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300811):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持股变动累计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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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1月13日 16:18:4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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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铂科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持股变动累计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持股变动累计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阮佳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阮佳林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占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16.0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阮佳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曁持股变动累计超过1%的告知函》,其通过盘后定价交易(视同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股份数量854,000股,占到公司总股本的0.78%,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同时,自2019年12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可转债转股、股份减持使得阮佳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分别累计被动及主动稀释超过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阮佳林 | 盘后定价
(视同集中竞价) | 2023年1月4日-
2023年1月11日 | 88.81 | 230,000 | 0.21% |
| 大宗交易 | 2023年1月6日-
2023年1月12日 | 81.50 | 624,000 | 0.57% |
合计 | 854,000 | 0.78% | | | |
注:①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阮佳林 | 合计持有股份 | 7,487,692 | 6.82% | 6,633,692 | 6.0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71,923 | 1.70% | 1,017,923 | 0.9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615,769 | 5.11% | 5,615,769 | 5.11% |
二、本次减持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一致。
3、阮佳林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4、阮佳林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阮佳林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阮佳林 | |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座13F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19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12日 | | |
股票简称 | 铂科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811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
A股 | / | 0.406%(被动稀释) | | | |
| 854,000股 | 0.777% | | | |
合 计 | 854,000股 | 1.18%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可
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阮佳林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阮佳林 | 合计持有股份 | 4,159,829 | 7.22% | 6,633,692 | 6.0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 | 1,017,923 | 0.9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59,829 | 7.22% | 5,615,769 | 5.11% |
注:本次变动前(2019年12月27日)总股本为57,600,000股,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权激励行权及可转债转股,故本次变动后(2023年1月12日)总股本为109,860,160股。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 是? 否?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
持计划,具体请见《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2-099)。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正常实施中。阮佳林先生严格
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情形 | 不适用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四、备查文件
1、阮佳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曁持股变动累计超过1%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