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301022):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2:01:40 中财网

原标题:海泰科: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海泰科 股票代码:301022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Hi-Tech Moulds & Plastics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联合资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没有担保无法得到有效的偿付保障。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税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当年度无其他特殊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或其他特殊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③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或者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④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的其他特殊情况。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分红,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但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同时,就该等议案公司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经详细论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5、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决定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下一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如下:
2021年度,经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1,920万元(含税),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 4,112.34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分红 年度现金分 红金额 (含 税)分红年度合 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现金分红金 额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比率以其他 方式 (如回 购股 份)现 金分红 的金额 (注)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金额占 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 总额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式) 占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率
2022年 1-9月-5,241.60-----
2021年1,920.006,032.3431.83%--1,920.0031.83%
2020年-6,837.08-----
2019年-5,418.35-----
注: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五、公司的相关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经营风险
1、新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年产 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与市场前景。但是募投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是基于现有的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作出的,若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市场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新建募投项目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新建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甚至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公司拟进入的改性塑料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

行业中,来自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者众多,既有一批历史悠久、资金实力雄厚的国际巨头,又有数家具备一定规模且已登陆资本市场的国内企业。公司与巴斯夫、陶氏公司、金发科技、道恩股份、国恩股份等国内外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差的态势。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公司在新业务领域可能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 2年,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场地准备、建设工程、场地装修、设备购置与安装、员工增配与培训、试生产等多个环节,项目建设中存在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项目建成后存在产能释放、市场开拓的过程,若国内外同行业提前掌握了更先进的新技术或者新产品,或者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或者进度无法满足预期,则本次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可能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3、新建募投项目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前,发行人需合法取得募投项目建设用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与募投项目所在地主管机关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框架合作协议》,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将该地块用于发行人募投项目建设并全力支持发行人办理相关手续,后续将在项目用地上积极给予协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支持。根据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情况说明》,目前该土地审批进度正常,发行人预计获得土地指标无实质性障碍。假如公司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将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4、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公司研发水平、提升技术档次及加工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但项目实施后形成的产能能否得到有效利用存在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进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因市场变化而与公司的预测发生差异,使实际的项目投资收益小于估算值。因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5、下游汽车行业的波动风险
世界各国的汽车产业政策以及汽车产业自身的发展状况存在调整变化的可能;近年来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大市场环境的周期性波动都会对汽车消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汽车整车厂商之间的竞争亦加剧,行业优势企业凭借较强的技术和资金实力有望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整车行业的销量集中度将有可能提升。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这些企业发展稳定,经营业绩良好,但如果客户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下滑及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进出口政策及国际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主要以欧洲、北美和泰国地区为主,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8.30%、61.05%、69.57%和 67.08%,外销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近年来,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贸易保护主义兴起,一些国家利用反倾销、反补贴、加征关税、技术壁垒等手段对我国产品出口设置障碍,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出现多个主要出口国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加征关税、技术壁垒等政策对我国汽车模具产品出口设置障碍,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近期中美贸易摩擦日渐增加,然而从现阶段中美贸易战的内容来看,美国主要围绕中国半导体及芯片等高新科技行业进行限制,与公司所处行业差别较大。自美国政府于 2018年公布加征关税以来,公司关注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及公司客户在美国业务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39.64万元、310.13万元、4,100.19万元和 6,577.50万元,若假定发行人为获取与美国客户的订单,按加征关税金额的 20%、50%和 100%降低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合计营业收入分别下降 0.34%、0.84%和 1.68%,对发行人的整体影响相对较小。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或其他进口国家及地区贸易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7、新冠疫情引起的经营风险
2019年 12月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2020年 3月起疫情逐步全球化,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国外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疫情总体平稳。

在疫情期间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疫情目前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虽然当前国内疫情总体得到控制,但全球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疫情在全球未能及时控制而波及国内疫情反复,公司业务人员与客户商务往来将受到一定限制,对公司业务拓展和订单执行均造成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二)财务风险
1、经营业绩放缓或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产品销售规模整体保持增长,最近一期收入受到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毛利率水平有所恢复,人民币汇率逐渐企稳减少了汇兑损失,净利润相对上升。2018年起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面临市场需求不足、中美贸易摩擦、国内宏观经济周期性转换、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等不确定因素。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和营业利润主要来自于汽车模具行业,公司经营业绩与汽车模具下游市场的景气度密切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5,418.35万元、6,837.09万元、6,032.36万元和 5,241.64万元,同比增速分别为 26.18%、-11.77%和 9.97%,净利润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存在因汽车产销量回落、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国际贸易摩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俄乌战争等因素而导致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甚至发生亏损的风险。

