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300225):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2-115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景总法先生、汤洋先生、沈旭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9月 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董事景总法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汤洋先生、监事会主席沈旭东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528,7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9日收到景总法先生、汤洋先生、沈旭东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 2022年 12月 29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进展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9日,汤洋先生、沈旭东先生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景总法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9%,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说明与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景总法先生、汤洋先生、沈旭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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