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301019):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持股降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2-08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持股降至 5%以下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标控制人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999,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持有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6,663,4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55%)的特定股东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润园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蓝润园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2年12月1日,上述股东通过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63,429股(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占公司目前股本的0.5529%,其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权益变动后,蓝润园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999,992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1日,股东蓝润园投资通过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63,429股。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股增加的股份。 3、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股东蓝润园投资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蓝润园投资的减持行为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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