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龙蟒(002312):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69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69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光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6月 2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9),公司董事朱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利伟先生、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宋华梅女士、财务总监朱光辉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1,979,168股、1,030,000股、506,883股和 100,000股,分别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11%、0.06%、0.03%和 0.01%。公司于 2022年 7月 26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124),于 2022年 7月 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30),于 2022年 10月 29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159)。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今日,公司收到朱光辉先生的通知,其已于 2022年 12月 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光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股东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董事朱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利伟先生、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宋华梅女士、财务总监朱光辉先生减持计划均已完成,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2年 11月 15日召开的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公司拟注销 2020年和 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3.5万股以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168万股,前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93,946,394股减少至 1,892,131,394股。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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