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30002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时间:2022年11月30日 00:32:34 中财网

原标题:吉峰科技: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Gifore Agricultural Science & Technology Service Co., Ltd. (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部园区港通北二路219号)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要求编制。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农机流通行业是一个开放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行业内存在经营企业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不规范等特点,使得农机流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随着国家对农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的增加,持续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给特色农机市场带来进一步繁荣的同时,也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特色农机市场,加剧特色农机市场的竞争。虽然目前公司经营规模处于国内农机流通行业的前列,吉林康达在玉米免耕播种机械细分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但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影响到公司的农机连锁市场扩张和特色农机细分市场地位,从而可能引起公司业绩发生波动。

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变动的风险
从 2004年国家农业部发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起,我国持续利用中央财政对农业机械购置采取补贴政策,以有效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目前,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运行机制,该补贴政策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迅速扩大了对各类农业机械的需求,对农机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根据国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及东北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报告期内购机户购买吉林康达主要产品 2行牵引式免耕播种机械,可享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金额为 11,500-14,800元/台,占其终端售价的 30%左右。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定程度促进了吉林康达的产品销售并对销售回款有一定影响。如果国家取消目前现行的农机补贴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机行业的发展;此外,还存在因国家调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导致公司子公司吉林康达的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可能性,国家农机补贴的政策变动,将对公司及吉林康达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特色农机制造业务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吉林康达主要产品为免耕播种机及深松整地机,核心产品为玉米免耕播种机。报告期内,吉林康达毛利率较高,分别为 42.93%、51.59%、51.65%和 50.29%。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变化、产品价格下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发生,吉林康达毛利率将下滑,吉林康达存在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31,697.09万元、42,592.86万元、30,185.16万元和35,497.90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93%、17.24%、12.76%和17.68%。

虽然公司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处于相对合理水平,但公司主要客户为购买农机的经销商和农户,客户信用风险整体较高,部分客户因经营不佳、注销或停止经营、死亡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变动等原因付款意愿不足,不排除未来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应收账款存在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将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偿债及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3.65%、82.34%、79.18%和79.75%。2021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流动比率为 1.05,速动比率为 0.66;2022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流动比率为1.07,速动比率为0.61,流动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公司的负债大部分是依托信用形成的借款、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等。

公司资产负债率始终处于较高水平,流动比率总体水平不高,由于存货余额较大也导致速动比率水平相对较低,公司长、短期偿债存在一定风险,持续经营面临一定压力。

公司 2021年度在新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支持下,流动资金紧张逐步缓解。随着营业规模逐步回升,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会有所增加,若不能有效拓展融资渠道、扩充供应商信用额度或合理管控存货和销售回款,则将加剧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六、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46,980.68万元、36,425.06万元、47,352.90万元和68,825.97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77%、22.27%、29.75%和36.83%,占比较高。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其中原材料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康达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库存商品为农机流通业务板块销售备货。

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出现不利变化或存货管理不善,公司存货可能发生减值,公司存在存货减值的风险。

七、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27,621.51万元、247,092.11万元、236,591.44万元和 199,529.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0,551.90万元、-2,744.99万元、368.42万元和179.11万元,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虽然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体保持稳定态势,但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发展仍然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市场推广、企业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放缓、业绩波动。因此,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甚至亏损的风险。

八、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短期
内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若公司未来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九、二级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司股票的价格受到国内外政治环境、经济政策、自身经营状况以及资本市场的心理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会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投资者需要综合考虑上述诸多影响因素,并结合自身的专业能力,充分关注二级市场调整带来的投资风险,对于公司的价值作出审慎判断。

