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ETF :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2年 11月 30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年 12月 9日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0年 11月 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535号)核准募集。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1年 1月 26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提议终止《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 11月 18日上午 9:30。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于 2022年 11月 21日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2年 11月 21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三、基金运作情况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0年 11月 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535号)核准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0年 12月 20日至 2011年 1月 18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1年 1月 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348,427,447.00份。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提议终止《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2年 11月 18日上午 9:30。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于 2022年 11月 21日进入清算期。 四、财务会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 11月 18日 单位:人民币元
1.报告截止日 2022年 11月 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5.3405元,基金份额总额 3,229,161.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1月 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朱宏宇、朱寅婷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 574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2年 11月 21日至 2022年 11月 30日为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托管户活期存款 501,733.50元,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为 348.18元,上述利息按照季度结息日划至基金托管户。 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清算备付金金额 17,599.77元,其中结算备付金17,583.94元,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金额为 15.83元,结算备付金按照结算规则,逐步划回托管户,上述利息按照季度结息日划至基金托管户。 1.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 49.45元,其中结算保证金 49.03元,应收保证金利息金额为 0.42元,结算保证金按照结算规则,逐步划回托管户,上述利息按照季度结息日划至基金托管户。 1.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股票投资市值 16,880,887.00元, 该资产已于2022年 11月 23日前全部卖出,清算金额已全部划入基金托管户。 2、负债清偿情况 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 5,479.15元,该款项于 2022年 11月29日支付。 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 1,095.82元,该款项于 2022年 11月 29日支付。 2.3其他负债 90,030.14元,其中应付交易费用 807.55元,该款项于 2022年11月 30日支付;应付指数使用费 2,934.61元,该款项待收到指数公司发票后支付,支付金额以实际账单为准;预提费用 86,287.98元,其中 1,000.00元为预提的清盘期间可能产生的划款手续费,未使用部分将于清算资金发放日之前冲回;35287.98元为应付审计费,该款项待收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发票后支付;40,000.00元为清盘律师费,于 2022年 11月 29日支付; 10,000.00元为应付公证费,于 2022年 11月 29日支付。 2.4应付证券清算款 58,590.03元,已于 2022年 11月 21日支付。 3、清算费用 按照《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六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为交易佣金、划款手续费等。 4、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2年11月30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17,077,447.01元。本基金剩余财产将在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后一日2022年11月1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上海证监局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1月 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www.huatai-pb.com。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2年 11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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