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亭酒店(301073):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君亭酒店: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8,824,031股 2、发行价格:58.59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516,999,976.29元 4、募集资金净额:497,669,787.61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8,824,031股,将于 2023年 1月 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目录................................................................................................................................ 3 释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0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0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1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2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2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3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7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27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27 三、审计验资机构 .................................................................................................. 27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9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9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1 一、备查文件 .......................................................................................................... 31 二、查阅地点、时间 .............................................................................................. 31 释义 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 2022年 6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预案。 发行人于 2022年 6月 22日召开了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系列议案,批准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 2023年 6月 21日止。 发行人于 2022年 11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基于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发行预案和授权,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 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年 10月 26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 11月 24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45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11月25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时确定的《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共计165家,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1家,证券公司20家,保险机构6家,其他投资者88家,以及截至2022年11月18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董监高,未剔除重复机构)。 除上述165家投资者外,2022年11月25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本次申购报价前(2022年12月15日9:00)新增2家意向认购投资者,上述新增投资者不属于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新增认购意向投资者名单具体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君亭酒店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2年 12月 15日(T日)上午 9:00至 12:00,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9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9名认购对象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5名认购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其余 4名认购对象均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9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57.89元/股-70.07元/股。 此外,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提交了除《申购报价单》外的其他申购附件,因其未在报价时间内提交《申购报价单》,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8.59元/股,申购价格在 58.59元/股及以上的 8名认购对象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8,824,03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16,999,976.29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2年 12月 15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8,824,031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年 12月 13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2022年 11月 15日至 2022年 12月 12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57.87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57.87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和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8.59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1.24%。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516,999,976.29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 19,3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7,669,787.61元。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构成如下: 单位:元
发行人和安信证券于 2022年 12月 16日向 8名发行对象发出《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缴款通知书》(下称“《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2年 12月 20日 12时止,除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中欧基金春华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均已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资金。 根据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函》及其向托管银行发出的划款指令,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2年 12月 20日上午 10:23向托管银行发出划款指令,要求托管银行于 2022年 12月 20日 12:00时前将“中欧基金春华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资金划付至安信证券指定收款账户,因托管银行总分行流程及划款操作流程等原因,导致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催告提醒托管银行后,认购资金仍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到账。 鉴于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完全履约的意愿,且“中欧基金春华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资金已于 2022年 12月 20日 13:03足额到账,根据《认购邀请书》中“如投资者可以提供银行划款凭证等证明其已于规定时限前划付款项或发出划款指令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与发行见证律师协商确认该笔认购款项是否有效。”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认购行为予以认可,确认该笔认购资金有效。 2022年 12月 20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3610003号)。经审验,截至 2022年 12月 20日 13时30分止,安信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 101笔,金额总计为 516,999,976.29元。 2022年 12月 21日,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2年 12月 22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3610004号),经审验,截至 2022年 12月 21日止,发行人实际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 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投连-产业精选投资账户)和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名投资者发行 8,824,031股新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 58.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16,999,976.29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人民币 19,330,188.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669,787.61元(大写:肆亿玖仟柒佰陆拾陆万玖仟柒佰捌拾柒元陆角壹分),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824,031.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488,845,756.61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君亭酒店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8,824,031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2年 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一)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均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申请书出具日,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申购报价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等 6个公募基金产品及“中欧基金-光大银行-中欧基金阳光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 3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6个公募基金产品已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3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 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产品已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备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优势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3个公募基金产品及“财通基金-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财达定增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46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3个公募基金产品已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46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普通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所规定的需要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和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及产品的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18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18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山东省(捌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等 11个企业年金产品、“国泰佳泰价值平衡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个养老金产品及“国泰基金-建设银行-国泰安弘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企业年金产品、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所规定的需要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和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及产品的备案手续;上述资管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泰康人寿-投连-产业精选投资账户”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所规定的需要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和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及产品的备案手续。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等 6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6个公募基金产品已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所规定的需要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和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及产品的备案手续。 5、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本次君亭酒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级中风险等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本次君亭酒店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6、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锁定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前述主体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法、有效,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7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2234),其已受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证券代码:30107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年 1月 6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 2022年 11月 18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 2021年度、2022年 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9月 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1、盈利能力指标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45,593.46万元、45,165.15万元、137,275.68万元和 137,140.10万元,负债总额分别为 20,360.49万元、16,655.15万元、90,412.28万元和 91,364.41万元。2021年以后,发行人的资产规模、负债规模增加较多,主要系发行人直营酒店的房屋采用租赁的方式获取,因此执行新租赁准则后确认了较多的使用权资产、长期应收款、租赁负债等,其中 2021年末发行人由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及长期应收款金额为 49,227.80万元、23,104.53万元,合计占 2021年度资产总额变动的比例为 78.53%,确认的租赁负债金额为 72,888.36万元,占 2021年度负债总额变动的比例为 98.82%。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86、2.55、2.50和 1.36,速动比率分别为1.86、2.53、2.50和 1.3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极小,速动比率略低于流动比率,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及行业生产特点。公司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短期偿债风险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9.60%、21.55%、17.31%和25.00%,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公司经营积累增加及首次公开募集资金所致。公司合并层面资产负债率 2021年末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受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影响所致,不存在较大偿债风险。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8,163.62万元、25,603.39万元、27,751.06万元和 24,751.11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225.38万元、3,506.60万元、3,691.76万元和 2,592.27万元。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盈利情况受到一定影响,随着二季度以来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酒店住宿需求开始逐渐恢复,公司旗下酒店的经营情况逐渐好转,2020年下半年经营情况已基本恢复正常水平,但 2020年全年的经营业绩相比 2019年度仍有较大幅度的下滑。2021年,国内商旅市场虽然较上年有序复苏,但存在多区域散发疫情,旅游经济的回弹幅度低于预期,国内经济恢复势头放缓。因此,公司营收规模较 2020年呈现小幅上涨。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