公司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过以下审批或注册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
2、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注册。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通过,以及获得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等持续蔓延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的风险
自 2020年初国内外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我国经济活动有所减弱,人口流动减少或延后,部分省份企业出现停工停产,部分省市农村春耕生产受到一定影响,公司业务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若此次疫情发展趋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在后续经营中再次遇到重大疫情、自然灾害或极端恶劣天气的影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一、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变动的风险 ..................................................................... 2
二、特色农机制造业务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 2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 3
四、偿债及流动性风险 ......................................................................................... 3
五、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 4
目录................................................................................................................................ 6
释义................................................................................................................................ 1
一、一般释义 ......................................................................................................... 1
二、专有名词释义 ................................................................................................. 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概况 ..................................................................................................... 6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6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9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40
五、公司的竞争优势 ........................................................................................... 67
六、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69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1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71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73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74 四、募集资金投向 ............................................................................................... 75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5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6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76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77
九、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77
第三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以及本次发行认购合同摘要 ........................................ 80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80
二、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 8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85 一、前期募集资金情况 ....................................................................................... 8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8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86 四、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披露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技术可行性、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预计未来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已取得及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等.............................................................................. 86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8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89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 8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90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90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1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91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96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 98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99
五、保荐人董事长、总裁声明 ......................................................................... 100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 101
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02
八、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03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吉峰科技、上市公 司、本公司、公司、 发行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曾名为四川吉峰农机 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吉峰农机四川省吉峰农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吉峰农机连锁 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四川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人的曾用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本次发行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四川五月花拓展 服务有限公司发行 11,400.00万股股票的行为
吉林康达吉林省康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吉峰连锁发行人子公司四川吉康农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 公司(已更名为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
四川聚力四川吉峰聚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德阳吉峰农机德阳吉峰农机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吉峰绵阳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四川吉峰汽贸四川吉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联科四川吉峰联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吉福瑞农机吉福瑞农业机械成都有限公司
凯茂三农成都凯茂三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康源水利四川康源水利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南充吉峰农装南充吉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南充吉峰车辆南充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广元吉峰广元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甘孜吉峰甘孜州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凉山吉峰凉山吉峰农机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联科贵州吉峰联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贵州吉峰贵州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云南吉峰云南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陕西吉峰陕西吉峰聚力农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宁夏吉峰宁夏吉峰同德农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营口吉峰营口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长春宇春长春宇春机械有限公司
黑龙江金亿丰黑龙江金亿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广西吉峰广西吉峰聚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吉峰新疆吉峰天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新疆吉康新疆吉康聚力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汇丰辽宁汇丰农机城有限公司
辽宁亿丰辽宁亿丰农机有限公司
辽宁久润辽宁久润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甘肃吉峰甘肃吉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河西吉峰甘肃河西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福建吉峰福建吉峰农业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吉峰浙江吉峰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吉峰杭州吉峰聚力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江西吉峰江西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宿迁吉峰宿迁吉峰农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吉峰重庆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吉林吉峰吉林省吉峰金桥农机有限公司
梅河口久润梅河口久润农机有限公司
江苏吉峰江苏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安徽吉峰安徽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淮南吉峰淮南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河南吉峰河南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吉峰聚农四川吉峰聚农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宜宾吉峰宜宾吉峰农机有限公司
久保田久保田农业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一 家专业生产农业机械的国际知名企业
凯斯纽荷兰凯斯纽荷兰(中国)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一 家专业生产农业机械的国际知名企业
洋马农机洋马农机(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一家专业 生产农业机械的国际知名企业
约翰迪尔约翰迪尔(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一家专业 生产农业机械的国际知名企业
洛阳长兴洛阳长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一家专业 生产农业机械的国内知名企业
雷沃重工潍柴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一家专业 生产农业机械的国内知名企业
常州东风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一家专业 生产农业机械的国内知名企业
力鼎银科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五月花拓展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系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特驱教育、四川特驱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五月花投资成都五月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山南神宇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转让协议》《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新明以及西藏山南神 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关吉峰三农科 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王新明、王红艳和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与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峰 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五月花拓展服 务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认购标的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协议》
《借款协议 1》《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新明吉峰三农科技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之借款协议 1》
《借款协议 2》《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之借款协议 2》
《保证合同》《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汪辉武与王新明西藏山南 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保证合同》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 充协议》《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新明以及西藏山南神 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关吉峰三农科 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之 补充协议》《王新明、王红艳和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与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峰 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 议》
《保证合同之补充合 同》《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汪辉武与王新明、西藏 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保证合 同之补充合同》
《一致行动协议》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新明、王红艳、西藏山 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一 致行动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 充协议(二)》《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新明以及西藏山南神 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关吉峰三农科 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
《一致行动协议之补 充协议》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新明、王红艳、西藏山 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一 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五月花拓展服 务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认购标的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协议之补充协议》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 告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9月
报告期末2022年9月30日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9月30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 2018年 10月 26日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 2019年 12月 28日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 次修订)
《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8号)
公司章程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三会”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合称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有名词释义

