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

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8:07:03 中财网
原标题:东阳光: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2-102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27.97%降至25.98%,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发来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深圳东阳光实业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人基本信息名称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25栋   
 股东身份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原持有公司股份842,894,8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27.97%   
权益变动情况变动方式股份种类变动日期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
 大宗交易人民币普通股2022-11-2560,000,0001.99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变动前 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
深圳东阳光实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2,894,88927.97782,894,88925.98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11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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