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300841):高级管理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95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4、减持期间:吴文年先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实施,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实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吴文年先生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公司股份时承诺如下: 自本人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自三明广隶取得康华生物股份之日起,就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将严格继续遵守三明广隶(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康华生物 IPO时做出的相关承诺,并承诺如下: “1、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减持公司的股份:(1)三明广隶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在三明广隶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本人所持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人将通过上市公司发出致歉声明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吴文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2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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