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688480):赛恩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9:47:08 中财网

原标题:赛恩斯:赛恩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赛恩斯 股票代码:68848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ScienceEnvironmentalProtectionCo.,Ltd.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赛恩斯科技园办公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
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与《赛恩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本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部分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75,530,6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19,296,017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20.3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截至2022年11月1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代码:N7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28倍。

本次发行价格为19.1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0.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6.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0.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8.0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19.1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8.0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五)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一)公司重金属污染治理新技术的市场推广风险
由于历史原因有色行业重金属污酸、废水处理存量市场整体以传统治理方法为主,如石灰中和法等工艺,占比达到90%以上,公司的新技术主要在新建、扩建、搬迁及技改等增量市场中推广。与传统治理方法相比,在重金属污酸、废水治理领域,公司研发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新技术,由于技术路线差异较大,一般初期建设投资较大,后续运营也需要配备较为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客户的资金要求和技术要求较高,具有一定的实施风险。并且,公司拥有的污酸资源化治理技术于2017年前后才开始成熟并在有色行业推广应用,于2018年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污酸治理新技术成功推出的时间较短。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法规日趋完市场及存量市场的技改项目更倾向于采用新技术,但是公司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新技术完全被市场接受仍然需要一个过程,如未来行业技术趋势发生变化,公司没有及时调整技术方向,将对新技术推广带来不利影响。重金属污染防治细分行业属于政策驱动型行业,如国家监管政策趋于缓和,市场需求减弱将增加公司新技术的推广周期延长风险。随着竞争格局改变,重金属污染防治细分行业新进入企业数量和新技术开发投入增加,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技术推广竞争风险加大,如果未来推广不利,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二)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包括合同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应收质保金余额)分别为14,441.99万元、15,894.35万元、16,497.51万元和15,656.44万元,占各期解决方案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36%、93.06%、105.52%和270.59%,余额和占比基本上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公司解决方案业务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未来发展期间,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解决方案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若未来地方政府出现财政拨款审批时间延长、财政资金紧张拖延付款、下游客户经营环境和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一方面可能发生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导致公司运营效率降低,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这将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三)细分行业的客户集中及依赖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以有色金属采选冶企业为主,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2019年至2022年1-6月,公司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按照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占比较高,分别为61.15%、59.83%、52.72%及69.67%,其中,2019年至2022年1-6月公司解决方案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4.39%、75.48%、62.31%及87.31%;2019年至20221-6 83.79% 82.83% 84.76%
年 月运营服务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 、 、 及
88.22%,其中,来自报告期内累计运营服务业务收入金额前两大客户的收入金额占报告期运营服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为47.21%,对前两大客户依赖性较大;2019年至2022年1-6月药剂销售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4.20%、76.58%、78.92%及78.81%,其中,来自报告期内累计药剂销售金额前两大客户的收入金额占报告期药剂销售总额的比例为65.94%,对前两大客户依赖较大。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主要客户流失,或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伟荣、高亮云和高时会合计持有公司44.27%股权,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项目管理部管理人员等重要职务,共同控制公司。高伟荣、高亮云和高时会为兄弟姐妹关系,已经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涉及公司决策事项时,高伟荣、高亮云和高时会应采取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如果《一致行动协议》未能有效履行或有效期届满,则可能导致上述一致行动执行不力,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并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五)新冠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2020年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虽然政府部门采取了有效的防控措施,国内的新冠疫情也已经得到有力的控制,但是新冠疫情输入性风险依然存在,并且出现了国内局部爆发的情况。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有色金属企业和政府类客户,其环保工程的开展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政府及企业环保设施的新建、扩建及原处理设施的技改升级等新项目,由于新冠疫情影响会在一定程度上延迟实施;另一方面,已完成立项的环保项目、开工及施工推进也会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带来一定的困难;最后,公司的新技术的前期业务拓展和现场实验,也会因新冠疫情而增加一定的困难。

