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300474):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7:36:22 中财网
原标题:景嘉微: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83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余圣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郭海先生和廖凯先生保 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8月 9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拟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认可的合法方式共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1.9833%)。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余圣发先生拟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认可的合法方式共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17,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158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海先生拟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0018%)。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廖凯先生拟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0037%)。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年 9月 22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公司于 2022年 9月 2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404,3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8500%。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减持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余圣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郭海先生和廖凯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圣发先生、郭海先生与廖凯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余圣发合计持有股份2,871,3000.6327%2,871,3000.63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17,8250.1582%717,8250.1579%
 有限售条件股份2,153,4750.4745%2,153,4750.4738%
郭海合计持有股份32,4000.0071%32,4000.00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1000.0018%8,1000.0018%
 有限售条件股份24,3000.0054%24,3000.0053%
廖凯合计持有股份67,5000.0149%67,5000.01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8750.0037%16,8750.0037%
 有限售条件股份50,6250.0112%50,6250.0111%
注:1、因公司存在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事项,上表中减持前持有股份情况以 2022年 8月 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时的持股情况及预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 453,797,909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以当前公司总股本 454,557,284股计算。

2、因公司处于 2021年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总股本变动导致余圣发先生、郭海先生和廖凯先生持股比例变动。

3、上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余圣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郭海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3、廖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1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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