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300779):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7:30:51 中财网

原标题:惠城环保: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股票简称:惠城环保 股票代码:300779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债券代码:123118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Huiche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 57号)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二零二二年十月
声 明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
本重大风险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提醒。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公司调减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2022年 10月 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由“不低于 1,0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3,000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 7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2,700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低于 11,7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5,16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 8,204.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1,644.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没有变化。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方案的相关变化。

二、公司业绩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4,379.47万元、32,385.97万元、28,486.22万元和 14,406.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285.93万元、2,701.52万元、1,175.42万元和-472.40万元,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6.44%、28.82%、28.31%和 18.46%,业绩及毛利率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公司业绩及毛利率下滑,主要系山东地炼行业整合、部分国企客户采购减少、新冠疫情反复、产品或服务单位成本增加所致。

(一)山东地炼行业整合影响
山东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裕龙石化项目”)是为了整合山东省落后产能,倾力打造的新旧动能转换标志性工程、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山东地炼行业实现整合升级。该项目 2015年开始筹划,2016年该项目暂停。2019年6月,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成立;2020年 6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同意将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由储备项目转为规划项目,裕龙石化项目(一期)由山东省发改委核准;2020年 9月,裕龙石化项目环评获得国家生态环境部批复;2020年 10月,裕龙石化项目用海获国家自然资源部批复,并举行开工仪式。


年下半年,公 装置相继停 工的炼油装置 品需求下降合作的 3家山东 拆除;2021年下 也陆续停工拆除。 影响公司 2020年炼客户玉皇盛世 年,另外 2家山 述 5家客户炼油 2021年度业绩。    
2022年 1-6月 2021年 2020年  
收入毛利收入毛利收入毛利收入
----566.28200.732,362.35
----215.4156.56465.19
----409.36134.03723.97
15.558.021,096.70264.231,544.30399.61,447.26
--710.57181.44763.63200.2902.42
15.558.021,807.27445.673,498.98991.125,901.19
0.11%0.30%6.34%5.53%10.80%10.62%17.16%
注:寿光联 报告期 8.98万元 毛利分别 和毛利下 6.07万元 4.77%和 随着裕龙 整合的影 (二)部 中国石化 中国石化 ,公司对 :2022年 1-6月确认收 ,公司对上述 5家 1,807.27万元和 1 为 1,891.04万元、9 降幅度最大的为玉 620.23万元,占 2 8.92%。 岛一体化项目推进 响已结束,不利影 分国企采购减少 是公司的优质客户 的催化剂产品的价 中国石化 FCC催化15.55万元 户合计确 .55万元; 1.12万元 盛世,2020 020年上述 得公司相关 预计不会进 曾在 2019 高于销售给 (新剂)前期接收危 的收入分 告期内, 445.67万 年收入和 家客户收 炼行业客 步扩大。 度位列公 他各炼油 品、废催废本期完成处 别为 5,901. 述 5家客 和 8.02万 利较 2019 和毛利下 户营业收入 第一大客 企业的平均 剂处置业  
产品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FCC催化销量(吨)240.000.001,398.43  

     
剂(新剂)销售均价 (元/吨,含税)16,700.000.0016,045.00
废催化剂 处置业务废催化剂处置量(吨)4,854.027,876.147,963.46
 处置均价 (元/吨,含税)1,355.611,852.272,113.72
要包括 FCC催 化剂厂、长岭 中国石油下属 CC催化剂(新 厂家在进入中 加了公司进 ,中国石化减 1年度公司对中 022年以来, 较大进展,202 上销售情况差 不会进一步扩 ,中国石化与 ,公司业务收 型冠状病毒肺 城、相关人员 求降低,竞争 表:剂(新剂)、 化剂厂,中国 的催化剂厂家 剂)的销售产 石化、中国 中国石化、中 了对公司 F 国石化的催化 司与中国石 年 1-6月,公 距仍然较大, 。 司业务合作 规模有所下 重大传染疫 离、推迟复 剧,销量减废催化剂处 石油旗下有 的产能较大 生直接的竞 油各下属炼 国石油下属 C催化剂( 剂(新剂) 在 FCC催 司实现对中 但已经显示 处于整体稳 。 ,为应对 日期等疫 ,报告期内  
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5,529.4814,499.3017,683.20  
1,057.863,707.861,988.40  
1,199.70548.56576.79  

