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603538):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18:26:35 中财网
原标题:美诺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2-101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曹倩持有公司股票349,254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0.1640%;董事应高峰持有公司股票94,997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 0.0446%;董事姚芳持有公司股票 61,470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 0.0289%;高级管理人员许健持有公司股票111,762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0.0525%。上述拟减持主体所持股票来源均为历次股权激励授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在减持计划期间内,董事曹倩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313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0.0410%);董事应高峰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749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0.0112%);董事姚芳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367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 0.0072%);高级管理人员许健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940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0.0131%)。

董事曹倩分别于2022年11月9日、2022年12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3,000股、44,300股,分别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202%、高级管理人员许健于2022年1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63%。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截至减 持计划披露日)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曹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49,2540.1640%其他方式取得: 349,254股
应高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4,9970.0446%其他方式取得: 94,997股
姚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1,4700.0289%其他方式取得: 61,470股
许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11,7620.0525%其他方式取得: 111,762股
说明:上述减持主体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均为历次股权激励授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董事曹倩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总金额 (元)当前持 股数量 (股)当前持 股比例
曹倩87,3000.0409%2022/9/20 ~ 2022/12/19集中竞价交易28.50 -31.232,608,989261,9540.1228%
许健13,5000.0063%2022/9/20 ~ 2022/12/19集中竞价交易34.05 -34.06459,71098,2620.046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减持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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