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301046):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济南晟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晟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2,641,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35%)、2,64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34%)的股东济南晟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晟兴”、“承诺方”、“本企业”)、济南晟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晟泽”、“承诺方”、“本企业”)计划分别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9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95,8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济南晟兴、济南晟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及比例:分别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497,9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995,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减持期间,公司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自愿锁定承诺 (1)本企业作为公司的股东,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①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承诺方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承诺方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承诺方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承诺方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承诺方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承诺方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承诺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对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承诺方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承诺方方可减持公司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方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6)承诺方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承诺方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方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如承诺方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承诺方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④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更为严格的减持规定,则承诺方应按届时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晟兴、济南晟泽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济南晟兴、济南晟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及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济南晟兴、济南晟泽将严格遵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公司将监督上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其履行承诺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济南晟兴、济南晟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2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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