直营连锁店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 经营。总部对各店铺实施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 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经营。依据单店投资规模大小、经营 种类范围、培训服务功能等经营要素的定位不同又细分 为直营卖场店和直营专业店两种类型。
保护性耕作保护性耕作是相对于传统翻耕的一种新型耕作技术,用 大量秸秆残茬覆盖地表,将耕作减少到只要能保证种子 发芽即可,并主要用农药来控制杂草和病虫害,有利于 保水保土,基本要点为秸秆覆盖、免耕播种、以松代 翻、化学除草。
免耕保护性耕作种植方式,免耕或少耕,收获后秸秆或残茬 覆盖地表以减少土壤风蚀、水蚀的耕作方法即为免耕。
深松指深耕疏松土壤,用深松铲或凿形犁等松土农具疏松土 壤而不翻转土层的一种深耕方法。
整地作物播种或移栽前进行的一系列土壤耕作措施的总称,
  其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土壤耕层构造和表面状态,协调水 分、养分、空气、热量等因素,提高土壤肥力,为播种 和作物生长、田间管理提供良好条件。
旋耕利用旋耕机的一种整地方式,旋耕器绕立轴旋转,切刀 将土切碎,达到碎土的作用。
播种机以作物种子为播种对象的种植机械。
排种器即排种装置,是播种机的核心部件,其性能优劣直接影 响播种质量。
联合复式作业联合复式作业系指用一台机器,在一次行程内,同时完 成两种或数种作业项目。如耕耙联合作业机能一次完成 耕地整地作业;整播联合作业机能一次完成整地、播 种、施肥和施农药作业。
特色农机制造业务以玉米免耕播种机械为核心的高端特色农机具及核心零 部件业务板块
农机流通业务农机(含载货汽车)流通与服务业务板块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全称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ifore Agricultural Science & Technology Service Co., Ltd.
股票简称吉峰科技
股票代码300022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09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部园区港通北二路219号
法定代表人汪辉君
董事会秘书杨元兴
注册资本38,024.038万元人民币
办公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部园区港通北二路219号
公司电话028-67518546
公司传真028-67518546
公司网址http://www.gifore.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农业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农业机械销售;农、 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机械设备 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 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信设备销售; 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 物运输代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股本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2,130,1438.4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32,130,1438.45%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32,130,1438.45%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48,110,23791.55%
1、人民币普通股348,110,23791.5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380,240,380100.00%
2、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股)
王新明境内自然人42,840,19111.27%质押35,532,328
王红艳境内自然人32,838,0008.64%--
特驱教育境内一般法人7,604,8082.00%质押3,500,000
山南神宇境内一般法人7,429,5961.95%--
骆文武境内自然人6,176.1001.62%--
王海名境内自然人3,974,9001.05%质押1,000,000
王道渠境内自然人2,906,2670.76%--
李顺志境内自然人2,164,7000.57%--
代祥林境内自然人2,151,3000.57%--
季红境内自然人2,016,0000.53%--
注1:王新明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红艳、山南神宇已将其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给特驱教育行使;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同意在股东表决权上以特驱教育的意见和决定为准,与之保持一致行动;
注2:王海名先生为王新明先生之弟,王海名先生与王新明先生构成关联股东关系。

注3:2022年10月26日,王新明所持发行人5,000,000股股票解除质押(质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2022年10月28日,王新明将所持发行人5,000,000股股票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王新明累计质押发行人35,532,328股股份,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82.94%,占发行人总股本的9.3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四川特驱直接持有公司2.00%的股份,并接受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委托拥有特驱教育所持公司21.86%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23.86%,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特驱教育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市新津县永商镇车灌村四组1栋1-3层
法定代表人陶秀珍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五月花投资持股50.50%,四川特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5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特驱教育的控股股东为五月花投资,五月花投资持有特驱教育50.50%的股权。

