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000035):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7:57:25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天楹:关于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3-0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9日收到大股东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乾创”)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南通乾创因经营与产业发展需要,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27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9%。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占总股份 比例
南通乾创大宗交易2022年12月12日5.30700.000.28%
 大宗交易2022年12月13日5.29870.000.34%
 大宗交易2022年12月14日5.53350.000.14%
 大宗交易2022年12月20日5.35575.000.23%
 大宗交易2023年01月06日5.001260.000.50%
 大宗交易2023年01月09日5.10520.000.21%
 合 计4275.001.69%  
注:上述比例数值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海安市海安镇桥港路 89 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01月09日   
股票简称中国天楹股票代码000035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4275.001.69%  
合 计4275.001.6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40893.874316.20%36618.874314.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0893.874316.20%36618.874314.5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严圣军9390.12283.72%9390.12283.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47.53070.93%2347.53070.93%
有限售条件股份7042.59212.79%7042.59212.79%
南通坤德投资有限公司7534.55342.99%7534.55342.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534.55342.99%7534.55342.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57818.550522.91%53543.550521.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775.958420.12%46500.958418.43%
有限售条件股份7042.59212.79%7042.59212.7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有关说明
1、大股东南通乾创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大股东南通乾创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需要预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南通乾创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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