11,546.6021,149.2422,657.34    
剂)、分子筛销 测算。因此,上 比较高的 FCC 售单价,公司 期内,公司主为与客户的 中的销量略 催化剂(新 要产品及 产品及服算量,包括 于公司的计算 )呈现逐年 务的销售单 的销售单价    
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12,212.9612,564.3212,664.00    
7,264.757,510.479,246.37    
26,438.6621,481.4723,334.38    
1,000.171,420.261,692.11    
显示,公司危废 整体呈下降趋势 ,2022年 3月, 14日至 2022年 4 半年产量、销量 )单位生产成本 上述因素影响外 和能源平均采购 期内,公司主营置服务销售单价下 岛地区爆发新冠疫 12日,公司青岛 现较大不利影响 升 2022年 1-6月,公 格较 2021年出现 务成本的构成情况降幅度较大,FCC 并迅速向山东各 厂因疫情原因停 资源化综合利用 涨情形。 如下:    
2022年 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
5,468.9747.4910,029.0249.9811,593.4751.0310,677.53
662.425.751,231.086.131,445.896.361,801.90
2,357.4820.474,383.4421.844,973.4321.895,130.97
1,156.1810.041,512.687.541,877.398.26696.29
1,869.9116.242,910.6314.502,829.9212.462,856.20
11,514.96100.0020,066.86100.0022,720.10100.0021,162.90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约为 50%,燃料及动力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约为 20%,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价格变动对公司产品及
成本影响较大。 1-6月,公司燃 表:及动力、直接材价格较上年整
单位2021年2022年 1-6月
元/m37.036.40
元/KWH0.600.69
元/t210.92318.75
元/m33.194.03
元/吨1,178.401,407.30
元/吨1,822.832,148.98
元/吨1,304.702,041.38
元/吨799.08994.93
元/吨5,467.476,031.04
元/吨1,928.941,854.28
元/吨20,837.6824,266.82
目前主要原材 持续上涨,原 滑情况 根据新收入准 ,报告期内公和能源价格 料和能源价 将销售费用 司各主要产品涨趋势有所 上涨对生产 的运输费重 服务毛利率
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14.88%27.30%26.35%
25.09%33.24%36.72%
36.06%45.82%45.86%
0.87%32.10%52.43%
19.03%27.82%28.71%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产品及服务销售单价下降所致;另外,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涨导致产品及服务的单位成本上升,也是 2022年上半年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2022年 1-6月,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毛利为 10.07万元,毛利率为0.87%,下滑幅度较大,主要原因包括:一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进口原油成本上涨、国内成品油需求下滑等因素影响,下游炼油企业阶段性开工不足,导致危废处置原料不足,为获得处置业务,市场竞争加剧,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价格有所下降;另一方面,蒸汽和电力及原材料价格上涨,使得单位成本上升。

(六)公司业绩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及毛利率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主要系山东地炼行业整合、部分国企客户采购减少、新冠疫情反复、产品或服务单位成本增加所致。

截至目前,山东地炼行业整合推进使得公司相关地炼行业客户营业收入为零,山东地炼整合的不利影响已结束,预计不会进一步扩大;2022年以来,公司与中国石化在 FCC催化剂(新剂)合作恢复的推进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新冠疫情得以有效控制;2022年 7-8月,公司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涨趋势有所放缓。

虽然对公司业绩和毛利率的不利影响因素有所缓解,但是如果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产品及服务的销售单价可能会进一步降低,业绩和毛利率可能继续下滑,公司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三、前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及其他地方炼油企业等,以及中国大陆以外市场。中国石化、中国石油是公司报告期内重要的优质客户,但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均有下属的催化剂生产企业,其对公司的 FCC催化剂(新剂)采购受自身经营情况、下属催化剂生产企业产能、市场因素及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除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以外的其他地方炼油企业是完全开放的市场,各催化剂生产企业间完全竞争,竞争更加激烈;公司积极开拓中国大陆以外市场,但也存在开拓难度大、开拓周期长的特点,未来中国大陆以外市场的开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受新冠疫情、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FCC催化剂(新剂)2022年 1-6月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1.09%、40.20%。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万吨/年 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4万吨/年 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建成后,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能将由目前的 2.85万吨/年上升至 5.85万吨/年,FCC催化剂(新剂)产能将由目前的 2万吨/年上升至 4万吨/年,产能增长幅度分别为 105.26%、100%,
注:预警价格=质押参考股价×质押率×预警线;平仓价格=质押参考股价×质押率×平仓线
考虑张新功控制的惠城环保股份已有 450.00万股质押,发行后累计质押股份数为 3,194.44万股,占发行后张新功控制股份的比例为 58.20%。

2、借款不能到位,实际控制人无法按最高额认购的风险
按最高额认购额、股票质押率 30%、质押比例 50%测算,张新功先生股票
    
    
    
    
    
    
    
参考股价× 的惠城环 ,占发行 质押率一 ,张新功押率×预警线 股份已有 4 张新功控制 保持 30%, 生追加质押平仓价格= 0.00万股 份的比例 为维持 7,92 情况如下押参考股价 押,发行后 62.90%。 3.25万元融 :
当前 股价情形 1情形 2情形 3
0%5%10%15%
15.1414.3813.6312.87
196.11%186.31%176.50%166.70%
52,821.6450,180.5647,539.4844,898.40
-91.81193.83307.84
1,744.441,836.251,938.272,052.28
    