五月花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成都五月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59号甲幢3楼
法定代表人汪辉君
成立时间2011年4月21日
注册资本4,9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 活动);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汪辉武持股96.00%,付文革持股2.00%,王德根持股2.00%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汪辉武。

汪辉武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6月生,本科学历。1999年3月至2007年9月担任成都五月花计算机专业学校校长兼董事总经理;自2004年12月起担任四川五月花专修学院董事长;自2007年12月起担任四川省国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自2009年1月起担任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董事;自2011年9月起担任上海舒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1年9月起担任民办四川天一学院董事;自2012年11月起担任资阳五月阳光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自2013年5月起担任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理事长;自2014年9月起担任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董事;自2014年12月起担任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董事;自2017年1月起担任四川希望汽车技师学院理事长;自2017年3月起担任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8年2月起担任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2005年1月至2007年10月担任希望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765.HK)监事,2007年10月起担任希望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

(四)关于发行人控股股东所涉表决权委托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特驱教育直接持有公司2.00%的股份;根据特驱教育与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于2020年8月29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以及2021年2月23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特驱教育接受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委托拥有特驱教育所持公司21.86%股份表决权。因此特驱教育合计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23.86%。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驱教育及其全资子公司五月花拓展将分别持有上市公司7,604,808股股份、114,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分别为1.54%、23.07%;同时根据上述约定,上述表决权委托自动解除。届时,特驱教育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4.60%股份,汪辉武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农机流通业务属于“F51 批发业”,细分行业为“F5171 农业机械批发”;特色农机制造业务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细分行业为“C3572 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一)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监管体制
农业机械批发和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业部发展规划司、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相关行业协会为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发行人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如下所示:

主管机构名称主要职能
农业部农业机 械化管理司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 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 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农业部发展规 划司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 域协调发展;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及关税政策 建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农业部农业机 械试验鉴定总 站负责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拖拉机 OECD官方试验和农机产品质量性能测 试工作,核发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承担农机化行业有关技术标准、 鉴定大纲、技术规范的组织起草、修订和实施工作;承担农机质量的投 诉处理、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质量调查、农机市场整治和农机产品打假 工作;负责农机产品认证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承担农机行业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相关工作;负责农机维修技术开发、推广、咨询等 工作;承担农机鉴定系统业务与队伍建设指导工作;承担与农林拖拉机 官方试验标准规则组织的交流合作及其它相关外事外经工作;承担有关 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划的研究、起草、论证等工作
农业部农业机 械化技术开发 推广总站起草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措施建议,提出有关重点农业机械化推广项目 的机具配备、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并组织立项论证和检查指导;承担 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成果管理和成果转化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生产、 设施农业的有关技术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农机服务体系建 设的调研工作;研究起草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标准;负责乡镇农机 管理服务站“三定”政策落实中的具体工作;负责农机成人教育及教材 编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检查; 承担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驾驶(操作)人员考试管理办法、农 机安全作业规程等监理法规的研究、起草、论证工作;承担农机事故统 计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协助地方处理重、特大事故;开发推广农机监 理装备、仪器、设备;组织编写农机安全宣传和监理业务培训教材,开 展农机监理人员培训与业务交流活动;承担农机监理计算机软件开发和 组织农机监理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中国农业机械 化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调研、咨询服务;宣传政府部门有关方针政策和新技术成 果;组织行业技术培训、专业技能教育;经授权或依据市场和行业需 要,举办展览展示及现场演示活动;开展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扶贫及公益活动等
中国农业机械 流通协会制定农机流通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制定、现代农机流通体系构建、现代 农机流通方式研究、开展全行业优质服务活动以及举办全国性农机展 览、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农机交易市场规划建设、信息咨询与数据统 计、农机市场景气指数发布、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流通人才培训、国际 交流与合作等各个领域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早在 2004年即颁布《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引导、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选择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之后,中央人民政府多次在中央 1号文件中强调支持农业机械化,通过农业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规及发展政策。