2、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风险
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工后,预计未来每年新增的折旧摊销金额分别为 2,239.75万元和 2,902.38万元,预计平均每年新增营业收入可达46,000.00万元和 174,500.00万元,扣除上述折旧摊销后平均每年新增净利润分别为 7,160.94万元和 10,976.37万元。若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不能按照计划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产生的折旧和摊销,则存在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3、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分别为 33.78%、29.86%、22.04%和22.05%和 23.77%;剔除熔喷布模具业务以及剔除运费因素影响后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分别为 33.78%、30.40%、28.11%和 29.34%,毛利率整体平稳略有小幅波动。伴随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汽车产业的周期性波动、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各项因素带来的销售价格的调整,发行人可能面临毛利率波动或者下滑的风险。

4、汇率风险
公司出口销售业务主要以欧元、美元、泰铢等国际货币结算,由于公司的模具业务从签订销售订单到最终实现收入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周期,如果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产品出口和经营业绩。

5、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1,954.48万元、16,881.52万元、23,400.33万元和 24,445.2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96%、37.06%、39.51%和 49.98%(年化处理),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82.35%、73.53%、84.26%和 80.36%。

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由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业务经营模式所决定。公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其资产规模较大、经营稳定、商业信誉良好,为公司的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坏账风险较小。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也将有所增长,若该等款项不能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现金流、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环保节能等行业政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过程主要系物理加工,原料均为外采,不包含化学反应为主的化工产品生产过程和危险化学品,本次募投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和固废等污染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的环评批复、节能审查意见。如果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要求,将可能导致公司受到罚款、停限产等监管措施,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对公司环保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可能需要进一步增加环保投入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将导致经营成本增加。

(四)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1、未转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公司的本息兑付资金压力将加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2、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3、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因素,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值降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5、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步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若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转股过快,将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6、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波动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7、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资信每年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一次跟踪信用评级,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8、可转债未担保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 2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分红情况 ............................. 2 五、公司的相关风险 ............................................................................................. 6
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 13 目 录.......................................................................................................................... 14
第一节 释义 ............................................................................................................... 17
一、普通术语 ....................................................................................................... 17
二、专业术语 ....................................................................................................... 1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1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1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3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3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7
一、经营风险 ....................................................................................................... 37
二、财务风险 ....................................................................................................... 40
三、技术风险 ....................................................................................................... 42
四、内控风险 ....................................................................................................... 43
五、政策风险 ....................................................................................................... 44
六、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 45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8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8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8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2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5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69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75
七、公司的主要业务 ........................................................................................... 97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 120
九、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24
十、公司特许经营情况及业务资质情况 ......................................................... 131 十一、公司上市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32 十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32
十三、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 132
十四、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情况及资信评级情况 ..................... 136 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38
一、合规经营情况 ............................................................................................. 138
二、资金占用情况 ............................................................................................. 138
三、同业竞争情况 ............................................................................................. 139
四、关联交易 ..................................................................................................... 139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53
一、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 153 二、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153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153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163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 165 六、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169
七、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 205
八、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 227
九、公司资本性支出分析 ................................................................................. 230
十、技术创新分析 ............................................................................................. 230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233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 234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37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237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237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41 四、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的影响 ..................................................................... 247
五、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248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 249 七、本次募集资金涉及购买土地或房产的情况 ............................................. 253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54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54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255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情况 ............................................................. 261 四、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 263
第九节 声明 ............................................................................................................. 264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64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6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69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271
五、审计机构声明 ............................................................................................. 272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73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274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81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 行人、股份公司、 海泰科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可转债、 本次发行海泰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青 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海泰科模具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泰国海泰科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海泰科新材料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新麟三期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之一
无锡清源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之 一
常州清源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之 一
清源新麟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清源新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雪和友青岛雪和友投资有限公司
雪和友管理青岛雪和友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雪和友清源创投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雪和友清源创投合 伙协议《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
赛轮股份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新材料青岛新材料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Faurecia、佛吉亚佛吉亚集团(Faurecia,股票代码:0MGR.L),总部位于法 国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SMG、萨玛萨玛汽车集团(Samvardhana Motherson Group),总部位于印 度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Grupo Antolin、安 通林安通林集团(Grupo Antolin),总部位于西班牙的全球知名汽 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IAC、埃驰埃驰集团(IAC Group),总部位于卢森堡的全球知名汽车零 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Yanfeng、延锋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中国的全球知名汽车 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上汽通用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一汽大众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Magna、麦格纳麦格纳(Magna),总部位于加拿大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 应商,发行人客户
Adient、安道拓安道拓(Adient,股票代码:ADNT.N),总部位于美国的全 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Plastic Omnium、 彼欧彼欧集团(Plastic Omnium,股票代码:POM.PA),总部位 于法国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Renault S.A.、雷诺雷诺公司(Renault S.A.,股票代码:0NQF.L),总部位于法 国的全球知名汽车制造及服务商,发行人客户
一汽富维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742),发行人客户
中国证监会、证监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模协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保荐人、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国 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 计机构、中兴华会 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联 合资信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扣非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报告期各 期、最近三年及一 期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9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模具在工业生产中,用于将材料强制约束成指定模型(形状)的 一种工具
塑料模具塑料加工工业中和塑料成型机配套,赋予塑料制品以完整构 型和精确尺寸的工具
注塑模具塑料模具最为普遍的成型方法,将熔融塑料以注射的方式注 入模具型腔中,得到塑料产品的模具
塑料零部件指由注塑机生产的各种注塑产品统称塑料零部件,包括各种 包装、零件等
   
