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2-093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 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河南中证开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开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民权县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权创投”)、安阳普闰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闰高新”) 郑州融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郑州融英”)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因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限制性股票等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证开元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3%被动稀释至4.92%,成为持股比例5%以下股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证开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民权创投、普闰高新、郑州融英持有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93%减少至7.92%。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规定,对于因增发股份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降至 5%以下后又主动减持股份的,应当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相关限售义务。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8日收到中证开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民权创投、普闰高新、郑州融英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证开元于2022年12月8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6,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8%;民权创投于 2022年 12月 8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1,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1%;普闰高新于2022年12月8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1,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证开元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2,916,585股减少至2,910,211股,持股比例由4.92%减少至4.91%;民权创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829,619股减少至827,806股,持股比例由1.40%减少至1.3976%;普闰高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829,619股减少至827,806股,持股比例由1.40%减少至1.3976%。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4,701,357股减少至4,691,357股,持股比例由7.93%减少至7.92%。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股东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规定,对于因增发股份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降至 5%以下后又主动减持股份的,应当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相关限售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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