因此,如果疫情再次蔓延或者反弹,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细分结构变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收入下降及未来趋势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重金属污 染防治综 合解决方 案5,786.1327.6215,634.6940.6817,078.9347.9433,306.3071.36
药剂销售4,718.1022.529,426.1524.539,306.8426.139,169.7119.65
运营服务9,685.0246.2311,583.3630.147,197.8720.214,167.528.93
其他759.133.621,787.494.652,039.455.7327.310.06
合计20,948.37100.0038,431.69100.0035,623.09100.0046,670.8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细分结构有一定变化,其中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收入从2019年度的33,306.30万元下降至2021年度的15,634.69万元,相应地,收入占比从71.36%下降为40.68%,2022年1-6月进一步下降至27.62%,2019 4,167.52 2021 11,583.36
而运营服务收入从 年度的 万元上升至 年的 万元,
与其同时,运营服务收入占比从8.93%上涨至30.14%,2022年1-6月进一步上升至46.23%,药剂销售收入在报告期内整体有小幅度增加,收入占比因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变化略有波动。

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在报告期下降明显。2019年综合解决方案收入较高主要是受益于2016年以来国家和各地地方政府环保法规和环保新标准的密集出台,2018年国家将重金属污染物作为一种特定的专项污染物真正纳入专项管控,且2018年是国家污染防治的攻坚年,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开展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因此各地污染排放未达新标的企业和污染较为严重的地方政府对环保治理的需求持续高涨,出现一个需求小高峰。截止2018年末,公司综合解决方案在手订单不含税金额约2.81亿,大量订单陆续在2019年实现收入,导致2019年综合解决方案收入较高。

2020年公司综合解决方案大幅度下滑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战略的调整以及新冠疫情的叠加影响。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有色金属行业,该行业周期性较为明显,其大额的环保资本性投入受经济大环境和国家出台具体环保政策的影响较大,也使得公司在承接这类解决方案业务订单在年度之间有一定波动。因此,公司主动调整业务战略,从早期主要承接完整的解决方案类项目,以追求大项目和高收入为目标,开始转变为更重视解决方案中的技术服务类业务,并以核心技术服务带动药剂销售和运营服务等业务的发展,即构建以核心技术为基础,综合解决方案为载体,以专用药剂销售及运营服务为抓手的“三位一体”的经营体系,同时自2018年开始,公司对综合解决方案中所涉及的工程施工业务,一般会建议由客户自建,而将更多的资源专注于技术方案设计、定制化设备系统集成及专用药剂产品等体现公司核心技术方面。此外,2020年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大,一方面,政府及企业环保设施的新建、扩建及原处理设施的技改升级等新项目,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延迟实施;另一方面,已完成立项的环保项目、开工及施工推进也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带来一定的困难;最后,公司的新技术的前期业务拓展和现场实验,也因新冠疫情而增加一定的困难。

因此,在公司业务战略的主动调整以及新冠疫情的被动影响下,2020年相关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收入下滑明显。2021年公司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收入仍有小幅的下降,但是从产生收入的解决方案项目数量上来看,已从2020年的39个上升至2021年的61个,也表明公司主动的业务战略调整初见成效。

2022年1-6月,由于公司的主动业务战略调整,公司正在执行中的解决方案在手订单以销售定制化设备项目(EP类型)为主,受项目进度的影响,上半年验收的EP类解决方案项目数量和金额较少。公司现有核心系列技术符合未来重金属污染防治细分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且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又主要依托核心技术开展,而且随着公司所在重金属污染防治细分行业环保标准体系变化和监管政策越来越严格,公司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发展前景广阔。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综合解决方案在手订单66个,不含税金额约为35,292.55万元,目前解决方案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公司综合解决方案业务不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报告期内,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后续承接运营服务和药剂销售的转化率较高,未来,随着解决方案业务的发展,公司的运营服务和药剂销售也将有进一步的增长。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2年9月15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23号)批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4,826,667股。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赛恩斯”,证券代码为“688480”;其中19,296,017股股票将于2022年11月25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11月25日
(三)股票简称:赛恩斯
(四)扩位简称:赛恩斯环保
(五)股票代码:688480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94,826,667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3,706,667股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9,296,017股(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5,530,650股(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3,555,999股(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重要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24个月,锁定期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赛恩斯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赛恩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375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854,651股,占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7.07%,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24%。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十五)上市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人选择如下具体上市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其中,“预计市值”指股票公开发行后按照总股本乘以发行价格计算出来的公司股票名义总价值。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4,826,667股,发行价格为19.18元/股,由此计算对应发行后市值为人民币18.19亿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1-1172号),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38,463.24万元,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782.29万元,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453.81万元,累计净利润为7,236.10万元,因此公司预计市值及财务指标能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公司、控股股东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cienceEnvironmentalProtectionCo.,Ltd.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7,11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伟荣
成立日期2009年7月9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赛恩斯科技园办公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污 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 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环境污染 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 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专业从事重金属污染防治,业务涵盖重金属污酸、废水、废渣治 理和资源化利用、环境修复、药剂与设备生产销售、设计及技术 服务、环保管家、环境咨询、环境检测等领域。
所属行业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邮政编码410006
联系电话0731-88278363
传真号码0731-88278697
互联网网址www.seshb.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关系的负责人邱江传
电话号码0731-88278363
二、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赛恩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高伟荣、高亮云和高时会兄妹三人。

