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300597):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9:06:45 中财网

原标题:吉大通信: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Jilin Jlu Communication Design Institute Co., Ltd (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学府经典小区第 9幢 701室)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2022年 11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2,570,030股
2、发行价格:6.55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3,333,696.5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0,718,923.62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2,570,03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 11月 28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2年 11月 28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释 义 .......................................................................................................................4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7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发行时间 ........................................................................................................ 11
四、发行方式 ........................................................................................................ 12
五、发行数量 ........................................................................................................ 12
六、发行价格 ........................................................................................................ 12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2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2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3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13
十一、发行对象 .................................................................................................... 13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8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9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0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0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情况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1
二、股本结构变化 ................................................................................................. 22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2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2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23
一、主要财务数据 ................................................................................................. 2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
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2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 二、律师事务所: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 26
三、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6 四、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6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2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7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7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28
第九节 备查文件 ...................................................................................................29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股份公司、 发行人、吉大通信、 上市公司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吉林大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公司章程》《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认购邀请书》《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购邀请书》
股票或 A股公司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磐明律师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大信会 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上市公 告书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lin Jlu Communication Design Institute 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吉大通信
公司股票代码:300597
成立时间:1985年 4月 10日
上市时间:2017年 1月 23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学府经典小区第 9幢 701室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学府经典小区第 9幢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电话:0431-85152089
传真号码:0431-85175230
公司网址:www.jlucdi.com
公司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法定代表人:周伟
董事会秘书:耿燕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信设备制造; 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 农业管理;云计算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 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对外承包工程;通 讯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设备销 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光纤销售;光通信设 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 计算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移动 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 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 售;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互联网 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 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网络技术 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 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 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外包 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 能机器人的研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智能控制 系统集成;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 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 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量 子计算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认证咨 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工程管 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 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咨询策划服务;移动 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 能化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 动;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1年 11月 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2022年 6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 7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2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年 7月 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 8月 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年 10月 31日向深交所报送《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84名,其中包括了 21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1家证券公司、6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31名投资者以及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前 20大股东中无关联关系且非港股通的 15名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名单除应当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公司前二十名股东外,还应当包含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下列网下机构投资者:(一)不少于 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二)不少于 10家证券公司;(三)不少于 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即 2022年 11月 3日 8:30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共计 38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 34名机构投资者,4名个人投资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磐明律师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送了《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新增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5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4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5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6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7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8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张家港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1谢恺
32UBS AG
33董卫国
34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5上海禅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6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7周情
38陈坚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申购保证金情况
在磐明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2年 11月 3日上午 8:30-11:30),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13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其中 1个认购对象提交《申购报价单》但未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其他报价材料及附件,为无效申购,其余 12个认购对象均及时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和其他报价材料及附件,为有效申购。截至 11月 3日中午 12:00前,有效申购投资者中,除 2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 10家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万元

序号对象发行对象 类别认购价格认购金额保证金是否有效 申购
1张家港市金科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一般法人6.552,000.0070.00
2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一般法人6.18700.0070.00
3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一般法人7.06700.0070.00
   6.55700.00  
   6.21700.00  
4董卫国个人7.03700.0070.00
   6.531,000.00  
   6.211,300.00  
5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一般法人6.351,000.0070.00
   6.251,000.00  
   6.191,500.00  
6林金涛个人6.79700.0070.00
   6.18800.00  
7庄丽个人6.58800.0070.00
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7.961,000.00无需
   7.664,000.00  
   7.365,600.00  
9李天虹个人6.692,400.0070.00
   6.393,100.00  
   6.293,300.00  
10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一般法人7.35700.0070.00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7.43800.00无需
   7.045,300.00  
   6.618,300.00  
12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一般法人6.281,000.0070.00
13陈坚个人6.26700.0070.00
   6.20700.00  
   6.18700.00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对象均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以及新增的投资者范围内。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时间
2022年 11月 3日,吉大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2,570,030股。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2年 11月 28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2,570,030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年 11月 1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即不低于 6.18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55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5.99%。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33,696.5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14,772.8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718,923.62元,拟用于政企数智化业务中心项目、“智慧食堂”产业化项目及智慧中台建设项目。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税)情况如下:

序号费用类别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1承销及保荐费用10,800,000.00
2会计师费用700,000.00
3律师费用749,486.27
4材料制作费用315,094.33
5印花税50,192.28
合计12,614,772.88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年 11月 9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2]第 08577号)。经审验,截至 2022年 11月 8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配售金额为人民币 213,333,696.50元。

2022年 11月 9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海通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2年 11月 9日,大信会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3-00019)。

经审验,截至 2022年 11月 9日止,吉大通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570,03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3,333,696.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614,772.8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0,718,923.6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2,570,03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68,148,893.62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2年 11月 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6.55元/股,发行股数32,570,03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33,696.5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9家,锁定期均为 6个月,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单位:元/股、股、元

