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300284):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2-060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 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符冠华先生、董事长李大鹏先生、副董事长王军华先 生、董事兼总裁朱晓宁先生、董事会秘书潘岭松先生、副总裁张海军先生、副总 裁凌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5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符冠华先生、董事长李大鹏先生、副董事长王军华先生、董事兼总裁朱晓宁先生、董事会秘书潘岭松先生、副总裁张海军先生、副总裁凌晨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2年 6月 9日-2022年 12月 6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合计减持不超过 2,500万股、100万股、1,200万股、100万股、300万股、100万股、3.90万股本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2022年 9月 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时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2022年 9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公司副董事长王军华先生于 2022年 9月 14日-2022年 9月 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5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2022年 11月 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秘书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岭松先生于 2022年 11月 22日至 2022年 11月 2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结束,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符冠华从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623,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04%。 王军华从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1,0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55%。王军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及表决权情况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及表决权情况如下: (1)符冠华
根据符冠华、王军华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作企业(有限合伙)等相关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合伙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关于表决权放弃有关约定如下: ①在满足前述相关协议及《确认函》所述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所持 7,500万股、5,1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时间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2021年 1月 22日),止于珠江实业集团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 ②符冠华、王军华有权在约定的部分表决权放弃承诺期限内优先转让已放弃表决权股份,并约定若通过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被放弃表决权股份,因受让方是特定主体,符冠华、王军华将在珠实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未按照《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前提下,增加放弃同等数量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份的表决权,以确保被放弃表决权股份的数量在该等转让完成时不少于其在《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放弃表决权的最初股数 7,500万股(符冠华在按照《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转让的部分相应扣减),但珠实集团事先书面同意符冠华、王军华无需进行前述增加放弃表决权的行为的除外。 ③尽管有上述约定,如果接受符冠华、王军华通过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所转让股份的受让方在该等转让之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转让被放弃表决权股份,那么被放弃表决权股份的数量将在该等转让完成时相应减少(即被放弃表决权股份将减去该等受让方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转让的股份数量)。该等转让所涉及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董秘部(现更名为“证券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确认的数量为准。 鉴于此,符冠华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公司股份 11,623,155股为已放弃表决权股份,其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不变,表决权比例不变。截至本公告日,符冠华持有公司股份 163,361,376股,其中放弃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63,376,845股,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99,984,5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852%。 王军华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 10,550,000股为已放弃表决权股份,但鉴于上述约定,王军华增加放弃本次交易同等数量的公司其他股份的表决权,又因大宗交易受让方自 2022年 7月 5日至王军华减持计划完成之日(2022年 9月 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转让被放弃表决权股份 680,000股,因此截至王军华减持计划完成之日,即 2022年 9月 15日,王军华放弃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50,320,000股,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6,487,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77%。大宗交易受让方自 2022年 9月 15日至今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转让被放弃表决权股份 600,000股,因此截至本公告日,王军华持有公司股份 86,807,750股,其中放弃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49,720,000股,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7,087,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87%。 2、其他股东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符冠华、副董事长王军华、董事会秘书潘岭松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进行了预先披露,并在减持时间过半时进行了进展披露。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符冠华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中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623,155股,副董事长王军华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中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550,000股,董事会秘书潘岭松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中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00股,上述股东的减持股份总数均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其他股东李大鹏、朱晓宁、张海军、凌晨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后,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符冠华、李大鹏、朱晓宁、张海军、凌晨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2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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