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000838):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2年12月14日 17:53:20 中财网
原标题:财信发展: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2-082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贾启超、宋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信
发展”)持股 5%以上股东贾启超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日起 2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
22,009,300股(占本公司股本的2.00%),自本减持公告披露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
11,00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合计减持不超过33,01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

持股 5%以上股东宋叶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日起 2个交易日后
的 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22,009,300股
(占本公司股本的2.00%),自本减持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11,004,7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00%),合计减持不超过33,014,0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3.0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贾启超、宋叶
截止本公告日,贾启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5.45%;宋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贾启超于2022年4月1日协议转让获得股份(协议受让重庆财信房
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财信发展股份)。

宋叶于2022年4月1日协议转让获得股份(协议受让重庆财信房地
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财信发展股份)。

3、减持期间:大宗交易方式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按照目前1,100,462,170的总股本,贾启超预计减持股份数量合
计将不超过 33,014,000股,即不超过财信发展总股本的 3.00%;宋
叶预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33,014,000股,即不超过财信发
展总股本的3.00%。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贾启超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 22,009,300股(占本公司股本
的2.00%),自本减持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 11,00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合计减持不超过33,01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

宋叶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 22,009,300股(占本公司股本的
2.00%),自本减持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 11,00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合计减持不超过33,01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贾启超、宋叶不存在对所持股份进行减持的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贾启超、宋叶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即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上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没有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贾启超、宋叶严格遵守《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请投
资者仔细阅读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贾启超、宋叶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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