模板组合模具的板状零件的统称
模架也叫模胚,指将模具各部分按一定规律和位置加以组合和固 定,并使模具能安装到加工设备上工作的部分,由导向机 构、定位机构、锁紧机构组成
热流道在注塑模具中使用的,将融化的塑料粒子注入到模具空腔中 的加热组件系统
改性塑料改性塑料主要是指在工程塑料和通用塑料的基础上通过物理 的、化学的或两者兼有的方法,引入特定的添加剂,或改变 树脂分子链结构,或形成互穿网络结构,或形成海岛结构等 所获得的高分子树脂新材料
高分子新材料高分子新材料是指含有聚合物成分或本身为聚合物材质的, 由相对分子质量较高的化合物所构成的复合型材料
聚丙烯类含有聚丙烯的复合材料的统称
聚苯乙烯类含有聚苯乙烯的复合材料的统称
工程塑料类及其他在工程技术中作为结构材料的塑料,能够在较宽的温度范围 内承受机械应力,能够应用于较为苛刻的化学物理环境,是 一种强度、耐冲击性、耐热性、硬度和抗老化性能均优的塑 料材料。工程塑料的品种主要有聚碳酸酯(PC)、聚酰胺 (PA)、聚甲醛(POM)、聚酯(PBT 和 PET)和聚苯醚 (PPO)等
PP聚丙烯(Polypropylene),是一种半结晶性材料,具有良好的 抗吸湿性、抗酸碱腐蚀性、抗溶剂性,但对芳香烃溶剂、氯 化烃(四氯化碳)溶剂等的抵抗力较差,高温下抗氧化性较 弱。主要应用于汽车工业、器械、日用消费品等
EPDM三元乙丙橡胶(Ethylene-Propylene-Diene Monomer),是乙 烯、丙烯以及非共轭二烯烃的三元共聚物,属于聚烯烃类原 料,因其主链是由化学稳定的饱和烃组成,只在侧链中含有 不饱和双键,故其耐氧化、抗臭氧、抗侵蚀等性能优异,可 广泛用于汽车部件、建筑用防水材料、电线电缆护套、耐热 胶管、胶带、汽车密封件等领域
T1010份滑石粉填充,滑石粉是一种为白色或类白色、微细、无 砂性的粉末,可用于橡胶、塑料、油漆等化工行业强化改性 的填充剂
PC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是一种非结晶材料,具有特别好 的抗冲击强度、热稳定性、光泽度、抑制细菌特性、阻燃特 性以及抗污染性,但流动特性较差,材料的注塑过程较为困 难。主要应用于电气和商业设备、器具、交通运输行业等
ABS丙烯腈 -丁二烯 -苯乙烯共聚物( 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是一种非结晶性材料,具有超强的易加工型、低 蠕变性、优异的尺寸稳定性和很高的抗冲击强度。主要应用 于一般机械零件、减磨耐磨零件、传动零件和电讯零件
ASA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酯塑料(Acrylonitrile-styrene-acrylate Plastic),具有良好的物理机械性能、耐候性和加工性能,广 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气、建筑等领域
PA聚酰胺(俗称尼龙)(Polyamide),是一种半结晶材料,具有 良好的力学性能、耐热性、耐磨损性、耐化学药品性和自润 滑性等,因摩擦系数低,具有一定的阻燃性,易于加工,适 用玻璃纤维和其它填料填充增强改性。主要应用于汽车、仪
   
