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300554):持股5%以上股东因减持及被动稀释比例合计超过1%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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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1月12日 18:21:1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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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超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减持及被动稀释比例合计超过1%公告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1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因减持及被动稀释比例合计超过 1%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建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超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6月 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公司股东刘建勋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616,8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建勋先生的《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公司股东刘建勋先生于 2023年 1月 6日至 1月 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9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5%。
同时,受前期“三超转债”转股的影响,公司股东刘建勋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受本次减持及可转债转股影响被动稀释引起的股份变动合计比例超过 1%。具体情况如下表: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刘建勋 |
住所 | 南京市下关区建宁路******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 9月 9日至 2023年 1月 12日 | | | |
股票简称 | 三超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554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
A股 | 被动稀释 | 0.05 | | |
A股 | 减持 | 0.95 | | |
合计 | - | 1.0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可转债转股稀释)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当时总股本
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目前总股
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4.1520 | 11.64 | 1115.0620 | 10.6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14.1520 | 11.64 | 1115.0620 | 10.64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公司于 2022年 6月 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刘建勋先生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 | | |
|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616,8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6%。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
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勋
2023年 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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