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30110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2年12月28日 21:01:49 中财网
原标题:鸿铭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2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 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 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鸿铭股份
(二)股票代码:301105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0,000,000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2,500,0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 40.50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1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3.0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4.29倍(截至 2022年 12月 15日),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 29.51倍(截至 2022年 12月 15日),低于剔除极值和异常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 2021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 36.19倍(截至 2022年 12月 15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发 行 人: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堑头新兴工业区
联 系 人: 曾晴
联系电话: 0769-22187143
传 真: 0769-22187699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保荐代表人: 郑伟、郭天顺
联系电话: 0769-22119285
传 真: 0769-2211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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