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改革驱动混合 (519133):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0:02:58 中财网
原标题:海富通改革驱动混合 :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2月21日 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海富通改革驱动混合 基金代码 51913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04-28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6-04-28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周雪军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2-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将积极把握改革带来的投资机会,使投资者充分分享中国改革发展 投资目标 成果,并利用灵活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 托凭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 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0%~95%,权证投资占基 投资范围 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在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或者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 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将80%以上的非现金资产投 资于改革驱动主题相关的公司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和债券。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 资范围。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形主要投资策略 成对不同市场周期的预测和判断,通过灵活主动且有纪律的资产配臵,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追求较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2-09-30 0.44% 其他资产 2.58% 固定收益投资 3.84%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3.14% 权益投资(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1-12-31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00% -20.00% -40.0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净值增长率 10.20% 17.45% -27.57% 74.12% 89.50% 27.81% 业绩基准收益率 2.57% 10.80% -10.81% 19.71% 15.40% -0.41%       
        
        
        
        
        
        
        
 201620172018201920202021 
 净值增长率10.20%17.45%-27.57%74.12%89.50%27.81%
 业绩基准收益率2.57%10.80%-10.81%19.71%15.40%-0.41%
        
注:图中列示的2016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万元 1.50% 100万元 ≤ M < 200万元 1.2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 ≤ M < 500万元 0.80% 按笔收取,1000 M ≥ 500万元 元/笔 N < 7天 1.50% 7天 ≤ N < 30天 0.75% 赎回费 30天 ≤ N < 365天 0.50% 1年 ≤ N < 2年 0.25% N ≥ 2年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费率 1.50% 托管费 固定费率 0.25% 主要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其他费用
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费用的种类、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一)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因此股市、债市的波动将影响到基金业绩及持有人回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 0%~95%, 在灵活调整资产配臵比例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风险,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

本基金将80%以上的非现金资产投资于受益于中国改革发展的公司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和债券。 因此该类型股票或债券的价格会受到相关政治经济或行业改革政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本基金在开放日可能出现巨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进而出现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2、 科创板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与之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 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2)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交易满两年并且资金在 50万以上才可参与,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机构持有个股大量流通盘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科创板个股存在退市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7) 退市风险
科创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设计较主板市场更为严格、 退市时间更短、 退市速度更快, 与主板市场相比,可能导致科创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形更多,退市速度可能更快,退市以后可能面临股票无法交易的情况,购买该公司股票的投资人将可能面临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二)市场风险: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5.购买力风险;
(三) 信用风险;
(四) 管理风险;
(五) 流动性风险;
(六) 操作和技术风险;
(七) 合规性风险;
(八) 模型风险;
(九) 收益率曲线风险;
(十) 杠杆放大风险;
(十一) 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十二) 股指期货风险;
(十三)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十四) 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本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40099)。

●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 本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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