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601577):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公告编号:2022-067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被动减持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长沙银行”)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建设”)持有本行 153,799,701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 3.82%,一致行动人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石油”)持有本行 47,277,896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 1.18%,二者合计持有 本行201,077,597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夏银行”)根据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2021)京74民初805号判决向 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新华联建设持有的本行部分股份,涉及抵押股份2300万股,该等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其中, 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股东新华联建设所持本行9,200,300 股股票已通过二级市场被动减持, 根据新华联建设《告知函》,其判断提供抵押的剩余13,799,700股股份将继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 减持。 2022年11月30日,本行收到股东新华联建设《告知函》,获悉 本行股东新华联建设所持本行部分股份将被北京金融法院司法执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具体被动减持计划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系华夏银行根据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2021)京 74民 初 805号判决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对新华联建设提供质押的 23,000,000股长沙银行股票强制执行,由北京金融法院要求中信证 券协助执行而导致的被动减持。其中,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9 日,新华联建设所持本行的9,200,300股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 动减持,其持股数量从163,000,001降至153,799,701股,持股比例 降至3.82%。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2-06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到 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根据新华联建设《告知函》,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后90日内,新华 联建设判断提供抵押的剩余 13,799,700股股份将继续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被动减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长沙银行上市后,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如确因自身经 济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时其所持长沙银行股份总数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上市的发行价。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新华联建设本次股份被动减持系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所致,其股票 托管的证券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在减持计划公告后15个 交易日内按照法院执行裁定继续进行减持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 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本次减持时间及 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减持情况以最终法院执行为准。 2、若本次新华联建设提供质押的剩余13,799,700股股份全部完 成减持,新华联建设持有的本行股份将降至140,000,001股,占本行 总股本的比例降至 3.48%,其一致行动人新华联石油持股比例为 1.18%,合计持股比例为4.66%。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本行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本行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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