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灵鸽科技(833284):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18:40:57 中财网
原标题:灵鸽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灵鸽科技 NEEQ : 833284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摘要2021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杭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华玲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董事黄祥虎因疫情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玉琴
电话0510-83550909
传真0510-835501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www.lingood.cn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雅路80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初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349,045,982.80193,518,171.2580.37%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3,305,475.5899,572,166.8784.0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2.261.5743.9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2.11%46.32%-
资产负债率%(合并)47.49%48.50%-
 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210,247,397.32147,021,228.1243.0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83,170.0124,456,215.16-23.6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985,994.1920,180,159.84-10.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01,983.3718,814,734.77-168.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计算)14.48%28.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13.94%23.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940.3856-30.77%

2.2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 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比例% 
无限 售条 件股 份无限售股份总数31,025,89248.92%3,204,18634,230,07842.1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670,0247.36%04,670,0245.75%
 董事、监事、高管7,588,13811.96%2,508,23410,096,37212.43%
 核心员工00%000.00%
有限 售条 件股 份有限售股份总数32,399,22851.08%14,571,93946,971,16757.8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4,015,88022.10%014,015,88017.26%
 董事、监事、高管26,262,23041.41%-14,108,41612,153,81414.97%
 核心员工00%000.00%
总股本63,425,120-17,776,12581,201,245- 
普通股股东人数210     

2.3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 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王洪良18,685,90412,90018,698,80423.03%14,015,8804,682,924
2深圳市大 族创业投 资有限公 司015,856,28015,856,28019.53%15,856,2800
3杭一10,143,462010,143,46212.49%7,613,5982,529,864
4伊犁灵鸽 企业管理 咨询服务 合伙企业 (有限合7,344,600-360,0006,984,6008.60%3,721,3003,263,300
 伙)      
5姚红伟566,2002,234,5872,800,7873.45%02,800,787
6宁波招银 首信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2,400,00002,400,0002.96%02,400,000
7宜兴中瑾 泰投资企 业(有限合 伙)2,400,00002,400,0002.96%02,400,000
8吴剑叶1,920,000-49,8751,870,1252.30%01,870,125
9黄海平1,667,702-5,0001,662,7022.05%1,250,777411,925
10吴惠兴1,667,698-171,5461,496,1521.84%01,496,152
合计46,795,56617,517,34664,312,91279.21%42,457,83521,855,077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王洪良、杭一、吴惠兴、黄海平为伊犁灵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洪良直接持有灵鸽科技23.03%的股份,通过伊犁灵鸽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公司8.6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1.63%的股份。 除此之外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 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 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 为折现率。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 项简化处理: 1)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 况确定租赁期; 5)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附注“三、(二十三)预计负债”评估包含租赁 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 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 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 2021年 1月 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4.75%)来 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2020年 12月 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按 2021年 1月 1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3,237,578.66 2021年 1月 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 3,237,578.66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 -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 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 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 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 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021年 1月 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对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使用权资产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 3,237,578.66 3,048,993.99 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 租赁负债 972,533.53 876,053.70 调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65,045.13 2,172,940.29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
 使用权资产3,237,578.66
 租赁负债972,533.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65,045.13
   
财政部于 2021年 2月 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 释第 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 1月 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 14号进行调 整。 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 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 PPP项目合同,对于 2020年 12 月 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 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 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20年 6月 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 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 2021年 5月 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 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 2021年 5月 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 2021年 6月 30日前 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 2022年 6月 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 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 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 2021年 1月 1日至该 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 2021年 12月 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 “解释第 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 应调整。 解释第 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 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请填写具体原因□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后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后
预收账款40,327,088.010  
合同负债 35,690,423.81  
其他流动负债 4,636,664.20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 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利润表项目

  
更正前更正金额
147,147,785.44-126,557.32
89,558,439.49-738,249.61
12,545,453.38-1,135,576.85
12,206,253.211,432,457.24
5,829,053.83314,811.90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利润表项目

  
更正前更正金额
88,179,859.63-611,692.29
12,506,545.99-1,135,576.85
10,278,868.671,432,457.24
5,829,053.83314,811.90


3.3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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