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方兴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公司控股股东方兴先生股份 38,796,5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8997%),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0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截至2022年12月26日,方兴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近日收到方兴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方兴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方兴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其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 3、方兴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方兴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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