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300302):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9:35:39 中财网
原标题:同有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佟易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 9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持有公司股份 58,445,119股(占预披露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比例 11.96%)的股东佟易虹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887,837股,即不超过预披露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公司总股本由 488,783,798股变更为 484,525,798股。根据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佟易虹先生可减持本公司股份调整为不超过 4,845,2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近日,公司收到佟易虹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佟易虹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 (股)减持均价 (元/股)占总股本的比 例(%)
佟易虹集中竞价2022.11.3280,0008.030.06
  2022.11.7267,1007.970.05
  2022.11.8776,0007.960.16
  2022.11.101,133,0008.010.23
  2022.11.14432,0007.910.09
  2022.11.15568,2008.030.12
  2022.11.16141,2008.100.03
  2022.11.17728,0008.050.15
  2022.11.18261,0008.280.05
  2022.11.22164,9007.970.03
  2022.11.2320,0007.760.00
  2022.11.2461,0007.490.01
  2022.12.308,0006.850.00
  2023.01.044,8007.150.00
合计4,845,200-0.99  
注 1:表中占总股本的比例保留 2位小数,由此产生的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

注 2:“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减持当时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注 3:公司于 2022年 11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及被动稀释比例合计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自 2022年 11月 4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佟易虹先生累计减持 4,5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佟易虹合计持有股份58,445,11911.9653,599,91911.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611,2802.9913,396,3802.76
 有限售条件股份43,833,8398.9740,203,5398.30
注 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 488,783,798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总股本 484,525,798股计算。

注 2: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和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变动,除受减持股份影响外,还受年初董监高锁定股份数量调整的影响。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9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3、佟易虹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佟易虹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佟易虹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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