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300091):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7:41:16 中财网
原标题:金通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2-099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交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持股5%以上股东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计划在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2,7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395%。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2月12日,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式取得的股份。

2、本次减持情况

股 东 名 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减持 均价 (元/ 股)减持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
季 伟盘后定价交易 (视同集中竞 价交易)2022/09/16- 2022/09/303.61-4.013.747,399,3000.50
 大宗交易2022/10/103.183.185,200,0000.35
季 维 东集中竞价交易2022/09/164.244.241000.00
 盘后定价交易 (视同集中竞 价交易)2022/09/16- 2022/09/223.95-4.013.977,409,4000.50
 大宗交易2022/09/27- 2022/10/123.09-3.313.2018,850,0001.26
合 计---38,858,8002.61 
3、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南 通 产 控合计持有股份415,148,77627.88415,148,77627.88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56,249,10010.49156,249,10010.49
 有限售条件 股份258,899,67617.39258,899,67617.39
季 伟合计持有股份105,693,4057.1093,094,1056.25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26,423,3511.7713,824,0510.93
 有限售条件 股份79,270,0545.3279,270,0545.32
季维东合计持有股份105,182,3407.0678,922,8405.30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26,295,5851.7736,0850.00
 有限售条件 股份78,886,7555.3078,886,7555.3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626,024,52142.04587,165,72139.43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208,968,03614.03170,109,23611.42
 有限售条件 股份417,056,48528.01417,056,48528.01
备注:上述表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出具《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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