当前 股价情形 1情形 2情形 3
50.00%52.63%55.56%58.82%
公司股价下跌时,在 30%质押率、股票质押融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在股票价格下跌 20%、股价达到 12.11元/股时,其持股市值约为 42,257.31万元,质押比例为 62.50%;考虑张新功控制的惠城环保股份已有 450.00万股质押,质押比例将进一步升高。若未来股价进一步大幅下跌或者以质押融资方式认购的金额增加时,实际控制人将增加股票质押股份数量,其质押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存有质押比例较高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风险提示 ........................................................................................................... 2
一、公司业绩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 2
二、前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 7
三、实际控制人无法按最高额认购及质押比例较高的风险 .............................. 8 目 录 ..................................................................................................................... 11
释 义 .....................................................................................................................14
一、普通释义 ......................................................................................................14
二、专业释义 ......................................................................................................1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6
一、公司基本情况 ...............................................................................................16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6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7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27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38
六、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51 七、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60
八、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63 九、发行人盈利能力情况 ...................................................................................6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73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73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7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75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77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77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77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78 八、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78 第三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79
一、基本情况 ......................................................................................................79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情况 ......................................................................................................................80
三、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 12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80 四、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81
五、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说明 ...........................................................................83
六、关于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行为或减持计划的承诺 .............................83 第四节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84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84
二、发行方案、认购方式及认购价款 ................................................................84
三、限售期 ..........................................................................................................85
四、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85
五、违约责任条款 ...............................................................................................86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87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8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87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的整体影响 ........................................................92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92
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00 一、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的变化 ............ 100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的变化.................... 101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 10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01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102
第七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03
一、政策和市场风险 ......................................................................................... 103
二、技术、经营和管理风险 ............................................................................. 104
三、财务风险 .................................................................................................... 105
四、其他风险 .................................................................................................... 112
第八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116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17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1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1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2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21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122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23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24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惠城转债” 004,149股。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股,截至 2022年 际控制人情 其持股情况如下6月 30日,公司 所示: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
张新功境内自然人17,060,250
惠城信德境内非国有法人10,828,500
道博嘉美境外法人10,465,450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725,000
徐喆境内自然人1,851,600
刘胜贵境内自然人1,144,600
李国赞境内自然人1,131,950
钟江波境内自然人929,100
汪攸境内自然人902,900
吕绪尧境内自然人832,950
47,872,300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张新功直接持有发行人 17.06%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同时其控股的惠城信德持有发行人 10.83%的股份,张新功直接及间接控制发行人 27.89%的股份,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张新功,男,1970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992年 7月至 1993年 9月任中石化长岭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教师;1993年 7月至 2000年 8月任中石化长炼分公司培训中心教师;2000年 9月至 2005年 9月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科副科长;2011年至今任惠城信德执行董事。2006年至 2015年曾任惠城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至 2022年 4月任惠城环保董事长,2015年至 2020年 4月、2021年 9月至 2022年 4月任惠城环保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惠城环保董事。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整体状况
(1)危废处理处置行业整体状况
危废处理处置行业处于环保细分行业,受政策法规及监管力度影响较大,因危废种类繁多,产生量大,性质复杂、危险性高,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二次污染,所以,危废处理处置行业是一个技术门槛高、跨行业、跨区域以及持证经营的法律、政策引导型行业。

我国危废处理处置行业起步较晚,前期行业监管重视不足,危废处置技术及经验欠缺,符合环保标准的处置中心较少,处置设备相对落后,缺乏设计、管理和运行,危废整体处置率较低,使得行业市场规模较小。但随着危废产生量的不断激增,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的日益突出,迫于改变环保污染现状的需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支持危废处理处置行业的发展,逐步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日趋严格的监管力度助推了危废处理处置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我国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及其它废物。从统计情况来看:产生量最大的为工业危险废物,占全部危险废物产生量的 70%以上,其次为医疗工业危废处理处置行业资源化整体现状仍有待提高,不同细分行业表现差异 较大,危废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向集中在从危险废物提取贵重金属方面,而对于 其他资源利用价值较小的危废资源化处置技术复杂、处理难度高,而且对于产生 危废的企业带来一定的成本负担,发展较为缓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 (“以下简称《环境统计年报》”),2020年,我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 7,281.80 万吨,全国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为 7,630.50万吨。 根据《环境统计年报》统计,2020年,我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 的地区依次是山东、内蒙古、江苏、四川和浙江,分别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 量的 12.80%、7.40%、7.20%、6.30%和 6.10%。2020年各地区工业危险废物产 生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2020年各地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单位:万吨)
根据环保部门统计,2011年以来危废产生量出现大幅增量,且每年都有大量的工业危废未被及时安全处置,这些危废的存在给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工业企业的增多,2020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已达到 31.31万亿,危废的产生量也呈现逐年上升态势。目前虽然危废处置市场参与企业众多,但整体规模和生产能力偏小,危废处置范围有待扩大,处置技术有待提升,危废处理能力和危废产量存量之间存在较大缺口。

导致其活性和选择性下降而从装置中卸出报废,被卸出的废催化剂含有镍、钒等有毒有害金属元素,这些元素多以氧化态存在,如处置不当遇雨水会转化为离子态进入水体和土壤,对水体、土壤以及植被等造成污染;此外,粒径较小的废催化剂,遇风会进入大气,形成可吸入颗粒物,是造成雾霾的原因之一,进而危及人体健康。

按照每炼制 1吨原油消耗 0.354kg炼油催化剂的标准测算,我国炼油行业每年产生约 21.52万吨炼油废催化剂,其中绝大多数采用填埋方式进行处理,仅有约 10%的废催化剂采用资源化方式处理。废催化剂呈固态,填埋处置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且其含有的镍、钒等有毒有害金属元素以氧化态存在,不会随着填埋处置而自行消失,如填埋处置不当,会直接造成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进而危及人体健康。

废催化剂的资源化处置方式达到减量化、无害化的同时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即将废物循环回用至废物产生单位,又可将废物用来生产与其性质不同的其他基础化工原料产品。资源化处置方式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同时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所以,对废催化剂的资源化处置方式会更受重视,是重点发展方向。

(2)炼油催化剂行业整体状况
石油炼制除常减压、焦化等少数几个过程外,80%以上的过程为催化反应过程,催化剂技术成为实现原油高效转化和清洁利用的关键核心技术,是炼油技术进步最活跃的领域之一。炼油催化剂行业的发展与炼油行业紧密关联,是当代石油化工的一个重要分支和组成部分,也是石油化工向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延伸并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服务的一个重要领域。随着全球范围内原油的重质化、劣质化、高质量轻质油品需求量的增加以及环保法规的实施,炼油催化剂在石油炼制过程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并逐步贯穿于每一阶段。