1、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

序号政策法规发布单位主要内容
1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004年)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推进农业机械化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财政 支持和实施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 金融扶持等措施,逐步提高对农业机械化 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 护环境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国家引导、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自主选择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知识 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 才,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提高农业 机械化水平。
2农业机械质量调查 办法(2006年)国家农业部农业部主管全国质量调查工作,统一质量 调查规范,协调跨省的质量调查,制定并 组织实施全国质量调查计划,公布调查结 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调查工作,制 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质量调查计 划,公布调查结果。 质量调查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以上农业机械 试验鉴定机构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推 广、安全监理等机构配合。调查涉及地区 的农业、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 以支持协助。
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 管理条例(2009 年)国务院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依据农业机械工业产 业政策和有关规划,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 术标准组织生产,并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控 制体系。 对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 业机械,其生产者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 按照许可的范围和条件组织生产。 农业机械销售者对购进的农业机械应当查 验产品合格证明。对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依法必须进行认证的农业 机械,还应当验明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者标
   志。 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农业 机械销售服务体系,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 任。 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 售的农业机械存在设计、制造等缺陷,可 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 停止生产、销售,及时报告当地质量监督 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农业机械 使用者停止使用。
4关于印发《保护性 耕作工程建设规划 (2009-2015年)》 的通知国家农业 部、发改委本规划将我国北方15个省(区、市)和苏 北、皖北地区划分为东北平原垄作、东北 西部风沙干旱、西北黄土高原、西北绿洲 农业、华北长城沿线、黄淮海两茬平作等 六个保护性耕作类型区,以县(农场)为 项目单元,建设600个保护性耕作工程区 (共2,000万亩)。通过项目建设与辐射带 动,新增保护性耕作面积约1.7亿亩;建设 国家保护性耕作工程技术中心1个。
5关于促进农业机械 化和农机工业又好 又快发展的意见 (2010年)国务院到2020年,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2亿千瓦左 右,其中灌排机械动力达到1.1亿千瓦,主 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 其中,小麦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 上,水稻种植、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分别 达到60%和85%,玉米机收水平达到50%左 右,油菜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15%和 20%以上,基本解决甘蔗种植、收获机械化 关键技术问题。农机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得 到完善,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 大型企业集团,基本建成现代化农机流通 体系和完善的农机售后服务网络。
6关于加快农机现代 流通体系建设的意 见(2011年)商务部发展目标。通过5-10年时间,农机流通网络 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组织化程度、现代 化水平显著提升,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明 显增强,农机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农村乡 镇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形成以大型 农机流通企业为主导,农机专业市场为依 托,农机品牌店、销售服务中心为支撑, 乡镇农机销售和服务网点为基础,布局合 理、经营规范、运作高效、发展协调的农机 现代流通体系。 培育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引导社会资本通 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投 入农机流通业,推动农机流通企业优化重 组和跨区域发展,提升农机流通市场集中 度。支持大型农机流通企业拓展农机经销 服务网点,对县、乡镇个体经销网点进行 连锁化、标准化改造,发展连锁经营、物 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升 农机流通业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
   平。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向流通领域延伸, 形成农机产销一体化企业集团。
7农机工业发展政策 (2011年)国家工信部提出我国农机工业发展的政策目标、技术 政策、产品开发、准入管理、市场建设以 及金融税收政策等。 国家技术改造投资对农机工业技术改造给 予倾斜和重点支持,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加 大在增加品种、质量升级、节能降耗、环 保治理等方面的技术改造。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上市和发行 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 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向符合产业发 展方向的企业投资。 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产业政策的农机工业 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 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8关于印发《中国制 造2025》的通知 (2015年)国务院重点发展粮、棉、油、糖等大宗粮食和战 略性经济作物育、耕、种、管、收、运、 贮等主要生产过程使用的先进农机装备, 加快发展大型拖拉机及其复式作业机具、 大型高效联合收割机等高端农业装备及关 键核心零部件。提高农机装备信息收集、 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推进形成面向 农业生产的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9全国农业现代化规 划(2016-2020 年)(2016年)国务院促进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提升小麦生产 全程机械化质量,提高水稻机械栽插、玉 米马铃薯甘蔗机械收获水平,尽快突破棉 油糖牧草等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丘陵山区 机械化制约瓶颈。推进农机深耕深松作业, 力争粮食主产区年度深耕深松整地面积达到 30%左右。 