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天伟业(300689):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8:18:07 中财网
原标题:澄天伟业: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冯学裕、景在军、冯士珍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冯学裕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景在军先生,股东冯士珍女士计划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3月2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1%。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冯学裕先生、景在军先生、冯士珍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2022年12月26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均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进展的情况说明
1、减持股份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26日,股东冯士珍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2)截至2022年12月26日,股东景在军先生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景在军集中竞价2022年10月14日16.5160,0000.0519%
  2022年11月28日17.4750,0000.0433%
  2022年12月5日17.93110,0000.0952%
  2022年12月8日16.94180,0000.1557%
  2022年12月12日16.90110,0000.0952%
  2022年12月15日19.36160,0000.1384%
  2022年12月19日18.6340,0000.0346%
  2022年12月22日17.67140,0000.1211%
  2022年12月23日17.1330,0000.0260%
  2022年12月26日17.4751,0000.0441%
 合计931,0000.8054%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其孳息。

其中,景在军先生自2022年12月6日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合计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后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票7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151%。

(3)截至2022年12月26日,股东冯学裕先生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冯学裕集中竞价2022年12月2日18.00118,2000.1022%
  2022年12月19日18.58140,0000.1211%
  2022年12月20日18.57114,7000.0992%
  2022年12月22日17.3638,0000.0329%
  2022年12月23日17.20164,6000.1424%
 合计575,5000.4978%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其孳息。

冯学裕先生自2021年12月28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合计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后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票5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978%。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冯学裕合计持有股份13,288,46011.50%12,712,96011.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22,1152.87%2,746,6152.38%
 有限售条件股份9,966,3458.62%9,966,3458.62%
景在军合计持有股份9,328,0088.07%8,397,0087.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32,0022.02%1,401,0021.21%
 有限售条件股份6,996,0066.05%6,996,0066.0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其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股东冯学裕、景在军、冯士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冯学裕、景在军、冯士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冯学裕、景在军、冯士珍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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