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300440):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注1 持有本公司股份210,003,642股 ,占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注2 股份数量7,902,000股后的股本436,811,000股,下同)比例48.08% 的公司控股股东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创新”)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4,066,354股,占总股本比例0.9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持有本公司股份9,037,976股,占总股本比例2.07%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水知创”)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9,037,976股,占总股本比例2.0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鸿云先生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2、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鸿云先生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运达创新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运达创新计划减持不超过4,066,3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3%。 5、减持期间: 本减持计划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价格区间: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曲水知创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曲水知创计划减持不超过9,037,9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7%。 5、减持期间: 本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价格区间: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股东运达创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运达科技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运达创新拟长期持有运达科技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运达创新拟减持运达科技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运达科技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股票不得导致运达科技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成都运达创新减持运达科技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成都运达创新减持运达科技股票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成都运达创新持有运达科技的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成都运达创新拟减持运达科技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成都运达创新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运达科技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运达科技上市时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0%。因运达科技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成都运达创新所持运达科技股份比例发生变化的,可转让股份额度应做相应变更。 2、股东曲水知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运达创新、曲水知创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本次减持股东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亦将督促运达创新、曲水知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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