石油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炼油装置投资巨大,投产后一定时期内通常不会进行重大改进;而原油的性质、环保的要求、社会对于油品的需求则相对变化较快。炼油工艺和设备的改进速度落后于需求的变化,使得炼油行业对于催化剂的更新迭代提出了更高要求。

原油价格的波动对炼油催化剂的需求影响有限。催化剂的用量基本由原油加工量及质量、产品要求和工艺过程所决定,油价波动并不会直接影响石油加工的催化剂消耗量(即每单位石油加工所消耗的催化剂量相对固定)。在世界多数市场上,除了特别时期、油价异常高企的阶段以外,炼油企业利润率基本由成品油和原料油之间的差价以及炼油企业技术水平所决定,多数时期内相对稳定;炼油企业的开工率则基本由市场供需情况决定。在较低利润时期,炼油企业倾向于以各种手段节约开支,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炼油催化剂生产商的议价能力,而在高利润时期,炼油企业对于炼油催化剂的价格敏感度较低。

我国炼油催化剂行业是随着原油加工技术需求的不断提升而发展起来,石油炼化技术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催化技术的发展,催化技术的核心是催化剂。

从 20世纪后半叶以来,我国炼油业经过几次较大的改革重组和产业技术进步,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伴随着炼油行业的发展,催化剂技术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我国炼油催化剂的开发和生产能力能够满足目前我国炼油生产的需求,然而,我国环境保护的迫切需求与当前炼油及催化剂技术发展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仍然显著存在,我国的炼油催化剂行业面临着油品升级换代、清洁燃料生产和企业经济效益提升的压力,未来炼油催化剂技术还将进一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发展: ① 不断提高重质油高效转化能力;
② 适应新的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油品品质,减少使用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③ 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产物分布,达到提高目标产品收率的目的。

2、行业利润变动趋势
由于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准入门槛较高,在该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较少。高壁垒的准入制度使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市场运行较为规范,给该领域的业务带来了良好的利润水平空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转型的平稳进行,国民对环境保护的日趋重视,国家对危废安全处置的监管愈加严格,政府对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置方式的有效推行,以及危废处理技术水平的持续进步,行业利润水平亦将有所提高。此外,随着危废资源化处置类别和程度的进一步深入,资源化处置企业之前需要付费购买高品位金属含量危废的现象正在得到扭转,资源化危废处置企业的利润率将会得到明显提升;反观无害化处置,由于处理工艺技术含量低,进入门槛低,近 10年内产能扩张十分迅速,越来越多的行业进入者形成的价格战,越来越稀缺的土地资源导致的无害化处置成本的不断攀升必将拉低其利润率水平。

对于催化剂行业来说,影响催化剂出厂价格的主要因素有两方面:一是原材料价格影响因素。通常,当原材料价格持续下降时,催化剂价格也会逐步走低。

二是行业供需情况。炼油企业催化剂的用量基本由装置处理量和工艺需求所决定,炼油企业利润率基本由成品油和原料油之间的差价以及炼厂技术水平所决定,多数时期内相对稳定,催化剂成本在炼油企业总成本的占比较低,炼油企业更加追求催化剂产品的性能、稳定性、工艺过程匹配度等因素。而且石油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炼油装置投资巨大,投产后需要持续生产经营,因此对于催化剂产生持续性需求。2016年以来,随着国家进口原油资质放开,原料品质提升,炼油厂开工率整体提升,对催化剂需求增加,但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进一步波动,催化剂行业利润水平存在下降的风险。

3、行业发展前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作为“世界工厂”的生产特点,伴随而来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也在迅速增长。危险废物种类多、成分复杂,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其污染具有潜在性和滞后性,是全球环境保护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到:“各省(区、市)应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科学规划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鼓励大型石油化工等产业基地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同时为我国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目标:“2020年底前,力争基本摸清全国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状况。以石化和化工行业为重点,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利用处置违法犯罪活动”。

传统的无害化处置如焚烧、填埋、固化等,均不可避免的会对资源、能源造成极大浪费,焚烧法处理后的飞灰、尾渣等的处理仍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填埋、固化法的无害化处置设施具有选址建造条件严格、占用土地资源等特点,尤其在我国危废产出量大且土地资源紧缺的沿海地区,无害化处理处置方式的进一步推广存在瓶颈。

随着国民对环境保护的日趋重视,政府对危废安全处置的监管愈加严格,资源化处置企业之前需要付费购买高品位金属含量危废的现象正在得到扭转,市场将更加向资源化处置企业倾斜。此外,除了简单的金属回收外,油类,溶剂类,催化剂类等的精细化回收将给资源化利用企业带来多元化的空间。

国民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以及对于废催化剂危害性的逐步认识,迫使催化剂的生产本身必须走清洁化和循环经济式的发展道路。同时,近年来原油劣质化、重质化与清洁化成品油需求迅猛增长的矛盾,促使炼油技术和催化剂的应用更加复杂化与多样化;另外,炼油微利化也促使炼油行业向深度加工和炼化一体化发展,并迫使催化剂降低成本,向生产规模化、过程高效化和自动化发展。废催化剂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相结合的产业链模式将越来越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方向之一。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循环经济政策鼓励资源循环产业迅速发展
当前,循环经济的推行以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国家已经颁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各省市从 200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集中发展一批循环经济优势企业,为资源循环产业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政策环境。

