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300181):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17:52:03 中财网

原标题:佐力药业: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佐力药业 股票代码:30018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92,762,487股
2、发行股票价格:9.8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909,999,997.47元
4、募集资金净额:898,140,724.58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92,762,487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 12月 13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2年 12月 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1
释 义.....................................................................................................................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一)发行类型..............................................................................................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发行方式............................................................................................ 10
(四)发行数量............................................................................................ 11
(五)发行价格............................................................................................ 11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2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3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3
(十)发行对象............................................................................................ 13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6 (十一)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9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0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20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21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2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2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2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4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5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26 (三)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6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6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7 八、其他重要事项............................................................................................... 27
九、备查文件....................................................................................................... 27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佐力药业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佐力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国金证券、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Jolly Pharmaceutical 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本(本次发行前)608,624,848股
A股股票简称佐力药业
A股股票代码300181
法定代表人汪涛
成立日期2000年 1月 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号
邮政编码313205
电话0572-8281383
传真0572-8281246
互联网网址http:// www.zuoli.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食品的生产、销售(凭许 可证经营);保健食品原料(发酵虫草菌粉)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植物提取物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投 资咨询,市场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 1月 26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2年 2月 16日,发行人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 10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年 8月 17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 9月 14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4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年 11月 3日向深交所报送的《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102名(未剔除重复)。

前述 102名投资者包括:①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 2022年 11月 2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前一日)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的 32名投资者;②公司前 20名股东中的 18名股东(不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7家、证券公司 14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10家,其他投资者 1家。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年 11月 14日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除上述投资者外,2022年 11月 3日(含,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日)至 2022年 11月 16日(含,询价前一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14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审核核查后向其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上述过程均经过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见证。

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鹿驰(深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深圳宽晶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李天虹
5钱小妹
6田万彪
7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陆伟民
9张奇智
10北京创富金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北京易融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综上,本次发行共向 116名投资者(未剔除重复)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等规定;《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主体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2年 11月 17日 9:00-12:00,在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26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内。除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之外,其余 21名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核查,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的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闻恒 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穿透后最终出资方存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联方的情形,其申购报价被认定为无效。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均为有效申购。

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保证 金是否为有效报 价
1王可方11.009,000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贰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0.503,000
3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8.883,000
4钱小妹9.4520,000
5张奇智8.993,000
6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10.103,000
  9.863,100  
  8.663,200  
7李炯9.285,000
8UBS AG10.804,200
  10.248,400  
  9.8011,400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703,500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9910,420不适用
  9.3914,387.50  
11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 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9.533,000
12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 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9.533,000
13北京易融财富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9.103,000
14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犇富5号定增私募投资 基金9.533,000
15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243,000不适用
16陆伟民8.753,000
17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 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 品9.533,000
18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408,600不适用
19李天虹9.393,000
2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3719,200不适用
  9.8125,485  
2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593,150不适用
  10.2610,260  
  9.7915,940  
22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盘京闻恒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9.914,000
23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盘京闻恒 2期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9.914,000
2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35,000
  9.5110,300  
2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管产品)10.283,000
  9.585,000  
  9.116,000  
26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0.1315,000
(3)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81元/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 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王可方9.819,174,31189,999,990.916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 - 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 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9.813,058,10329,999,990.436
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管产品)9.813,058,10229,999,980.62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8110,458,703102,599,876.436
5UBS AG9.818,562,69183,999,998.716
6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813,058,10229,999,980.626
7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9.8115,290,519149,999,991.396
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8110,621,810104,199,956.106
9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盘京闻恒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9.814,077,47139,999,990.516
10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9.813,160,04030,999,992.406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8122,242,635218,200,249.356
合计92,762,487909,999,997.47-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为 11名,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 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获配对象均在《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本次获配的投资者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单一认购对象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4%。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762,487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年 11月 15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8.65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8.65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81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13倍。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09,999,997.47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1,859,272.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98,140,724.58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 11月 24日出具的《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华信验(2022)第 0110号),截至 2022年 11月 23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51001870836051508511账户已收到佐力药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909,999,997.47元。

