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生物(30065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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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1月13日 18:01:5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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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正海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秘波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正海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2022年 6月 24日,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秘波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正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正海”)拟在 2022年 7月 18日至 2023年 1月 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2022年6月 30日至 2022年 12月 3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秘波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正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自 2022年 9月 30日至 2023年 1月 13日,秘波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正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秘波海 |
住所 |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嘉兴正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浙江省南江路 1856号基金小镇 3号楼 112室-28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 9月 30日—2023年 1月 13日 |
股票简称 | 正海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653 |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
A股 | 278.45 | 1.55 | | | |
合 计 | 278.45 | 1.55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秘波海 | 合计持有股份 | 6,424.6 | 35.69 | 6,156.15 | 34.20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6,424.6 | 35.69 | 6,156.15 | 34.20 |
| 有限售
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嘉兴正海 | 合计持有股份 | 397.5 | 2.21 | 387.5 | 2.15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397.5 | 2.21 | 387.5 | 2.15 |
| 有限售
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公司于 2022年 6月 24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秘波海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嘉兴正海拟在 2022年 7月 18日至 2023年 1月 17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2022年 6月 30日至 2022年 12月 30日期间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200,0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
围内。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秘波海
嘉兴正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 1月 13日
中财网