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提升农业机 械化水平,创建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10农机装备发展行动 方案(2016-2025 年)(2016年)国家工信 部、农业 部、发改委到2020年,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满足 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需求,基本满足 主要经济作物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需 求。畜牧业、渔业、果菜茶业、农产品初 加工业及山区丘陵等领域部分生产环节无 机可用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全国农作物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 到2025年,农机装备品类齐全,粮食作物 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装备的技术水平大幅 提升,主要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 装备实现有效供给,畜牧业、水产业、果 菜茶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及山区丘陵等领 域机械化所需装备得到基本满足。全国农 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以上。
11东北黑土地保护规 划纲要(2017- 2030年)国家农业 部、发改 委、财政保护面积:到2030年,集中连片、整体推 进,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2.5亿亩(内蒙古 自治区0.21亿亩、辽宁省0.19亿亩、吉林省
  部、国土资 源部、环境 保护部、水 利部0.62亿亩、黑龙亩),基本覆盖主要黑土区耕 地。 技术模式:耕作层深松耕,保水保肥。开 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推广 少免耕、秸秆覆盖、深松等技术,构建高 标准耕作层,改善黑土地土强保水保肥能 力。
12关于加快推进农业 机械化和农机装备 产业转型升级的指 导意见(2018年)国务院到2025年,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重点 农机产品和关键零部件实现协同发展,产 品质量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和 技术供给基本满足需要,农机装备产业迈 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全国农机总动力稳定 在11亿千瓦左右,其中灌排机械动力达到 1.3亿千瓦,农机具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农 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 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 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农业机械化进入全 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全国农作物耕 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粮棉油糖主产 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丘陵 山区县(市、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 化率达到55%。薄弱环节机械化全面突破, 其中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化率均达到 45%,棉花收获机械化率达到60%,花生种 植、收获机械化率分别达到65%和55%,油 菜种植、收获机械化率分别达到50%和 65%,甘蔗收获机械化率达到30%,设施农 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 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左右。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 村振兴促进法 (2021年)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 经营体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培育新产 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 接。 国家鼓励农业机械生产研发和推广应用, 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设 施农业、林草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 初加工的装备水平,推动农机农艺融合、 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促进机械化生产与农 田建设相适应、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 经营相适应。
14关于做好2022年东 北黑土地保护性耕 作行动计划实施工 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 农业机械化 管理司、计 划财务司、 财政部农业 农村司稳步扩大实施面积。2022年,东北四省 (区)保护性耕作任务面积为8000万亩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1350万亩、辽宁省 1000万亩、吉林省3050万亩、黑龙江省 2550万亩、北大荒集团50万亩),鼓励地方 在任务面积基础上增加实施面积。 增加高性能免耕播种机保有量。发挥农机 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加强保护 性耕作机具购置与应用。督促指导省级农 机试验鉴定机构加快完成高性能免耕播种
   机相关指标参数的补充检测,优化免耕播 种机分类分档,确保“优机优补”措施落 实落地。
15《“十四五”全国 农业机械化发展规 划》农业农村部明确到2025年,全国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1 亿千瓦左右,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达到75%,粮棉油糖主产县(市、区)基本 实现农业机械化,丘陵山区县(市、区)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设施 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 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以上。
16《关于做好2022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全面梳理短 板弱项,加强农机装备工程化协同攻关, 加快大马力机械、丘陵山区和设施园艺小 型机械、高端智能机械研发制造并纳入国 家重点研发计划予以长期稳定支持。实施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化补贴兑付 方式。完善农机性能评价机制,推进补贴 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粮食 烘干、履带式作业、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 植、油菜籽收获等农机,推广大型复合智 能农机。推动新生产农机排放标准升级。 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17社会资本投资农业 农村指引(2022 年)农业农村 部、国家乡 村振兴局引导社会资本采取“农资+服务”“农机+ 服务”“科技+服务”“互联网+服务”等 方式,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供市场 信息、农技推广、农资供应、统防统治、 深松整地、农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
此外,2005年 8月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实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保护农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我国农业部还发布实施《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对农业机械推广涉及的鉴定程序、鉴定方法、鉴定证书和标志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而且,我国相关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为积极推荐农业机械化工作,亦制定发布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2、农业机械化补贴政策
自 20世纪末以来,我国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1)肇始。为促进农业装备结构的调整,自 1998年开始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 2,000万元,用于大中型拖拉机更新补贴,此为购机补贴政策的引子。