序 号发行对象产品名称发行 价格获配数量获配金额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64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等 35个资产 管理计划6.5512,671,75582,999,995.25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恒赢聚 利 1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华夏6.558,549,61855,999,997.90
  磐利一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夏磐 润两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3李天虹-6.553,664,12223,999,999.10
4张家港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6.552,188,35314,333,712.15
5庄丽-6.551,221,3747,999,999.70
6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广东臻远基金-鼎 臻一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6.551,068,7026,999,998.10
7董卫国-6.551,068,7026,999,998.10
8林金涛-6.551,068,7026,999,998.10
9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 13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6.551,068,7026,999,998.10
合计 - 32,570,030213,333,696.50  
本次发行对象为 9名,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 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获配对象均在《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以及新增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且不存在上述机构和人员通过资产管理产品计划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2006/6/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2,671,755股
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2,671,755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成立时间1998/4/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8,549,618股
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8,549,618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3、李天虹

姓名李天虹
住址上海市黄浦区
认购数量3,664,122股
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李天虹本次认购数量为 3,664,12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4、张家港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张家港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564301781J
成立时间2010/11/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 567号(金茂大厦)B3101
法定代表人陆文朝
经营范围创业企业投资、管理、收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188,353股
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张家港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188,353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5、庄丽

姓名庄丽
住址上海市杨浦区
认购数量1,221,374股
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庄丽本次认购数量为 1,221,374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6、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NN8F5X
成立时间2021/4/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旭街 2号 820房(仅限办公)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羽琳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68,702股
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068,70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7、董卫国

姓名董卫国
住址南京市白下区
认购数量1,068,702股
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董卫国本次认购数量为 1,068,70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8、林金涛

姓名林金涛
住址南京市雨花台区
认购数量1,068,702股
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林金涛本次认购数量为 1,068,70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9、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32526260N
成立时间2015/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号 2幢 2区 1095室
法定代表人陈战伟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68,702股
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068,70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计划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发行条件;发行人为本次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文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创业板发行注册办法》及《创业板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2年 11月 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吉大通信;证券代码为:300597;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2年 11月 28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2年 11月 28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1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48,000,00020.00
2林佳云6,655,4812.77
3武良春5,658,7432.36
4于沆3,937,5001.64
5金谊晶3,391,4001.41
6孟庆开3,305,4291.38
7邸朝生2,715,1001.13
8赵琛2,543,9291.06
9李宝岩1,941,3140.81
10孙祾1,757,8000.73
合计79,906,69633.2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1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48,000,00017.61
2林佳云6,655,4812.44
3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801,5272.13
4武良春5,658,7432.08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利一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648,8552.07
6于沆3,937,5001.44
7李天虹3,664,1221.34
8金谊晶3,391,4001.24
9孟庆开3,305,4291.21
10邸朝生2,715,1001.0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合计88,778,15732.57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取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

二、股本结构变化
以公司 2022年 11月 10日股东名册为测算基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40,000,00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2,570,03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72,570,03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股本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17,251,8607.19%32,570,03049,821,89018.28%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222,748,14092.81%-222,748,14081.72%
合计240,000,000100.00%32,570,030272,570,030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2,570,03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大学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项目发行前(元) 发行后(元) 
 2022年 1-9月/2022 年 9月 30日2021年度/2021 年 12月 31日2022年1-9月/2022 年 9月 30日2021年度/2021 年 12月 31日
基本每股收益0.080.140.070.12
每股净资产3.613.563.913.87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年 12月 31和 2022年 9月 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1年度和 2022年 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9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资产总额112,341.52109,526.95109,503.77109,255.41
负债总额24,169.1623,909.3126,632.9228,904.83
少数股东权益1,535.09210.224.1626.36
所有者权益88,172.3685,617.6482,870.8580,350.58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34,037.1551,417.2749,278.4450,336.64
营业利润2,256.343,981.233,421.074,906.25
利润总额2,245.153,961.763,407.624,900.29
净利润1,953.973,339.913,013.084,181.05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39.551,915.283,046.562,294.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37.72-4,182.86-505.07-1,063.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99.78-418.03-504.00-423.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552.58-2,862.331,943.70819.40
(四)主要财务指标表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 9月末 /2022年 1-9月2021年末 /2021年度2020年末 /2020年度2019年末 /2019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21.51%21.83%24.32%26.46%
流动比率4.193.983.683.38
速动比率2.963.042.982.6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711.091.031.12
存货周转率(次)1.061.961.971.81
主营业务毛利率22.03%22.29%20.78%24.4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元)-0.430.080.130.10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 9月末 /2022年 1-9月2021年末 /2021年度2020年末 /2020年度2019年末 /2019年度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52-0.120.080.0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合并)4.79%4.00%3.63%3.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非)2.15%3.85%3.66%5.2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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