  表、机械、电子、建筑、包装等,是用途最广的工程塑料之 一
GF玻璃纤维(Glassfibre),玻璃熔融后经快速拉伸并冷却成型 的纤维,是增强塑料中最有代表性的增强材料,具有绝缘性 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等优点
塑料合金两种或以上不同的塑料经物理共混或化学接枝等方法处理而 获得的功能改变或性能改善的新材料
汽车轻量化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汽车 的整体重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和气体 排放
主机厂商、整车厂 商相对零部件供应而言的,具备设计、研发、制造面向终端用 户产品能力的厂商
CNC计算机数字控制机床(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的简 称,是一种由程序控制的自动化机床
MES制造执行系统(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的简称,是 美国先进制造研究机构 AMR( Advanced Manufacturing Research)在 90年代初提出的,该系统能通过信息传递对从 订单下达到产品完成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优化管理
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的简 称,是一种支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的创建、管理、分发 和应用的一系列应用解决方案,能够集成与产品相关的人力 资源、流程、应用系统和信息
CAE/CAD/CAM计算机辅助工程(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计算机辅助 设计(Computer Aided Design)/计算机辅助制造(Computer Aided Manufacture)
ERP企业资源管理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的简称, 由美国 Gartner Group公司于 1990年提出,是一种主要面向 制造行业进行物质资源、资金资源和信息资源集成一体化管 理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名称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Hi-Tech Moulds & Plastics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泰科
股票代码301022.SZ
法定代表人孙文强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号
电话0532-89086869-8099
传真0532-89086867
邮政编码266111
网址http://www.hitechmoulds.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 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657.16万元(含 44,657.16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也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①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③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④发行人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等情形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
 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 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 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 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 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 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 后将投资于“年产 15万吨高分子新申请破产或者 发行人偿债能 偿或以明显不 行人偿债能力 措施(如有) 影响的事项。 文件规定或者本 的其他情形。 ,657.16万元(含 材料项目”,具体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年产 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50,315.5944,657.16
合计50,315.5944,657.16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项目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律师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
资信评级费用【】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合计【】

 能会根 排 要日程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年【】月【】日T-2刊登《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 告》《网上路演公告》
【】年【】月【】日T-1网上路演 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年【】月【】日T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
【】年【】月【】日T+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年【】月【】日T+2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缴款日
【】年【】月【】日T+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年【】月【】日T+4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公司账户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六)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任国泰君安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国泰君安的监督。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国泰君安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可转债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国泰君安担任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同意《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海泰科、国泰君安、可转债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经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受托管理人时,亦视同可转债持有人自愿接受继任者作为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八)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
1、违约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

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约定,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文强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号
电话:0532-89086869-8099
传真:0532-89086867
联系人:梁庭波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电话:021-38031866、021-38031868、021-38031877
传真:021-38670666
保荐代表人:尹柏元、宋伟
项目协办人:夏瑜佳
项目经办人:唐超、彭博怡、邢享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书瀚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20号黄金广场北楼 15A层
电话:0532-85023081
传真:0532-85023080
经办律师:李茹、徐述
(四)审计机构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尊农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OHOB座 20层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经办会计师:李江山、王哲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院 2号楼 17层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经办人:杨恒、王兴龙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6000
(七)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200号
电话:021-63181818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保荐机构持有公司股票如下:证券衍生品投资部持有发行人 200股股票,占发行人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总股本 64,000,000股的 0.00%;国泰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9,600股股票,占发行人截至2022年 9月 30日总股本 64,000,000股的 0.02%。国泰君安已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上述情形不会影响国泰君安公正履行保荐及承销职责。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新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年产 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与市场前景。但是募投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是基于现有的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作出的,若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市场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新建募投项目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新建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甚至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公司拟进入的改性塑料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