(2)黄金十年。真正促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上升为顶层设计,源于 2004年 11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该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自 2004年政策实施开始,农机购置补贴在资金规模、辐射范围、刺激效果、产业影响上,都呈现出朝气蓬勃、连年递增的态势,2004-2014年也因此被业界称之为“黄金十年”。

(3)改革。尽管 2014-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仍然处于历史高位,但从 2014年开始,补贴方式由“差额购机、直接补贴”变为“全额购机、直补到卡”,补贴资金已呈现出收缩、沉淀、出清的局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拐点出现。

(4)精细化管理稳态。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市场的拉动作用减弱,进入补贴精细化管理稳定发展阶段,补贴方案由按年出台调整为三年。2017年,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报废更新、新产品试点等方面;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定了违规类型、调查程序和处理措施。2018-2020年,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

2021-2023年,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提升部分重点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从 30%提高到 35%,包括水稻插(抛)秧机、重型免耕播种机、玉米籽粒收获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产品。

自 21世纪以来,我国实施的主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如下:

序号政策法规发布单位主要内容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 资金和项目管理办 法(2005年10月实 施,2010年9月修 订)国家财政 部用于土地治理项目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 用范围包括:改良土壤所需绿肥种子及秸秆 还田机械设备;优良品种的购置、繁育及加 工所需的工程设施、配套设备;购置农业机 械及配套农机具的补助等。
2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管理办法(2017年 4月月)国家农业 部、财政 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 贴、…等支出方向。 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 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报废更新、新产品试 点等方面。
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国家农业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是指农机产销企业在
 产品违规经营行为 处理办法(试行)部、财政 部补贴产品投档、补贴产品信息上传农机购置 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补贴产品经营、参与补 贴申领等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以及购机 者参与违规经营以申领补贴的行为。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和公布补贴产品经销 企业,指导监督其授权经销企业遵守补贴政 策各项规定,并对经销企业的违规行为承担 连带责任。
42018-2020年农机 购置补贴实施指导 意见(2017年12 月)国家农业 部、财政 部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 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 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 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 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 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 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 策获得感。
52021-2023年农机 购置补贴实施指导 意见(2021年3 月)国家农业 部、财政 部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 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将育秧、烘 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 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 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提升部分重点补贴 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 包括水稻插(抛)秧机、重型免耕播种机、 玉米籽粒收获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 具,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机具以 及智能、复式、高端产品。
6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管理办法(2022年 4月修订)、农业生 产发展资金分配测 算方法及标准 ( 2022年4月修 订)国家农业 部、财政 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采用因素法测算分配,其 中: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分配因素有所调 整,调整前:基础资源(15%)、政策任务 (60%)、贫困地区(5%)、绩效评价(20%) 等因素;调整后:基础资源因素(85%)、政 策任务因素(10%)、脱贫地区因素(5%)。 其中:基础资源因素包括粮食产量、农作物 播种面积、农林牧渔业产值、粮食生产功能 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面积等。
(三)行业发展概况
1、国内外农业机械化发展概况
(1)国外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
美国、英国、加拿大等经济发达国家,经历了 20世纪 40-50年代种植业基本机械化及 60-70年代畜禽与水产养殖业基本机械化后,90年代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已进入高度机械化、现代化阶段,正向大型、高速、低耗、自动化和智能化发展。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劳均耕地较多(美国劳均 61公顷、加拿大 97公顷、澳大利亚 113公顷),在种植业中主要发展了适应大规模集约化经营所需的大型高效农业机械,如 74-340千瓦大功率轮式拖拉机及配套宽幅耕整地、播种、病虫害防治和牧草种植机械,60-243千瓦自走式联合收割机系列、青饲料联合收获机、棉花收获机、甘蔗联合收获机等。英、法、意、德等国,劳均耕地 6-12公顷,为中等规模集约化经营,因此以中型农业机械为主,同时又发展与本国优势资源相适应的农业装备,如法、意等国的葡萄种植和收获机械;荷兰的马铃薯种植与收获加工机械。人多地少,以水稻生产为主的,则以日本为代表,发展了小型的,以工厂化育秧、机插、机收及干燥为主的全过程水稻生产所需的农业装备。

