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5:56:51 中财网
原标题:瑞丰新材: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300910 2022-06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尚庆春先生、监事张勇先生及董事、 副总经理马振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持有公司股份842,6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6%)的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尚庆春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持有公司股份1,910,8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7%)的监事张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1%;持有公司股份667,1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的董事、副总经理马振方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

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即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4月1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尚庆春先生、监事张勇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马振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尚庆春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17%;监事张勇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6,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42% 132,100
;董事、副总经理马振方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0880%。上述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不再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尚庆春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减持股份 来源
尚庆春集中竞价 交易2022年10月24日160.015,8000.0039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 份
  2022年10月27日148.4540,0000.0267 
  2022年10月28日151.1532,9000.0219 
  2022年11月3日150.083,8000.0025 
  2022年11月4日150.0713,1000.0087 
  2022年11月7日155.2910,6000.0071 
  2022年11月9日156.4315,1000.0100 
  2022年11月10日155.2811,4000.0076 
  2022年11月11日155.435,0000.0033 
合 计137,7000.0917-   
(二)张勇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减持股 份来源
张勇集中竞价 交易2022年10月24日158.24157,3580.1049首次公 开发行 前已发 行的股 份
  2022年10月25日146.9077,5000.0517 
  2022年11月7日155.5792,8000.0619 
  2022年11月9日156.1830,1000.0201 
  2022年11月10日155.3953,4000.0356 
  2022年11月11日155.8415,0000.0100 
合 计426,1580.2842-   
(三)马振方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减持股 份来源
马振方集中竞价 交易2022年10月24日160.015,5000.0037首次公 开发行 前已发 行的股 份
  2022年10月27日148.4048,0000.0320 
  2022年10月28日150.8820,1000.0134 
  2022年11月7日155.408,6000.0057 
  2022年11月9日156.4919,6000.0131 
  2022年11月10日155.268,9000.0059 
  2022年11月11日155.363,2000.0021 
  2022年11月18日145.2818,2000.0121 
合 计132,1000.0880-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一)尚庆春先生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尚庆春合计持有股份842,6990.56704,9990.47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210,6750.1472,9750.05
 有限售条件 股份632,0240.42632,0240.42
(二)张勇先生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张勇合计持有股份1,910,8781.271,484,7200.99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477,7200.3151,5620.03
 有限售条件 股份1,433,1580.961,433,1580.96
(三)马振方先生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马振方合计持有股份667,1350.44535,0350.35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66,7840.1134,6840.02
 有限售条件 股份500,3510.33500,3510.33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及其承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承诺。

3、尚庆春先生、张勇先生及马振方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尚庆春先生、监事张勇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马振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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