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集团(603305):旭升集团控股股东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

时间:2023年01月10日 21:52:17 中财网
原标题:旭升集团:旭升集团控股股东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9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前,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2,060,4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31%(以公司2022年6月末总股本625,858,041为基数,下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持有公司142,981,1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85%。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54):因资金需求,徐旭东先生、旭日实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计划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数合计不超过 3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4.9532%;徐旭东先生、旭日实业作为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将合并计算。

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2022年12月29日分别披露《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

情况及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旭日实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5,999,9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0%;徐旭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5,982,9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0%,徐旭东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3,3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0%。徐旭东先生、旭日实业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5,312,9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80%。

截至本公告日,徐旭东先生、旭日实业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徐旭东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102,060,42416.31%IPO前取得:72,900,303股 其他方式取得:29,160,121股
旭日实业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142,981,15622.85%IPO前取得:102,129,397股 其他方式取得:40,851,759股
注:上表中减持主体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均为IPO前取得股份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 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旭晟控股有限公司181,976,38229.08%徐旭东先生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 晟控股有限公司51%股权,实际控制 该公司。
 徐旭东102,060,42416.31%/
 旭日实业142,981,15622.85%徐旭东先生持有旭日实业100%股权, 实际控制该公司。
 合计427,017,96268.2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 区间 (元/股)减持总金额 (元)减持完成情 况当前持股数 量(股)当前持股比 例
徐旭东19,312,9602.90%2022/12/28~ 2023/1/10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30.97- 38.81639,976,756.90未完成: 5,687,040 股82,747,46412.41%
旭日实业5,999,9520.90%2022/9/29~ 2022/11/2集中竞价交易34.72- 38.80221,037,094.98未完成:48 股136,981,20420.55%
注:在上述减持期间,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625,858,041股增加至666,582,095股,减持主体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以最新总
股本为基数。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10日,徐旭东先生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公司的过程中,因对减持股份数量的计算有误,其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6,743,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违反了减持计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