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5月 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699%。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2022年 5月 11日—2022年 11月 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2022年 5月 27日—2022年 11月25日)。2022年 5月 20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股,其计划减持数量同比例变更为 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699%。 2022年 11月 28日,公司收到该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自本次减持计划可交易之日起,截至 2022年 11月 25日计划届满之日,汤同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 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4%。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