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九泰锐富LOF (168102):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7:11:27 中财网
原标题:九泰锐富LOF :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12-28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LOF) (场内简称:九泰锐富LOF)  
基金主代码16810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九泰锐富事件驱 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和《九泰锐富事 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LOF)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22年12月22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2022年度第二次分红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九泰锐富事件 驱动混合 (LOF)A九泰锐富事件驱 动混合(LOF)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168102013600
截止基准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1.4821.479
日下属基 金份额类 别的相关 指标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169,616,277.2 7101,604,13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类别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2.0001.987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2年12月30日 
除息日2023年1月3日 (场内)2022年12月30日 (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3年1月5日 (场内)2023年1月4日 (场外)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22 年12月3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 基金份额,并于2023年1月3日直接计入其 基金账户,2023年1月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 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 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 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场内简称:九泰锐富LOF,代码:168102)将于2022年12月28日上午9:30至10:3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临时停牌。

(2)权益分派期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本基金暂
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因2022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已公告但尚未发放,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2年12月22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未剔除2022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中尚未发放的基金利润。

(4)根据《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5)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6)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jt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咨询相关事项。

(7)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临时公告等资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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