2006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炼油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提出炼油行业要“强化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开发、推广低成本清洁燃料生产等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清洁生产集成技术自主开发能力。开发炼油用“三剂”新产品和新技术,强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安全处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14、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催化裂化功能性助剂”列为鼓励类发展方向。2016年国务院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区域、有色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上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为公司所在的危废处理环保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废催化剂的资源化处理处置有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废催化剂中含有镍、钒等有毒有害金属元素,这些元素多以氧化态存在,如处置不当遇雨水会转化为离子态进入水体和土壤,对水体、土壤以及植被等造成污染;此外,粒径较小的废催化剂,遇风会进入大气,形成可吸入颗粒物,是造成雾霾的原因之一,进而危及人体健康。废催化剂呈固态,填埋处置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且其含有的镍、钒等有毒有害金属元素以氧化态存在,不会随着填埋处置而自行消失。因此推广废催化剂资源化处理处置能有效解决废催化剂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同时实现了废弃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节约有限的资源,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下游行业的市场增长需求
公司资源化产品的下游行业主要是石油化工行业,作为炼油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炼油催化剂行业的发展能够解决炼油加工过程存在的一些关键技术问题,其技术进步与炼油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同时,炼油行业的发展为催化剂行业提供了广阔的需求空间。近年来,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发展迅速,原油进口量和加工量逐年增加,正值国家产业转型之际,石油化工及其上下游产业得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汽油、柴油以及其他石油化工产品消费量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为炼油催化剂行业以及废催化剂处理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随着我国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国家产业政策近年来持续加大对危废处理处置行业的支持力度和政策倾斜度。废催化剂作为含重金属的危险废物,其处置越来越受到环保部门的重视。近年来,国家和各省地方政府先后制定或修改了一批环境保护和危废处理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危废处理处置行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

2、不利因素
(1)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监管体系亟待加强
目前,国家危险废物处置法律体系与监管政策已日趋完善,但危险废物产生的点多、面广,执法难度大,违法转移、倾倒、丢弃事件仍时有发生,且危险废物的处置更多还是以填埋、焚烧、固化等粗放式方式处理,存在对环境二次污染的可能。粗放式无害化处置模式与资源化利用模式之间的成本一定时期内存在差异,给专业资源化处置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危险废物处置资源化再利用程度亟待提高
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随意倾倒或利用处置不当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目前危废处置技术存有处置不彻底、牺牲现有有限资源、产生二次污染等风险状况,而且众多危废处置企业以追求利益为主,主要集中在贵重金属回收方面,而忽视了环境保护的最终目的,对利用价值较小危废的资源化处置技术认识偏差和重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

(3)下游行业集中度过高,客户处于相对强势地位
我国炼油行业被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垄断的现象由来已久。虽然近年来国企、民营和海外等资本逐渐加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企业仍占据了过半的市场份额,地方石油炼化企业所占份额仅有 30%。下游行业过高的集中度导致本行业面对的客户数量较少,选择空间不大,也造成了本行业相比下游行业处于相对弱势的市场地位。

(三)行业发展趋势
1、庞大的危险废物产生量带来了巨大的危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市场空间 我国危险废物种类繁多、产生量大、涉及行业范围广。根据我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我国危废生产量逐年上升,中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从 2013年的 31.6百万吨增至 2020年的 83.9百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14.97%,保持增长态势。我国危废产生量与预测图具体如下:
图:近年我国危废产生量与预测情况(单位:百万吨)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弗若斯特沙利文、中商产业研究院
目前,全国持证单位利用处置能力仅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 50%左右。大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工业园区普遍缺乏配套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营和技术水平不高,无序违规排放、非法填埋现象仍然存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明显不足与日益增加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之间的矛盾异常突出。巨大的危险废物产出量,整体处理能力的不足,以及国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对资源集约型开采、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发展的需求迫切,为我国危废处置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理能力分布不均,具备危废处理处置技术和资质的企业前景广阔
目前,国内危险废物绝大部分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大部分集中在东部、西北部工业化地区。由于国家对危废的管理实行“就近式、集中式”原则,亦使得危废处理区域性特点明显。截至 2019年底,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共 4,195份。其中,江苏省颁发许可证数量最多,共 549份。

我国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理能力分布不均,为具备危废处理处置技术和资质的企业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3、日益趋严的环保政策助推危废处理处置行业发展
自 2012年《“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发布后,国家将危废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也在近几年间陆续发布,加速推进了危废产业的发展。以 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龙头,以 2007年修订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骨干,2013年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2016年第三次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焚烧、填埋标准为枝干,我国已构建了一系列危废处理过程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加危险废物处理量、减少非法处置、推动技术提升及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服务的需求。

2016年,我国相继颁布了新《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了危废妥善处置的重心,其中,司法解释明确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对于危废的合法处置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2016年 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该计划制定了具体的土壤修复工作目标,同时设置了相关指标:到 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到 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

“土十条”对土壤质量的严标准和高要求,会对污染源的把控趋严,所以“土十条”的出台对危废处理处置行业尤其是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为危废处理处置行业的高速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日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为资源化循环利用优势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4、废催化剂处理处置细分领域市场需求巨大
炼油企业是炼油催化剂企业的下游客户,石油化工行业的市场容量决定了炼油催化剂的需求量以及废催化剂的产生量。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信息,2020年,我国原油表观消费量 7.35亿吨,2013-2020年,我国原油表观消费量复合增长率 6.01%。截至 2020年 12月末,炼油业规模以上企业 1,086家,全年实现利润总额 476.70亿元。按目前在建、已批准建设和规划的项目测算,我国 2025年炼油能力将升至 10.2亿吨/年,乙烯能力将破 5,000万吨/年,双超美国而居世界第一位。

随着我国炼油企业重油轻质化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渣油加氢工艺的普及,为炼油催化剂行业的发展拓展了广阔的空间,为废催化剂资源化利用技术进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该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大的市场需求。

