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 (013269): 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原标题:交银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 : 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1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46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3月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实施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信用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波动在内的各项风险。 基金投资流动受限证券将面临证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基金建仓困难,或建仓成本很高;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很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三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50%比例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12月0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0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绪言.............................................................. 6 二、释义.............................................................. 7 三、基金管理人....................................................... 12 四、基金托管人.......................................................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26 六、基金的募集....................................................... 5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5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5 九、基金的投资....................................................... 67 十、基金的业绩....................................................... 80 十一、基金的财产..................................................... 8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83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90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96 十七、侧袋机制...................................................... 103 十八、风险揭示...................................................... 106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7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19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4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56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58 二十五、备查文件.................................................... 159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37、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年度对日为该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如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可不开放)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情形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股指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内地证券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5、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9、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童洁萍女士,董事,在职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南京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高级经理、江苏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玄武支行行长。 王贤家先生,董事,学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内控案防办 副总经金融市场部债券投资部副高级经理、外汇交易部高级经理。 谢卫先生,董事,总经理,代任首席信息官,博士,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邦(Lieven Debruyne)先生,硕士。现任施罗德集团全球业务总裁, 担任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亚太区行政总裁、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章骏翔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持证人。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国安盛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风险经理等职。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长、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兼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梅津芝女士,监事长,学士。高级经济师、审计师。现任交通银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高级经理,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林凯珊女士,监事,硕士。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法律部主管。历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科经理、的近律师行律师。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购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副总经理。 黄伟峰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任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行政督导、营销管理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经理助理、西部营销中心总经理、机构理财部(上海)总经理兼产品开发部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代任首席信息官。简历同上。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投资运营总监。 马俊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总行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分析、副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何帅先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12年证券投资行业从业经验。2010年至2012年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2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分析师,现任权益部基金经理。现任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07月09日至今)、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09月16日至今)、交银施罗德持续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01月12日至今)、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03月02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谢卫(总经理) 马俊(副总经理、研究总监)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崇(权益投资副总监、权益部一级专家、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2年12月03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6)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协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8)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王良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97,249.96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6.80%,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4.03%。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基金券商产品团队、银保信托产品团队、养老金团队、交易与清算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9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122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2020年1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10月荣获《中国基金报》“2019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21年1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1月荣获2020东方财富风云榜“2020年度最受欢迎托管银行”奖项;2021年10月,荣获国新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优秀托管银行奖”和《证券时报》“2021年度杰出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2021年12月,荣获《中国基金报》第三届中国公募基金英华奖“2020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2022年1月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估值业务杰出机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20年9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良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行长,兼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6月加入本公司北京分行,自2001年10月起历任本公司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2012年6月任本公司行长助理兼任北京分行行长,2013年11月不再兼任本公司北京分行行长,2015年1月任本公司副行长,2016年11月至2019年4月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8月起任本公司常务副行长兼任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及香港上市相关事宜之授权代表,2022年4月18日起全面主持本公司工作,2022年5月19日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6月15日起任本公司行长。兼任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治理高层指导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业协会中间业务专业委员会第四届主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1991年加入本行;200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本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年4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孙乐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2001年8月加入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风险控制部副经理、经理、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银行部总经理、中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投行与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无锡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京分行副行长,具有20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托管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1086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根据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办公网和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重要事项和高风险环节。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及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资料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向任何机构、部门或个人泄露。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机房、权限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电脑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所有电脑设置密码及相应权限。 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必要的监督。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APP,下同)。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范瑞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电话:(010)89936330 传真:(010)85230024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4)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电话:(010)63639681 传真:(010)63639709 联系人:刘昭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6)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7)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1618888 联系人:朱瑛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0)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1)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12)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焦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3)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4)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15)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6)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1344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7)名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18)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400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19)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25831718 联系人:崔国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0)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联系人:陈靖 客服电话:(020)95396 网址:www.gzs.com.cn (21)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朱雅崴 服务热线 : 95521 /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2)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3)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F13 邮政编码:030600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 话:(0351)4130322 传 真:(0351)7219891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24)名称: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5)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0931)4890208 网址:www.hlzqgs.com (26)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7)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联系人:马梦洁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8)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29)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30)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胡子豪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1)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2)名称: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电话:(021)021-23586603 传真:(021)021-23586860 联系人:付佳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33)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电话:0371-69099881/2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网址:https://www.ccnew.com (34)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35)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36)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电话:(0769)22115712 传真:(0769)22115712 联系人:李荣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 (37)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层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公司客服电话:400180028 传真号:075582545500 网址:www.wkzq.com.cn (38)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9)名称: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0)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10)68546765 传真:(010)68546792 联系人:徐锦福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1)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电话:029-87211668 传真: 联系人:张吉安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42)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815 联系人:谢武兵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43)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吕胜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44)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0755)88320851 联系人:胡芷境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 (45)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6)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电话:027-87107535 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王雅薇 客户服务电话:95391 / 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47)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达 联 系 人:丁思 联系方式:020-83988334 客服电话:95322 公司官网:www.wlzq.cn (48)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49)名称: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01号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电话:028-8661-6229 传真:无 联系人:隋亚方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50)名称: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51)名称: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52)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3)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35385521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蓝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54)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21-60819988 联系人:刘宏莹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55)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56)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57)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8)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9)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60)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61)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2)名称: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010)56642600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张晔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63)名称: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010)56642600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张晔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64)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65)名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联系人: 孟汉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66)名称: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0619607 传真:8610-62676582 联系人:付文红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67)名称: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联系人:侯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68)名称: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联系人:张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69)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 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70)名称: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28 传真:(010)59013707 联系人:王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71)名称: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 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72)名称: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73)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徐鹏 客服电话:400-005-6355 网址:a.leadfund.com.cn (74)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75)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电话:(021)38789658 传真:(021)68880023 联系人: 王宫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76)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联系人: 冯鹏鹏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77)名称: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9号奎科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旭阳 电话:010-61952703 传真:010-61951007 联系人:盛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99-9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78)名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79)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联系人:谭广峰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网址:http://www.tenganxinxi.com/ (80)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联系人:谭广峰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网址:http://www.tenganxinxi.com/ (81)名称: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电话:0371-85518395 传真:0371-85518397 联系人:胡静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82)名称: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870662 传真:(010)59200800 联系人: 刘美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83)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电话:95118 传真:010-89189566 联系人:李丹 客服热线: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84)名称: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号中环国际1413室 法定代表人: 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转837 传真:025-56663409 联系人: 孙平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 www.huilinbd.com (85)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联系人:王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诗涛 经办注册会计师:沈兆杰、金诗涛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7月20日证监许可【2021】246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2月25日进行发售,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共募集3,105,376,944.19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28,665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2022年3月2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投资人可通过下述场所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 1、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参见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章节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投资人应当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该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申请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可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2022年6月1日起开放申购业务。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含该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在确定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投资人在最短持有期限内提出的赎回或转换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经登记机构受理的不得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指定赎回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1、申购金额的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万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限制 本基金暂无最低保留余额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4、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1)投资人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增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应及时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2)投资人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其中,对于不受最短持有期限制的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和赎回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有),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申购费率为1.5%,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100,000-1477.83)/1.0400=94,732.86份 即: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94,732.86份基金份额。 例四:某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申购费率为0.6%,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元 申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申购份额=(100,000-596.42)/1.0400=95,580.37份 即:该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95,580.37份基金份额。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五:某投资者赎回持有2000天的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0元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