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混合 (008378): 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

时间:2022年12月22日 13:47:26 中财网
原标题: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混合 : 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00837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兴全社会价 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全社会价值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 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1年底及2022年深港 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有关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
赎回起始日2022年12月28日
注: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3年,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12月26日生效,于2022年12月25日起生效满三年。

2、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3月21日发布了《关于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接受申购申请的公告》,为保证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后暂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并将在开始办理申购业务前公告。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1年底及2022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有关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2022年12月26日和2022年12月27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因此本基金于2022年12月28日开始办理赎回业务。

4、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3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满3年(3年指365天乘以3的自然天数,下同)后的下一工作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5、本基金为逐笔计提业绩报酬的基金,基金管理人在指定网站等媒介每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为未扣除业绩报酬的基金份额净值。由于管理人可能计提业绩报酬,投资者实际赎回金额可能低于按对应的赎回份额及赎回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赎回金额,投资者实际赎回金额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6、本基金在业绩报酬结算日按照每笔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业绩报酬,并对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的基金份额逐笔计提业绩报酬。其中,业绩报酬结算日指投资者赎回申请日和本基金终止且财产最终清算日。业绩报酬的计提基准:以本基金每笔份额业绩报酬计算期间的投资年化收益率(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高于8%的部分为基准进行计提,计提比例为20%。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暂停申购及赎回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为保证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后暂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并将在开始办理申购业务前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办理本基金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余额部分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赎回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另有公告除外。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本基金为逐笔计提业绩报酬的基金。基金管理人在指定网站等媒介每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为未扣除业绩报酬的基金份额净值。由于管理人可能计提业绩报酬,投资者实际赎回金额可能低于按对应的赎回份额及赎回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赎回金额,投资者实际赎回金额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4.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3.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不开通转换(含转入、转出)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为保证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后暂不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事项将在开始办理业务前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20398706、021-20398927
传真:021-20398988、021-20398889
联系人:秦洋洋、沈冰心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 交易网站:https://trade.xqfunds.com、c.xq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的销售事宜与下列销售机构(排名不分先后)建立代销关系。

代销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
代销证券公司:兴业证券、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原证券、华西证券、中泰证券、德邦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中金财富证券、九州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国新证券、财达证券、华金证券、中银证券
其他代销机构:蚂蚁基金、腾安基金、上海天天、度小满基金、诺亚正行、同花顺、珠海盈米、雪球基金、兴证期货、中国人寿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8.1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2 开放式基金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3 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后,须了解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参与股指期货的风险、参与国债期货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债券投资风险、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特有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以及其他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3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满3年(3年指365天乘以3的自然天数,下同)后的下一工作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在业绩报酬结算日按照每笔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业绩报酬,并对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的基金份额逐笔计提业绩报酬。其中,业绩报酬结算日指投资者赎回申请日和本基金终止且财产最终清算日。业绩报酬的计提基准:以本基金每笔份额业绩报酬计算期间的投资年化收益率(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高于8%的部分为基准进行计提,计提比例为20%。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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