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300141):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6:47:03 中财网
原标题:和顺电气: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2-044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良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2月5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良仁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
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李良仁,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李良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9,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27%。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
股)合计为119,43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9,813股。

二、未来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以及二级市
场买入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8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7%)。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计划减持董事兼副总经理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李良仁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况。

(二)李良仁先生承诺在以下期间不施行减持计划:
1、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公告前 30 日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
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李良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良仁先生将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李良仁先生签署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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