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603530):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9:06:43 中财网
原标题:神马电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马电力”)持股 5%以上股东陈小琴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9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2%,其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该部分股份已全部于2022年8月10日解除限售)。陈小琴女士现任公司董事。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陈小琴女士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4%,即减持数量不超过7,500,0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4,322,633股;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47%,即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 8,645,266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陈小琴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陈小琴5%以上非第90,000,00020.82%IPO前取得:90,000,000股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上海神马电力控股有 限公司270,000,00062.46%上海神马电力控股有限 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62.46%股份,为公司控 股股东。马斌直接持有 上海神马电力控股有限 公司94.67%股份。马斌、 陈小琴为夫妻关系,二 人共同直接、间接持有 公司83.28%股份,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
 陈小琴90,000,00020.82%陈小琴与马斌系夫妻关 系
 合计360,000,00083.2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股)计划减持比 例减持方式竞价交 易减持 期间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陈小琴不超过: 22,500,000 股不超过: 5.21%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15,000,0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2022/12 /22 ~ 2023/6/ 21按市场 价格IPO前取 得的股份个人资金 需求
   7,500,0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事项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小琴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陈小琴女士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陈小琴女士将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相关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是陈小琴女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系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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