除了原油加工量的增长,我国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和政府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也给炼油催化剂以及废催化剂处理行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随着我国炼油催化剂销量的逐年递增,废催化剂的产生量也逐年增加。如果不对废催化剂加以科学管理,其中的有毒有害成分会污染环境并危害人体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对废催化剂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必将随着我国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而加快发展。未来废催化剂的处理和利用的方向主要是再生、资源化等。我国在这方面的起步较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一)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
根据危废处理处置行业和炼油催化剂行业管理状况的不同,其竞争格局和市场集中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1、危废处理处置行业
由于危险废物对于环境的危害性极大,国家对于相关业务的管控严格。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法[2011]19号),国家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得擅自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及时将其运送至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施分级审批颁发制度,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此外,危险废物适用集中处置和就近处置的原则,辖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就近送至当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综上,危险废物相关业务呈现资质管控严格、行业准入门槛高、区域性强的特点,行业内大型综合性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在本地区市场往往占据优势地位,近年来区域集中度也在逐步提升。而行业未来的竞争格局将逐步向资源集约型、技术先进型企业倾斜。

2、催化剂行业
我国炼油催化剂市场现已形成了“以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旗下催化剂公司为主,以民营催化剂公司为辅”的市场格局。从国产产品市场份额角度来看,约70%左右的炼油催化剂由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旗下催化剂公司生产,民营催化剂公司占据约 30%左右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较高。目前,中国石化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石油旗下的兰州石化公司催化剂厂是我国炼油催化剂产品的主要生产企业。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旗下催化剂厂具有客户稳定的品牌优势,民营催化剂公司具有成本较低、产品灵活多变、服务优质等方面的优势。整体来看,未来市场将更有利于技术领先、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催化剂企业。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废催化剂处理处置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领先以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方式对废催化剂进行处理处置的企业,填补了炼油企业废催化剂资源化循环利用的空白。公司对废催化剂的处理处置不以“规模效应”为核心,而是以“废催化剂的完全循环利用”为终极目标。

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企业通常采用技术难度相对较低,易形成规模化的填埋为主,未彻底资源化处理,对未来进一步的环境治理带来较大的压力。发行人通过对废催化剂的处理处置以及对其中有效成分的循环利用,最终达到废渣、废水的达标排放,实现对废催化剂的完全资源化处置。

发行人对废催化剂的资源化处理处置方式更具有循环化、资源化、清洁化等显著特点。

2、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行业地位
我国炼油催化剂市场现已形成了“以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旗下催化剂公司为主,以民营催化剂公司为辅”的市场格局。公司特有的“废催化剂危险废物处置+废催化剂资源化生产再利用+资源化催化剂销售”一条龙服务业务模式,彻底解决客户对于废催化剂处理的后顾之忧,形成了“废催化剂处置与催化剂销售”互相带动的良性循环,目前已成为国内极少数有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定制化催化剂产品和废催化剂处理处置的资源化循环模式全产业链企业。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 FCC催化剂(新剂)、自主研发创新的复活剂、再生平衡剂等产品,可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高素质的研发队伍,为保持行业内技术领先地位,公司成立了“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工业废物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岛市工业废物资源化工程研究中心”,以及与中国石油大学合作共建“油气加工新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统筹规划各技术中心的研发方向,专业化的开设研发课题,在废催化剂资源化再利用领域以及各行业废物资源化领域持续创新,确保技术水平的领先地位。

(三)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涉及业务众多、市场容量巨大,目前尚缺乏权威的全行业统计数据。国内同行业公司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营业务均涉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但并未涉及废催化剂资源化综合利用领域,目前与公司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同时,公司的主要产品 FCC催化剂(新剂)与炼油催化剂生产企业的同类产品之间形成正面竞争。

公司在危废处置服务行业和炼油催化剂行业的竞争对手情况如下(竞争对手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开网站及客户的信息反馈):
1、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成立于 1999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废物处理、市政废物处理及增值性配套业务网络覆盖中国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环渤海及中西部市场。2003年 1月,东江环保发行 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2012年 4月,东江环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东江环保在天津、广东、浙江以及香港建立大规模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截至 2021年末东江环保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核定处置量已超 230万吨/年。

2、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广绿环”)成立于 2004年3月,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 600余亩,是专门从事废弃物的运输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环境服务企业。鑫广绿环实现了对固体废弃物的多样化处置,业务包括普通废物再生加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安全填埋等。

3、河北欣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河北欣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新桥工业区,年处理废催化剂 10万吨:含钨废催化剂 3万吨/年、含钼废催化剂 2万吨/年、含铜/锌废催化剂 1万吨/年、含钒废催化剂 1万吨/年,含镍废催化剂 2万吨/年,脱硝废催化剂 1万吨/年。

4、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是中国石化的全资子公司,是全球知名的炼油化工催化剂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催化剂产品涵盖炼油催化剂、聚烯烃催化剂、基本有机原料催化剂、煤化工催化剂、环保催化剂、其他催化剂等 6大类,其中炼油催化剂包括 FCC催化剂、加氢催化剂、重整催化剂。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是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

5、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催化剂厂
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催化剂厂于 1964年建成投产,是中国第一家第一座炼油催化裂化催化剂开发生产基地,也是中国石油目前唯一的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基地,其“昆仑牌”催化剂主要包括九大系列、40余个品种的各类催化裂化催化剂、催化裂化功能性助剂、吸附剂和其他硅化学产品。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6、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利华”)成立于 2001年,是一家为基础能源工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质量提升提供产品、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新三板挂牌公司(836139)。其核心产品包括加氢裂化催化剂、加氢精制催化剂、裂解汽油二段加氢催化剂、焦化汽油加氢催化剂、柴油加氢精制改质降凝催化剂、五齿球型催化剂载体和加氢保护剂系列等。高新利华在部分催化剂业务上与公司构成竞争关系。

