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601016):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2-110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配售增加股份总数为 1,462,523,61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本次配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年 12月 13日; 3、本次配股完成后股本总数变更为 6,475,076,893股。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风电”、“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2年 11月 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本次配股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1号)核准。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配股配售的 1,462,523,613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 2022年 12月 13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22年 12月 13日 3、股票简称:节能风电 4、股票代码:601016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5,012,549,956股 6、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62,523,613股 7、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6,475,076,893股(含 2022年 11月 29日至 2022年 12月 2日期间“节能转债”累计转股 3,324股)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上市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配股前,中国节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02,526,3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3%,并通过子公司中节能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0.07%,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0%。本次配股后,中国节能持有公司股份 3,123,284,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24%,通过子公司中节能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4,770,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8.31%,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中国节能的前身是国家计委节约能源计划局。1988年,国家计委节约能源计划局部分机构和人员组建成立“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节能公司”,并在国家计划中单列,1989年正式注册成立。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节能公司更名为“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直接由国家计委负责管理。1999年,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与国家计委脱钩,由中央企业工委直接领导。2003年,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改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之一,也是我国节能环保领域内唯一一家国家级投资公司。2010年 3月 10日,国务院国资委向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与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改革[2010]152号),同意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与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实行联合重组,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更名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2010年 5月 5日,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7年 12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节能基本情况如下:
(四)本次配股上市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 2:上表所示本次配股后的股份总数为截至 2022年 12月 2日的股本结构,鉴于公司可转债“节能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实际总股本以当日日终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结算数据为准; 注 3:依据《公司 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股权激励对象本次配股获配股份的自愿限售期安排将依据上述规定执行。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 2022年 11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一)发行数量:实际配售 1,462,523,613股; (二)发行价格:2.28元/股; (三)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四)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334,553,837.64元; 8,078,978.26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申报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股权登记费),每股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0.0055元(按发行费用总额除以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总额计算); (六)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326,474,859.38元; (七)募集资金验资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0210077号﹞;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16元/股(按 2021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0.12元/股(按 2021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吴鹏、李中杰 项目协办人:曹晴来 项目组其他成员:马梦琪、沙云皓、王琬迪、许睿杰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7212 传真:010-60836960 (二)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对节能风电本次 A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 节能风电申请本次 A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A股配股发行的新增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同意推荐节能风电本次 A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12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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