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300344):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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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7:17:1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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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立方数科: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2-085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岭楠”)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宁波岭楠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 12月 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280,8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1.45%。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减持股份达到 1%情况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1-422室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12月15日 | | |
股票简称 | 立方数科 | 股票代码 | 300344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928.08 | 1.45 | |
合 计 | 928.08 | 1.45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6,824.7816 | 26.22 | 15,896.7016 | 24.7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41.3366 | 3.03 | 1,013.2566 | 1.5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883.445 | 23.19 | 14,883.445 | 23.19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预披露宁波岭楠的减
持计划(公告编号:2022-061)。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83),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 |
8.备查文件 | |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宁波岭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宁波岭楠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前述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宁波岭楠在《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0年5月12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做出承诺,宁波岭楠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宁波岭楠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岭楠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