行业中,来自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者众多,既有一批历史悠久、资金实力雄厚的国际巨头,又有数家具备一定规模且已登陆资本市场的国内企业。公司与巴斯夫、陶氏公司、金发科技、道恩股份、国恩股份等国内外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差距。随着产业整合的推进,行业将可能呈现规模、技术、资金实力全方位竞争的态势。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公司在新业务领域可能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 2年,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场地准备、建设工程、场地装修、设备购置与安装、员工增配与培训、试生产等多个环节,项目建设中存在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项目建成后存在产能释放、市场开拓的过程,若国内外同行业提前掌握了更先进的新技术或者新产品,或者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或者进度无法满足预期,则本次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可能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三)新建募投项目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前,发行人需合法取得募投项目建设用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与募投项目所在地主管机关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框架合作协议》,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将该地块用于发行人募投项目建设并全力支持发行人办理相关手续,后续将在项目用地上积极给予协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支持。根据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情况说明》,目前该土地审批进度正常,发行人预计获得土地指标无实质性障碍。假如公司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将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四)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公司研发水平、提升技术档次及加工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但项目实施后形成的产能能否得到有效利用存在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进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因市场变化而与公司的预测发生差异,使实际的项目投资收益小于估算值。因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下游汽车行业的波动风险
世界各国的汽车产业政策以及汽车产业自身的发展状况存在调整变化的可能;近年来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大市场环境的周期性波动都会对汽车消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汽车整车厂商之间的竞争亦加剧,行业优势企业凭借较强的技术和资金实力有望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整车行业的销量集中度将有可能提升。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这些企业发展稳定,经营业绩良好,但如果客户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下滑及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进出口政策及国际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主要以欧洲、北美和泰国地区为主,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8.30%、61.05%、69.57%和 67.08%,外销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近年来,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贸易保护主义兴起,一些国家利用反倾销、反补贴、加征关税、技术壁垒等手段对我国产品出口设置障碍,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出现多个主要出口国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加征关税、技术壁垒等政策对我国汽车模具产品出口设置障碍,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近期中美贸易摩擦日渐增加,然而从现阶段中美贸易战的内容来看,美国主要围绕中国半导体及芯片等高新科技行业进行限制,与公司所处行业差别较大。自美国政府于 2018年公布加征关税以来,公司关注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及公司客户在美国业务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39.64万元、310.13万元、4,100.19万元和 6,577.50万元,若假定发行人为获取与美国客户的订单,按加征关税金额的 20%、50%和 100%降低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合计营业收入分别下降 0.34%、0.84%和 1.68%,对发行人的整体影响相对较小。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或其他进口国家及地区贸易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七)新冠疫情引起的经营风险
2019年 12月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2020年 3月起疫情逐步全球化,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国外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疫情总体平稳。

在疫情期间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疫情目前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虽然当前国内疫情总体得到控制,但全球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疫情在全球未能及时控制而波及国内疫情反复,公司业务人员与客户商务往来将受到一定限制,对公司业务拓展和订单执行均造成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八)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注塑模具的主要原材料为模板、模架、热流道等。模板、模架主要为模具钢制品,属于价格波动频繁的大宗商品,对经济环境变化、铁矿石和国际石油价格等外部因素变动的敏感度较高。如模板、模架、热流道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因外部经济环境突变或突发事件出现大幅波动,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九)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上游汽车塑料模具企业的扩张和整合,行业内优秀企业的技术不断进步,实力不断壮大,导致行业竞争有所加强。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资产及经营规模相对偏小,公司如果不能抢占市场先机,及时整合资源和更新技术,增强与客户的协同开发能力,则可能无法保持有利的市场地位,甚至出现主要客户被竞争对手取代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经营业绩放缓或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产品销售规模整体保持增长,最近一期收入受到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毛利率水平有所恢复,人民币汇率逐渐企稳减少了汇兑损失,净利润相对上升。2018年起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面临市场需求不足、中美贸易摩擦、国内宏观经济周期性转换、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等不确定因素。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和营业利润主要来自于汽车模具行业,公司经营业绩与汽车模具下游市场的景气度密切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5,418.35万元、6,837.09万元、6,032.36万元和 5,241.64万元,同比增速分别为 26.18%、-11.77%和 9.97%,净利润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存在因汽车产销量回落、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国际贸易摩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俄乌战争等因素而导致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甚至发生亏损的风险。

(二)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风险 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工后,预计未来每年新增的折旧摊销金额分别为 2,239.75万元和 2,902.38万元,预计平均每年新增营业收入可达46,000.00万元和 174,500.00万元,扣除上述折旧摊销后平均每年新增净利润分别为 7,160.94万元和 10,976.37万元。若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不能按照计划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产生的折旧和摊销,则存在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分别为 33.78%、29.86%、22.04%和22.05%和 23.77%;剔除熔喷布模具业务以及剔除运费因素影响后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分别为 33.78%、30.40%、28.11%和 29.34%,毛利率整体平稳略有小幅波动。伴随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汽车产业的周期性波动、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各项因素带来的销售价格的调整,发行人可能面临毛利率波动或者下滑的风险。

(四)汇率风险
公司出口销售业务主要以欧元、美元、泰铢等国际货币结算,由于公司的模具业务从签订销售订单到最终实现收入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周期,如果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产品出口和经营业绩。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1,954.48万元、16,881.52万元、23,400.33万元和 24,445.2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96%、37.06%、39.51%和 49.98%(年化处理),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82.35%、73.53%、84.26%和 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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