在特定的阶段对科创板的个股可能形成一致性预期,出现股票无法及时成交的情形;其次,科创板的退市标准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严格,其面临退市风险更大,会给基金资产净值带来不利影响了;最后,科创板的上市公司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可能对基金的流动性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投资者有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本基金港股通投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存在不投资港股的可能性。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面临相关业务对手方的信用风险和由此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面临在封闭期内无法申购或赎回的风险。由于本基金在开放期集中开放赎回,故开放期出现巨额赎回的可能性较大,在开放期赎回的投资者面临无法及时获得赎回款项的风险,而未赎回的投资者面临因变现冲击成本所致的基金净值波动风险。
此外,本基金可能还面临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tkfunds.com.cn,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为4001895522。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销售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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