7、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催化”)创立于 2010年,公司主营业务为石油化工催化剂、分子筛和相关助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是催化裂化催化剂、催化裂解催化剂、脱氢催化剂、MTO(MTP)催化剂、环保催化剂和各种分子筛产品,与公司具有竞争关系。2021年其石油催化剂实现销售收入 4.40亿元。

(四)发行人在行业的竞争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和积淀,公司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在重点产品的关键技术和商业模式上领先于竞争对手。

1、循环经济与全产业链体系优势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将炼油企业产生的废催化剂收费处理,通过废催化剂复活及再造技术生产出炼油企业所需的 FCC催化剂(新剂)、复活催化剂、再生平衡剂等不同产品,供客户根据需要灵活、科学、高效的组织生产。同时通过废催化剂元素分解及利用技术,分解成资源化基础化工产品用于相关化工行业,如硅产品、铝产品、稀土产品、镍产品。其中,硫酸铝已回用到公司催化剂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在实现变废为宝的循环经济过程中,降低了发行人 FCC催化剂原材料成本。公司不仅为炼油企业提供了安全、绿色的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也可将资源化催化剂产品返回客户使用,帮助客户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公司对废催化剂的完全资源化循环利用处置,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废催化剂对于环境的污染,更是创造了废催化剂领域的循环经济模式,具有极大的环保和经济价值,推广前景广阔。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品质提升,成功探索出了一条以科技创新带动产品销售的发展道路,掌握的化学法超稳分子筛改性技术使公司的催化剂产品效能领先于同行业竞争对手,使公司在技术上始终保持与国内外同步发展,位居国内先进水平。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力量雄厚,技术持续创新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成立了“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工业废物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岛市工业废物资源化工程研究中心”,以及与中国石油大学合作共建“油气加工新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公司一直重视环保事业,致力于石化行业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攻关,现有多项专利技术已实现产业化,获得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批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针对催化裂化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公司研发出了废催化剂复活及再造技术、废催化剂元素分解及利用技术等不同专利技术进行处理处置,建成了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废催化剂资源化处理处置的工业装置。目前,行业内其他危废处置企业通常采用技术门槛较低,较易规模化的填埋等方式处理处置废催化剂,并未完全消除对环境、土地的压力。发行人通过对废催化剂的处理处置以及对其中有效成分的循环利用,最终达到废渣、废水的达标排放,实现对废催化剂的完全资源化处置。

3、定制化产品和优质技术服务优势
公司现根据客户原料的基本性质和目的产品的需求情况,制定“一厂一剂”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客户在使用公司产品的过程中,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市场的变化来随时调整装置运行工况,得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成立了技术服务中心,能够为客户提供针对性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方案、催化剂理化指标分析、原料油理化指标分析、原料油综合评价、固定床测试、提升管评价,烟气粉尘浓度测试、工艺核算、工艺指导等全方面的售后技术服务。

针对客户,公司每周对装置内催化剂进行采样、分析,同时监控装置原料油及操作变化情况,形成完整的装置监测数据库,从而为客户提供至诚的服务和质量稳定的产品。全方位的综合技术服务在为客户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稳固了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4、客户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和积淀,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建立了长期互信合作的稳定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化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油等大型央企以及神驰化工等大型地方炼油企业保持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发行人生产的产品在进入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以及中海油旗下的炼油企业时都经过了严格的产品试用过程,对比其使用其他催化剂厂商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例如装置剂耗、液化气+汽油收率、总液收、液化气丙烯含量、汽油辛烷值、柴油硫含量等重要指标均达到客户要求,多家客户的产品应用报告显示公司产品性能稳定,对装置运行无不良影响。经过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海油旗下炼油企业试用,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性能稳定,与国内其他厂家生产的催化剂基本无差异。

公司既能生产 FCC催化剂(新剂),又能提供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是中国石化、中国石油旗下炼油企业采购公司服务和产品的主要原因。同时公司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催化剂理化指标分析、原料油理化指标分析、原料油综合评价、固定床测试、提升管评价,烟气粉尘浓度测试、工艺核算、工艺指导等全方面的技术服务。

发行人持续为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化工、中海油以及地方石油炼化企业提供服务和产品。石油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炼油装置投资巨大,投产后需要持续生产经营,因此对于催化剂产生持续性需求。而催化裂化装置的特殊性决定了炼油企业对催化剂产品要求苛刻,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催化剂产品供应商。

5、重点突出、点面辐射的网络布局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采取积极的市场拓展策略,大力推动各项业务的区域拓展和市场布局,重点在山东地区,公司着眼于长江沿线流域等地区广阔的市场空间,业务区域布局已逐步延伸至河北、辽宁、吉林、湖南、湖北、江西、甘肃、海南等地。公司现在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山东省为核心区域、辐射全国、放眼世界的销售态势。

6、管理优势
由于公司的下游行业均为投资规模大、运作规范的炼油企业,公司自成立之初,就陆续与该等大型知名企业开始进行合作,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公司一直从产品品质、制度建设、日常经营管理、节能环保、上游供货商的选择以及安全生产等各方面,严格要求自身。除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之外,公司还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与下游知名企业合作的过程是一个持续满足客户需求的过程,同时更是一个根据客户需求不断提高、完善自身管理体制和产品品质的过程,目前公司已成为一个具有先进管理水平的环保企业,在经营管理、产品质量、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赢得了下游客户的认可和信任,合作关系日趋稳定,公司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优势日益凸显。

