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永和股份(605020):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9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8,000万元现金收购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磊氟化工”)100%股权。 根据各方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石磊氟化工已于2022年12月26日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会昌县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持有石磊氟化工100%股权,石磊氟化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关于收购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 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石磊氟化工100%股权作为质押,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16,8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或置换收购石磊氟化工100%股权的部分交易价款,贷款期限5年。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上述并购贷款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笔贷款履行完毕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质押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358401785X7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24日 注册资本:9,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龙彪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三、贷款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债务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金额:人民币16,800万元 贷款期限:5年 担保方式:以公司持有石磊氟化工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高公司资金周转率,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以及长远发展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的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购贷款所需的股权质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石磊氟化工100%的股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16,800万元的并购贷款,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安排,更好地支撑公司业务拓展,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质押及贷款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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