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稳健成长混合 (210004): 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金鹰稳健成长混合 : 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即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5年8月5日起更名为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09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356号)和2010年3月5日《关于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0]113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于2010年4月14日备案确认(基金部函[2010]182号)后正式生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与投资存托凭证相关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2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5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1 第九部分 基金的转换 .......................................................................................................................... 60 第十部分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61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 62 第十二部分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6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8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财产的估值 .............................................................................................................. 80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5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87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0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1 第二十一部分 风险揭示 ...................................................................................................................... 97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1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3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8 第二十五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6 第二十六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8 第二十七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2 第二十八部分 备查文件 .................................................................................................................... 143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包括有效的更新,即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其有效更新文件。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和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后有效更名(即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基金);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 指《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同》: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发售公告: 指《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 订; 《反洗钱法》 指 2006年 10月 31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4年7月7日修改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按照基金合同,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封闭期 指基金成立后不办理申购、赎回的工作日,最长不超过自基 金成立之日起三个月。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财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财产净值: 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财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财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 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 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 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定》: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 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 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 2号 3212房(仅限办公)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号越秀金融大厦 30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强 设立日期:2002年 12月 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范程程 联系电话:020-22825637 股权结构:
1、董事会成员 姚文强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等职务。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兆廷先生,董事,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技术员、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周蔚女士,董事,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公室、客户二部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团队负责人、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中泽香山(天津)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八中心主任、拟任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松民先生,董事,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华冠实业总公司会计,中港合资北京华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河北兴隆银业有限公司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务合规部总经理、管理咨询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务合规部总经理。 潘永兴先生,董事,中山大学工学硕士。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高级审计员、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经理、高级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副总经理。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曾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张影先生,独立董事,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曾任美国得克萨斯大学教授。现任北京大学教授。 国人民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编辑、副编辑,北京昆仑律师事务所、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法务,山东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姚智志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曾任郴州电厂职员,郴州市农业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责人,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发展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券商业务部总经理。 黄定明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周蔚女士,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公室、客户二部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团队负责人、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中泽香山(天津)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八中心主任、拟任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凡湘平先生,督察长,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汉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监局、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刘盛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工学硕士。曾任长江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巨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天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金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耿源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担任副处长等职;其后曾任职于北京宝德恒泰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牟敦国先生,副总经理,新闻学学士。曾任上海证券报社编辑、首席编辑,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副总监、总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负责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MD)、产品战略开发部及客户服务部总经理,上海弘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服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首席运营官。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监管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深圳市资产管理学会副会长。 4、基金经理 杨晓斌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首席宏观分析师、投资经理等职务。2018年 2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2018年 4月起任金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3月起任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6月起任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金鹰元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8月起任金鹰大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3月起任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4月起任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6月起任金鹰远见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10月起任金鹰恒润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任职情况:蔡飞鸣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0年 4月 14日至 2011年 6月 29日;杨绍基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0年 5月 12日至 2012年 8月 1日;冯文光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2年 8月 1日至 2014年 12月 17日;何晓春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4年 11月 19日至 2016年 6月 15日;陈颖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5年 6月 11日至 2018年 7月 7日;于利强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8年 7月 7日至 2019年 8月 27日;陈立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9年1月 26日至 2022年 5月 20日;杨晓斌先生,管理时间为 2022年 4月 26日至今。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周蔚女士,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王怀震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混合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韩广哲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研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首席投资官,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首席经济学家,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2)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周蔚女士,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韩广哲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研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首席投资官,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首席经济学家,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晓斌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周蔚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王怀震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混合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孙倩倩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施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帐,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2、按基金合同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 1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帐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7、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8、确保需要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 19、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0、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1、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财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2、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5、严格履行《反洗钱法》规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26、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及资源分配; 27、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8、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用基金财产承销证券; (6)用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用基金财产从事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财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财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财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财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超过基金的总财产,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4)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证券的10%; (15)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1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 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参与洗钱或为洗钱活动提供协助; (1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如涉及上述行为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上述禁止行为将相应变更。 4、基金经理承诺 (1)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和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2)维护所管理基金的合法权益,在发生利益冲突时,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 (3)认真履行基金合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投资管理效率; (4)在基金投资等业务活动中合规运作,不从事非公平交易、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不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合规风控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评估报告进行审议。 (3)合规风控部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规风控部对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董事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3人,平均年龄 34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22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334只。自 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二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8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五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 2号 3212房(仅限办公)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强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蔡晓燕 联系电话:020-22825633 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9)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1)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2)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3)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4)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n (15) 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16) 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17) 名称: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drcb.com (18) 名称: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tf.cn (19)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0)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1)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 (22)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23)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或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24) 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25)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6)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7)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8)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9)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0)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31)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32) 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xcsc.com (33) 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34)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cn (35)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36)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37)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8)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39)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40)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41)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42)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43)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44) 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5)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4;400-6666-888 网址:http://www.cgws.com/cczq (46)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47) 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gzs.com.cn (48)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49)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50) 名称: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9898或95399 网址:www.xsdzq.cn (51) 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52)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53)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54)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转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55) 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cn (56) 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3;0771-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57) 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7;400-8835-320 网址:https://stock.hnchasing.com/ (58)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59)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60)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61) 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63)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64) 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6019 网址:www.csco.com.cn (65) 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66)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91-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67) 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8-3888 网址:www.chinalin.com (68) 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69) 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2 (70)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71) 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gs.com (72)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5051166 网址:https://www.cicc.com/ (73) 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74) 名称: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75) 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76) 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323或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 (78) 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331 网址:www.zszq.com (79) 名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5 网址:www.grzq.com (80) 名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81) 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82) 名称: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05 网址:www.jzsec.com (83)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84) 名称: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98 (85) 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86) 名称: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0188-688 网址:www.ydsc.com.cn (87) 名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0;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88) 名称: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3 网址:www.s10000.com (89)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1或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90) 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005 网址:www.cnpsec.com.cn (91) 名称: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1 网址:www.sczq.com.cn 客服电话:4008-366-366 网址:www.hxzq.cn (93) 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7 网址:www.tpyzq.com (94) 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95) 名称: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6006 网址:www.lczq.com (96)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6045555 网址:www.txsec.com (97) 名称: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5-66046166转849 网址:www.huilinbd.com (98) 名称: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8-1235 网址: www.luxxfund.com (99) 名称: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2-3303 (100) 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01) 名称: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6154828-8032 网址:www.5irich.com (102) 名称: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601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103) 名称: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9422766 网址:www.qianjing.com (104) 名称: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6-7531 网址:www.guangyuandaxin.com (105) 名称: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9-1218 网址:www.htfund.com (106) 名称: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客服电话:010-86340269 网址:www.kunyuanfund.com (108) 名称: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3 网址:www.taixincf.com (109) 名称: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10) 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11) 名称: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365058 网址:www.dayouf.com (112) 名称: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81117 网址:www.cdfco.com.cn (113) 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fund.sinosig.com (114) 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9 (115) 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1188转2 网址:www.xinlande.com.cn (116) 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17) 名称: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118) 名称: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119) 名称: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20) 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121)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23) 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12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125) 名称: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126) 名称:泛华普益基金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127) 名称: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128) 名称: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prolinkfund.com (129) 名称: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01-9301 (130) 名称: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0-888 网址:www.zzfund.com (131) 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132) 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33) 名称: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134) 名称: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135) 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136) 名称: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10-5919 网址: www.fengfd.com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138) 名称: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139) 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40) 名称: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141) 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42) 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43) 名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44) 名称: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 803 2733 (145) 名称: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www.kenterui.jd.com (146) 名称: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147) 名称: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148) 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49) 名称: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 http://www.18.cn (150) 名称: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om (151) 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客服电话:400-6533-789 网址:www.xds.com.cn (153) 名称: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371-61777518 网址:http://www.hexinsec.com (154) 名称: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8 网址:www.urainf.com (155) 名称: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099639 网址:https://www.xiquefund.com/ (156) 名称: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1265457 网站:www.youyufund.com (157) 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158) 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159) 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8188000 (160) 名称: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62 (161) 名称: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30358 网址:www.qiandaojr.com (162) 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公司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63) 名称: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 080 5828 网址:https://s.r.sn.cn/B8Tx6H (164) 名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65) 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166) 名称: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https://fund.sina.com.cn/ (167) 名称: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gxjlcn.com (168) 名称: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169) 名称: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85687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170) 名称:利和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11806 网址:www.lihe-fund.com (171) 名称: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https://www.vstonewealth.com/ (172) 名称: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173) 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74) 名称: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fujifund.cn (175) 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estfunds.com.cn (176) 名称: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177) 名称: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999-999转3 网址:http://jr.tuniu.com/ (178) 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79) 名称: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85965200 网址:www.lanmao.com (180) 名称: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6-5716 网站:www.cmiwm.com (181) 名称: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http://www.zhengtongfunds.com/ (182) 名称: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http://jfzinv.com/ (183) 名称: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303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184) 名称: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4 网址:www.webank.com (185) 名称: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6599 网址:www.hubeibank.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 2号 3212房(仅限办公)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强 电话:020-22825649 传真:020-83282856 联系人:张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70号广报中心北塔15楼 法定代表人:邓柏涛 电话:020-81836088 传真:020-31952316 经办律师:欧阳兵、谢洁、伍瑞祥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海华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石文先 电话:027 86770549 传真:027 85424329 邮编:430077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兵、潘桂权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356号)核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基金存续期为不定期。 本基金自2010年3月15日起公开募集,并于2010年4月9日募集结束。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本基金的初始面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 元。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4月14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果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条件成熟时,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以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等形式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申购,具体开始办理时间在本基金开放申购公告中规定。 3、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赎回,具体开始办理时间在本基金开放赎回公告中规定。 4、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并办理备案手续。 5、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时,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无效。若申购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赎回时,当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1)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赎回本基金时,赎回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份,赎回后导致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需全部赎回。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赎回本基金时,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受限制,持有基金份额不足10份时发起赎回需全部赎回。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赎回的,申购最低金额(含申购费,如有)为5万元(含申购费,如有)。赎回本基金时,赎回最低份额为1份,持有基金份额不足1份时发起赎回需全部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以上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并于调整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2、申购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需缴纳申购费,投资人在同一天多次申购的,根据单次申购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申购费率如下: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本基金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基金管理人可结合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行适当程序并提前公告后增加摆动定价机制。 3、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以上计算结果(包括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假定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10,000元,T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元。该笔申购的申购费用及获得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20=8,210.18份 4、赎回金额的计算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的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份,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元,则投资人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额=10,000×1.2=12,000元 赎回费用=12,000×0.5%=60元 赎回金额=12,000-60=11,940元 5、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计算公式为: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六)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人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人在T+1日为投资人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人在T+1日为投资人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2日予以公告。 (七)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财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3)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5%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该单个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5%的赎回申请,对于单个持有人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5%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它赎回申请一起,按照上述(1)(2)方式处理。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一并处理,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暂停接受和延缓支付: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2个或2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财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财产估值情况; (4)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4)项、(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2、在以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