(2)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
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是农业现代化重要标志,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体现。从 2004年以来,中央 1号文件每年都聚焦“三农”,都提出要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对农业机械化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尤其是随着 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农机作业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生产迈入了机械作业为主的新阶段。

农业机械总动力从 2004年 6.4亿千瓦增长到 2017年 9.88亿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率从 2004年 34%增长到 2017年 67.2%,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从 2004年的 50%降低到 2017年的 30%,农业机械化发展对我国农业经济增长贡献显著。2018年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超过 10亿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了 67%,全国创建了 93个平安农机示范县(市),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302个,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农机生产大国和使用大国。

2018年 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 2025年全国农机总动力稳定在 11亿千瓦左右,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75%,为今后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指明了方向。2021年 4月,中国农机工业协会面向全行业发布《农业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旨在引导农机工业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夯实产业基础,加快高端、自主产业体系培训,提出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工程、高端农机装备发展工程、“互联网+智能农机”工程等五个建设工程。

最近二十年来,我国农业机械化作业率有所提升。据农业部初步统计,2019年我国综合机械化率为 69%,机耕率、机播率、机收率分别为 84%、56% 和 61%,其中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机械化率为 95%、81%、88%。 2020年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 71%,其中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 95%以上,水稻、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超 85%、90%。2021年 12月, 农业农村部发布《“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三五”期末全国 农机总动力达到 10.56亿千瓦,比“十二五”期末增长 17%;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 械化率达到 71.25%,比“十二五”期末提高 7.4个百分点,其中小麦、玉米、 水稻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 97%、90%和 84%,分别比 “十二五”期末提高 3.5个、8.6个和 6.2个百分点,创建 614个主要农作物生产 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畜牧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果菜茶机械化 稳步发展。基于北斗、5G的无人驾驶农机、植保无人飞机等智能农机进军生产 一线。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 2022年 9月 2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 0624号建议的答复》,截至 2021年底,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 72%。 2001-2021年期间,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稳步提高,由 2001年的 5.517亿千 瓦增长至2021年10.777亿千瓦,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01-2020年期间,我国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提升较快,由 2001年的 82.99万台,增加至 2020年 477.27万台;小型拖拉机保有量提升相对较慢,由 2001年的 1,305.08万台,增加至 2020年 1,727.60万台,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注:国家统计局尚未发布2021年农用大中型及小型拖拉机数量信息。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注:国家统计局尚未发布 2020-2021年联合收割机、机动脱粒机数量信息。

2、我国农业机械市场发展前景
(1)农业机械整体发展情况
我国是一个粮食大国,也是一个人口大国,因此,对于粮食我国始终保持着旺盛的需求。在此大背景下,我国农业机械发展也将拥有十分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特别是当前,在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趋势下,我国农村青年劳动力正在不断流失和减少,农业机械在自动化、智能化等方面的机械产品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①农业机械化作业率较发达国家尚有一定距离
如前所述,我国 2019年综合机械化率为 69%,机耕率、机播率、机收率分别为 84%、56%和 61%,其中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机械化率为 95%、81%、88%。2020年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 71%,其中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 95%以上,水稻、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超 85%、90%。(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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