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300748):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92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赣州格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股东赣州格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格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2年 11月 7日至 2023年 2月 7日)向其他投资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728,612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3日收到赣州格硕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赣州格硕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本次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构成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1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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