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002873):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 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副 总经理魏茂陈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6%,占公司总股本的0.3013%)。 公司董事王文意先生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8,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82%,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1%)。 公司董事季维嘉女士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83%,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1%)。 公司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15%,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5%)。 公司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01%,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4%)。 公司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9,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73%,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6%)。 公司副总经理魏茂陈先生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98%,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5%)。 近日,公司收到了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副总经理魏茂陈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8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到期。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2023年1月8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到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实施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上述董事、监事、高管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减持股份数量也做相应调整,导致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数量较原减持计划相应增加。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实施 2017年度、2021年半年度和 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实施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对上述董事、监事、高管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进行了相应地调整,导致董事、监事、高管持有股份数量相应增加。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副总经理魏茂陈先生均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 3、除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实施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尚未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相应地作出调整,导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减持数量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不符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4、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副总经理魏茂陈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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