2022年 11月 2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654号),截至 2022年 11月 24日,佐力药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92,762,48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9,999,997.47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59,272.8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8,140,724.5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92,762,487.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805,378,237.58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2年 12月 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81元/股,发行股数为 92,762,48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09,999,997.47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家,不超过 35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王可方9.819,174,31189,999,990.916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 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9.813,058,10329,999,990.436
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管产品)9.813,058,10229,999,980.62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8110,458,703102,599,876.436
5UBS AG9.818,562,69183,999,998.716
6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813,058,10229,999,980.626
7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9.8115,290,519149,999,991.396
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8110,621,810104,199,956.106
9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盘京闻恒私9.814,077,47139,999,990.516
 募证券投资基金    
10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9.813,160,04030,999,992.406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8122,242,635218,200,249.356
合计92,762,487909,999,997.47-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王可方

姓名王可方
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身份证号码4201061963********
获配数量9,174,311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幢 401室 B区 D0545
法定代表人郑俊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FKDP3N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058,103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江苏银行-东海证券海聚龙城 1号定增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东海证券-江苏银行-东海证券海聚龙城 2号定增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注册资本185555.555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137180719N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 品业务。
获配数量3,058,102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0,458,703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5、UBS AG

名称UBS AG
企业类型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投资机构)
住所(营业场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 (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境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8,562,691 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 厦 5层 27层、28层、29层、30层、31层、32层、33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4339K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09号经营)。
获配数量3,058,102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7、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楼 5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明明)
注册资本29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U7G7U1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5,290,519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0,621,810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9、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闻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金融产业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庄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L8YP3U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获配数量4,077,471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10、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 655号 14幢 108室-2
法定代表人肖雷鸣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24277364T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160,040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2,242,635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上述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4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单一认购对象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4%。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2年 12月 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佐力药业;证券代码为:300181;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2年 12月 13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2年 12月 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册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俞有强境内自然人129,890,46321.34
2德清县文化旅游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1,296,8215.14
3彭涛境内自然人13,529,7962.22
4王可方境内自然人12,243,0002.01
5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 组合其他10,198,2801.68
6郭品洁境内自然人8,650,0001.42
7董弘宇境内自然人7,171,5911.18
8MORGAN STANL EY&CO.INTERN ATI ONALP LC.境外法人5,081,5720.83
9德清县乌灵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企业4,957,9560.81
10UBS AG境外法人4,079,5260.67
合计227,099,00537.30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名明细数据表》,截至 2022年 12月 5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册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俞有强境内自然人129,890,46318.52
2德清县文化旅游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31,296,8214.46
3王可方境内自然人20,074,3112.86
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一般法人15,290,5192.18
5UBS AG境外法人14,645,4392.09
6彭涛境内自然人13,544,1961.93
7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基金、理财产品等7,245,6501.03
8董弘宇境内自然人7,171,5911.02
9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基金、理财产品等6,286,0000.90
10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理财产品等6,218,1440.89
合计251,663,13435.88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8,624,848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2,762,487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01,387,335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00,494,94716.51%92,762,48713.2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08,129,90183.49%608,624,84886.77%
三、股份总数608,624,848100.00%701,387,335100.00%
本次发行前后,俞有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项目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2022年 1-9月 /2022年 9月 30日2021年/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9月/2022 年 9月 30日2021年/2021 年 12月 31日
基本每股收益0.33510.29480.29080.2558
每股净资产2.75783.02992.39312.6292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年 12月 31日和 2022年 9月 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1年度和 2022年 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9-2021年财务报表出具的中汇会审[2020]2069号、中汇会审[2021]1829号和中汇会审[2022]2146号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 2022年 1-9月未审财务数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101,077.5194,167.1096,537.5969,091.01
非流动资产151,745.84180,686.12150,450.05135,973.56
资产合计252,823.36274,853.22246,987.64205,064.57
流动负债71,850.1358,457.5359,904.2751,240.24
非流动负债8,965.0918,073.8915,138.6513,045.52
负债合计80,815.2276,531.4275,042.9264,285.76
股东权益172,008.14198,321.80171,944.72140,778.8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167,846.26184,406.45160,281.26131,035.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52,823.36274,853.22246,987.64205,06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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