本次发行前,高伟荣直接持有公司33.37%的股份,高亮云直接持有公司8.75%的股份,高时会直接持有公司2.15%的股份,三人系兄弟姐妹关系,合计持有公司44.27%的股份。并且,高伟荣、高亮云和高时会兄妹三人已经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三人在涉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投票、公司经营决策等一致行动事项时对外采取一致行动,如果意见不一致时以高伟荣的意见为准。

高伟荣担任发行人董事长,高亮云担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高时会担任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实际控制人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工作,在经营管理层决策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最近两年内,高伟荣、高亮云和高时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未发生变更。

高伟荣,男,生于1969年3月,中国籍,身份证号码:3210811969********,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MBA学历(结业),环保工程师(高级)。

1989年8月至1993年7月,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华兴建设公司职工医院医务科医务干事;1993年8月至1997年8月,任深圳南粤药业医药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区经理;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任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5月至2005年5月,任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12年7月,任湖南五田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任赛恩斯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赛恩斯董事长,任期三年。高伟荣先生分别于2008年1月、2013年1月被选举为“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和“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2013年2月当选湖南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

高亮云,男,生于1973年9月,中国籍,身份证号码:3622291973********,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3年8月至1998年1月,任深圳南粤药业医药有限公司湖南片区营销人员;1998年1月至2005年10月,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片区营销人员;2005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湖南五田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任赛恩斯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赛恩斯副总经理、董事,任期三年。

高时会,女,生于1978年12月,中国籍,身份证号码:3622291978********,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春工程学院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6月至2006年8月,任北京市房山天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北京华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湖南五田医药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3年1月至2020年3月任赛恩斯成本控制部副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赛恩斯项目管理部副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高 高 高

伟 亮
其他

荣 云
股东
25.02% 6.56%
1.61%
66.8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及其持
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提名人及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提名人任期
高伟荣董事长高伟荣2020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
蒋国民董事高伟荣2020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
高亮云董事高伟荣2020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
邱江传董事紫金资本2020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
肖海军独立董事高伟荣2020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
丁方飞独立董事高伟荣2020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
刘放来独立董事高伟荣2020年8月11日至2023年3月7日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成员、提名人及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提名人任期
姚晗监事会主席高伟荣2020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
王艳监事紫峰投资2020年12月29日至2023年3月7日
夏甫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职务及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期
蒋国民总经理2020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
高亮云副总经理2020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
邱江传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
王朝晖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
黄剑波副总经理2020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5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职称
高伟荣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蒋国民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
闫虎祥核心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
刘永丰核心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
孟云核心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司任职直接持股 数(万股)限售期间接持股 数(万股)限售期
1高伟荣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2,373.0036个月--
2高亮云董事、副总经理、实际控 制人之一,高伟荣的弟弟622.0036个月--
3高时会项目管理部副经理、实际 控制人之一,高伟荣和高 亮云的妹妹153.0036个月  
4蒋国民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 人员279.5012个月--
5邱江传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20.0012个月--
6王朝晖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5.0012个月--
7夏甫职工代表监事--2.0012个月
8闫虎祥核心技术人员--8.0012个月
9刘永丰核心技术人员--9.0012个月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上述披露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相关限售安排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重要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次发行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申万宏源赛恩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赛恩斯战略配售1号”)持有本公司股份,赛恩斯战略配售1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赛恩斯战略配售1号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七、本次战略配售情况”之“(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发行人现有股东中长沙轩珑和长沙九珑为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如下:(一)长沙轩珑
1
、基本信息

