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晨股份(300873):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9:16:11 中财网
原标题:海晨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2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纽诺金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于2022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42),公司5%以上股东纽诺金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诺金通”)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纽诺金通出具的《告知函》,因公司近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268,445股,公司总股本由 213,333,334股增加至 230,601,779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使得纽诺金通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70%;此外,自2022年 8月 2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至 2022年 12月 9日,纽诺金通合计累计减持 1,707,501股,减持比例为 0.79%。综上,纽诺金通股份变动累计达到 1.50%,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份减持累计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纽诺金通有限公司  
住所中环皇后大道中 99号中环中心 6113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 8月 29日-2022年 12月 9日  
股票简称海晨股份股票代码300873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170.75011.50%  
合 计170.75011.5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公司股份增发造成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2,101.05449.94%1,930.30438.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2,101.05449.94%1,930.30438.4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是 √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购买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是□ 否 √   
6.备查文件    
1、纽诺金通关于减持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1%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情况。    
注:1、以上涉及减持比例及本次变动占总股本比例均以剔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942,000股。

2、以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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