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合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虢实”)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虢合”)、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虢盛”)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29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虢实、上海虢合、上海虢盛《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止目前,上海虢实、上海虢合、上海虢盛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虢实、上海虢合、上海虢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上海虢实、上海虢合、上海虢盛均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 截止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上海虢实、上海虢、上海虢盛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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