项目内容
名称长沙轩珑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L54UM22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认缴出资额222.70万元
实缴出资额222.70万元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9号湖南继善高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楼3层3128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冬超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水污染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2、主营业务情况
长沙轩珑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长沙轩珑持有公司131.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8%。

3
、出资结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性质合伙份额 (万元)出资比例 (%)公司职务
1郭彩辉有限合伙人40.8018.3206财务部经理
2刘仁群有限合伙人30.6013.7405运营部总监
3彭轩有限合伙人15.306.8702项目管理部副经理
4刘永丰有限合伙人15.306.8702技术总监
5闫虎祥有限合伙人13.606.1069总经理助理
6高宝钗有限合伙人11.905.3435技术一部副经理
7王毅有限合伙人11.905.3435人力资源部经理
8张文杰有限合伙人10.204.5802赛恩斯工程副经理
9文建明有限合伙人6.803.0534无(已离职)
10吴乔松有限合伙人6.803.0534工程部经理
11彭冬超普通合伙人3.401.5267赛恩斯工程技术主管
12易娟娟有限合伙人3.401.5267审计部副经理
13孙伟峰有限合伙人3.401.5267设计部主管
14雷军有限合伙人3.401.5267项目管理部主管
15叶维有限合伙人3.401.5267运营部副经理
16秦湛有限合伙人3.401.5267设计部主管
17郭爱利有限合伙人3.401.5267营销四部负责人
18夏甫有限合伙人3.401.5267供应部经理
19刘业伟有限合伙人3.401.5267设计部主任工程师
20柴承志有限合伙人3.401.5267设计部经理
21严国华有限合伙人3.401.5267设计部设计顾问
22赵次娴有限合伙人3.401.5267技术三部主管
23王克勇有限合伙人1.700.7634技术二部经理
24吴财松有限合伙人1.700.7634技术一部经理
25朱艳荷有限合伙人1.700.7634财务部副经理
26雷学峰有限合伙人1.700.7634运营站点负责人
27桂俊峰有限合伙人1.700.7634技术四部主管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性质合伙份额 (万元)出资比例 (%)公司职务
28洪洲舟有限合伙人1.700.7634技术一部主管
29贺宋保有限合伙人1.700.7634信泰环境环保管家主管
30莫润良有限合伙人1.700.7634成套设备车间主任
31杨柳有限合伙人1.700.7634项目管理部主管
32匡乐意有限合伙人1.700.7634营销四部副经理
33周鹏达有限合伙人0.850.3817塞尔维亚子公司主管
34王岩有限合伙人0.850.3817营销一部副经理
合计222.70100.00-  
4
、限售安排
长沙轩珑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重要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部分内容。

(二)长沙九珑
1、基本信息

项目内容
名称长沙九珑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L54YJ33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认缴出资额176.80万元
实缴出资额176.80万元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9号湖南继善高科有限公司办 公楼3层3098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柴平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水污染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2、主营业务情况
长沙九珑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长沙九珑持有公司104.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0%。