公司十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多年来培育出了一支忠诚、敬业、团结、创新的员工队伍,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具有较强的企业凝聚力。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在公司任职时间平均约为 10年,其中 70%以上为公司成立时的创业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及管理经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造就了高效、稳定、技术创新能力强、对行业理解深刻的技术管理团队以及高素质、年轻化的员工队伍,保持了公司的经营稳定,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行业技术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
1、准入资格壁垒
企业从事危险废物处理业务前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只有拥有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配套完善的处理处置装置、良好的环保和生产设施条件、先进的技术支持和雄厚的资金实力的企业才可能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周期较长。因此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时间内迅速取得准入资格。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须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资质。具体来看,又分为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资质和危废收集经营许可资质。2013年以前危废经营许可资质需要国家层面审批,虽然现在已经下放到省级及以下环保部门,大大缩短了资质获得周期,但一般情况下新的危废项目从开始申请到落地投产最快需要耗时 2-3年,一般则要 3-5年,改扩建的项目也要 1年以上的时间。除经营方式外,危废经营许可资质还对危废处理种类和规模进行规范。根据发改委和环保部 2016年更新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分 46大类 479种,成分复杂。处理资质类别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危废处置公司的竞争实力。

2、核心技术能力壁垒
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理技术是集物理、化学、化工、机械、自动控制等学科为一体的复合型技术。危废资源化处理行业专业门槛较高,并且需要专业人才、试验设施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积累以及对技术研发的持续支持。危险废物一般具有腐蚀性、毒性等危险特性,如风险控制经验不足,会给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对技术管理的要求较高。行业内企业需要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探索,才能形成一整套高效、节能、环保的危险废物处理技术体系。因此,只有具备深厚技术基础和技术发展潜力的企业才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而新进入者往往很难在短时期内形成技术优势。因此,技术能力是危险废物处理行业新进入者面临的重要壁垒之一。

炼油催化剂行业属于具备高科技含量的新材料范畴。不同的炼油工艺基本都具有配套的催化剂类型。一方面催化剂生产过程复杂,流程较长;另一方面在工艺条件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开发新的催化剂配方,才能获得更高原料裂化反应的转化率和更好的产品分布。因此催化剂往往是炼油技术创新优势的核心体现。而近年来油品升级和环保从严的趋势,迫使催化剂行业不断进行技术革新。此外,面对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催化剂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开发定制针对性产品的能力,并及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指导。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具有足够的技术积累,并进行针对性的研发投入,因而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具有核心竞争力赢得客户的信赖。

3、行业经验与客户资源壁垒
废催化剂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理处置需要大量的理论基础和实验摸索,行业进入者必须掌握关键工艺和工程技术,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才能保证产品的高质量和高附加值。而且由于废催化剂本身原料的多变性、不可控性,造成处理工序的不确定性,需要根据原料的性质进行工艺的调整,并在废催化剂的处理过程中做到全面资源回收利用、达标排放,这都需要大量的实践经验和数据积累,因此也成为行业新入者进入该行业的主要壁垒之一。

由于炼油催化剂在石油炼制过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技术含量高。催化剂产品的活性稳定性、选择性等性能对于下游客户的产品分布和目的产品收率尤为重要。催化剂生产厂商在销售催化剂产品的同时,也会针对不同客户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因此,客户在选择催化剂供应商时有一个严格的筛选流程,产品经过样品测试、性能评价、试用之后才会进行批量采购,而且为确保在长期内保持连续稳定的生产,客户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催化剂供应商。由此产生的客户依赖性构成了行业的客户壁垒,新进入的企业很难迅速拓展并得到客户认可。此外,我国炼油行业集中度高,炼油能力主要集中在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化工、中海油等大型国企,该等企业设定了较高的催化剂供应商门槛,不利于新进入企业快速占据市场份额。

4、人才壁垒
炼油催化剂行业的高科技水平必然会产生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一项技术从研发到应用,要求技术人员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也要具备丰富的工程实施经验,熟悉复杂的生产工艺。此外,从开拓客户到售后服务,并同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在整套销售环节企业需要具有丰富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新进企业难以在短期内组织一支全面覆盖研发、生产、销售的专业团队。

(六)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1、行业与上下游行业间的关联性
公司所处危废处理处置行业,对上游炼油企业的废催化剂进行处理处置。公司利用资源化处置方式将废催化剂综合利用的产品返回至废物产生单位炼油企业,同时又可将废催化剂用来生产其他性质不同的基础化工原料,用于炼油催化剂产品制造、硫酸铝、氧化铝、保温材料、吸附材料等行业,公司不仅实现了废物的原级循环,即废物被循环用来产生同种类型的产品;也实现了废物的次级循环,即将废物资源转化成其它产品的原料。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2、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由于公司特有的废催化剂生产循环产业链,公司主要的上下游均包括石油炼化行业。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世界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持续增加。尽管疫情会对中国经济造成短期冲击,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发展潜力和动能依然强劲;中国政府为降低疫情影响而迅速实施的一系列惠企政策举措,将支持实体经济较快恢复发展。随着境内疫情防控形势的持续向好,被抑制、被冻结的石油石化产品需求将快速释放。2021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中国经济增长呈现良好势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 8.1%。国内天然气需求快速增长,成品油市场资源供应充裕,炼油化工新增产能集中释放,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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