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301029):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更正后)
|
时间:2023年01月12日 19:16:26 中财网 |
|
原标题:怡合达: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更正后)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3-00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及其关联方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7
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合计持股 5%以上股
东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五号”)及其关联方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青蓝”)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
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262,30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钟鼎五号及其关联方钟鼎青蓝于 2022年 8月
16日至 2022年 10月 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 5,016,940股,占公司总股本 1.04%。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钟鼎五号及其关联方钟鼎青蓝于 2022年 8月
18日至 2022年 11月 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 7,067,840股,占公司总股本 1.47%。
公司于 2023年 1月 9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钟鼎五号及其
关联方钟鼎青蓝的《减持股份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于 2022年 10
月 31日至 2023年 1月 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5%,现将减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
207室 | | |
|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
207室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月9日 | | |
股票简称 | 怡合达 | 股票代码 | 301029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5,037,680 | 1.05% | |
合 计 | 5,037,680 | 1.0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631,805 | 6.15% | 25,120,225 | 5.22% |
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20,103 | 0.81% | 3,394,003 | 0.70% |
合计持有股份 | 33,551,908 | 6.97% | 28,514,228 | 5.9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551,908 | 6.97% | 28,514,228 | 5.9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钟鼎五号及其关联方钟鼎青蓝减持计划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告披露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即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2
年8月2日至2023年2月1日。钟鼎五号、钟鼎青蓝已获得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关于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适用以下比例限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4,815,576股;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9,631,152股。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钟鼎
五号及其关联方钟鼎青蓝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实际减
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 |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 | | |
委托人、受
托人名称/姓
名 | 身份 | 本次委
托前持
股比例 | 本次委托 | | | 本次委托
后按一致
行动人合
并计算比
例 |
| | | 价格 | 日期 | 占总股本
比例(%) |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 | |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 | | |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 | | | | | |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
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 | | | |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
情形 | 是□ 否□ | | |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 | | | |
8.备查文件 | | | |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 1月 1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