3
、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合伙份额 (万元)出资比例 (%)公司职务
1廖文辉有限合伙人51.0028.8462采购员
2廖斌有限合伙人35.7020.1923采购员
3柴平元普通合伙人27.2015.3846东城污水经理
4张利有限合伙人18.7010.5769营销总监
5罗忠东有限合伙人18.7010.5769项目管理部经理
6肖进云有限合伙人17.009.6154行政主管
7邹刚有限合伙人8.504.8077无(已离职)
合计176.80100.00-  
4、限售安排
长沙九珑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重要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部分内容。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姓名或名 称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股份数量 (股)持股比 例(%)股份数量 (股)持股比 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高伟荣23,730,00033.3723,730,00025.0236个月
2紫金矿业紫峰 (厦门)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20,120,00028.2920,120,00021.22取得发行人股票 之日起36个月
3高亮云6,220,0008.756,220,0006.5636个月
4谭晓林4,080,0005.744,080,0004.3012个月
5李细国3,060,0004.303,060,0003.2312个月
6蒋国民2,795,0003.932,795,0002.9512个月
7王庆伟2,295,0003.232,295,0002.4212个月
8杨志辉2,295,0003.232,295,0002.4212个月
9陈润华2,295,0003.232,295,0002.4212个月
10高时会1,530,0002.151,530,0001.6136个月
11长沙轩珑1,310,0001.841,310,0001.3812个月
12长沙九珑1,040,0001.461,040,0001.1012个月
13邱江传200,0000.28200,0000.2112个月
14王朝晖150,0000.21150,0000.1612个月
15申银万国创新 证券投资有限 公司--1,185,3331.2524个月
16申万宏源赛恩 斯员工参与科 创板战略配售1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2,370,6662.5012个月
17网下限售账户--854,6510.906个月
小计71,120,000100.0075,530,65079.6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19,296,01720.35无限售期限
小计--19,296,01720.35- 
合计71,120,000100.0094,826,667100- 
注1:公司无表决权差异安排;
注2: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注3:公司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1高伟荣23,730,00025.0236个月
2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20,120,00021.22取得发行人股票之 日起36个月
3高亮云6,220,0006.5636个月
4谭晓林4,080,0004.3012个月
5李细国3,060,0003.2312个月
6蒋国民2,795,0002.9512个月
7申万宏源证券-兴业银行- 申万宏源赛恩斯员工参与科 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2,370,6662.5012个月
8杨志辉2,295,0002.4212个月
9陈润华2,295,0002.4212个月
10王庆伟2,295,0002.4212个月
合计-69,260,66673.04-
七、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对象共有2名,为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申万宏源赛恩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组成,除此之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战略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新股配售经 纪佣金(元)合计金额 (元)限售期
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 资有限公司1,185,33322,734,686.94-22,734,686.9424个月
申万宏源赛恩斯员工 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370,66645,469,373.88227,346.8745,696,720.7512个月
合计3,555,99968,204,060.82227,346.8768,431,407.69-
(一)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2、跟投数量
根据相关规定,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的股票,最终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1,185,333股。

3、限售期限
申万创新投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022年8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公司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

1、投资主体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申万宏源赛恩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申万宏源赛恩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获配股份数量为2,370,666股,获配金额为45,696,720.75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具体名称:申万宏源赛恩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赛恩斯战略配售1号”)
设立时间:2022年9月28日
备案日期:2022年9月29日
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4,800.00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人姓名、职务、缴款金额、持有专项计划份额比例如下:

序号参与人姓名职务是否为发行 人高级管理 人员或核心 员工实际缴款金 额(万元)持有专项 计划比例
1高伟荣董事长1,500.0031.25%
2蒋国民董事、总经理550.0011.46%
3邱江传董事、董秘、副总经理400.008.33%
4高亮云董事、副总经理600.0012.50%
5王朝晖财务总监、副总经理400.008.33%
6黄剑波副总经理350.007.29%
7高时会项目管理部副经理450.009.38%
8肖波证券部经理550.0011.46%
合计 4,800.00100.00%  
注1:赛恩斯战略配售1号实际缴款金额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赛恩斯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员中,所有人员均已与发行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上述参与人员均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

3、限售期限
赛恩斯战略配售1号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1
限售期届满后,赛恩斯战略配售 号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3,706,667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19.18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48.09
四、发行市盈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5
五、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0.40元(按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8.93元(按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469.39万元。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2〕1-132)。该验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下:
“截至2022年11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706,667股,应募集资金总额454,693,873.06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449,116.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244,756.18元。其中,计¥23,706,667.00
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贰仟叁佰柒拾万零陆仟陆佰陆拾柒元整( ),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75,538,089.18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5,544.91万元(不含税),明细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保荐费用943.40
2承销费用2,458.23
3审计费用及验资费用1,203.40
4律师费用492.13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39.62
6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材料制作费等其他费用108.13
合计5,544.91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手续费、材料制作费及其他费用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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